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1 目的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 、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 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3 3 重大危险源定义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 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 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 、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 道、锅炉、压力容器。 4 4 职责职责 ( (见附表二见
2、附表二) ) 5 5 内容内容 5.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 果, 根据 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见附表一 5.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5.2.1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 编号、 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 措施等内容。 5.2.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
3、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3 重大危险源管理 5.3.1 安全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 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2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 价报告。 5.3.3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并做好 检查记录。 5.3.4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 24 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 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5.3.5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加
4、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5.3.6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3.6.1 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5.3.6.2 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5.3.6.3 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 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5.3.6.4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槽) ; 5.3.6.5 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5.3.6.6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6.7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 灭性的破坏。 5.3.6.8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
5、检 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5.3.6.9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 5.3.6.10 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5.3.7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 (单位版) ,编制液氨泄漏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 分性进行评审。 6 6 重大危险源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 、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 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登记备案。 7 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 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 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