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 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采集表(采集端) 建筑基本信息 建筑名称 建筑地址 产权单位 实际使用单位 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是否属于村民 自建房屋 是否属于村集体用地建设项目 是否属于文物建筑 建筑高度 地上楼层数 地下楼层数 建筑总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 积 民用 建筑 住宅部分建 筑面积 公寓部分建筑面积 宿舍部分建 筑面积 办公部分建 筑面积 商业部分建筑面积 车库部分建 筑面积 避难层数量 避难层总建筑面积 村民 自建 房屋 自用住宅部 分建筑面积 出租作为住宿部分 建筑面积 出租作为“三 小”场所部分 建筑面积 用于农家乐(民宿)功 能的餐饮部分建筑面 积 用于农家乐(民宿)
2、 功能的旅业部分建 筑面积 工业 建筑 厂房部分建筑面积 仓库部分建筑面积 生产物品(含原料) 储存物品 使用功能基本信息 使用功能类别 使用功能具体信息 宾馆(旅馆、饭店);客房数_间;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座位数_个; 医院;住院床位_张; 养老院;老人住宿床位_张; 寄宿制高等院校;学生住宿床位_张; 寄宿制中小学校;学生住宿床位_张; 托儿所、幼儿园:幼儿住宿床位_张; 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员工_人; 图书馆:藏书数量_册; 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 粮库:总储量_吨; 棉库:总储量_吨;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占地面积_平方米;生
3、产、 储存甲、乙类液体总储量_立方米;生产、储存甲、乙类气体 总储量_立方米;生产、储存甲、乙类固体、纤维总储量_ 吨; 丙、丁类工厂企业:总产值_亿元; 出租屋:住宿房间数量_间;住宿人员_人; 填写说明 一、 “建筑名称”项,按建筑实有名称为准。建筑无具 体名称的,以综合楼、商业楼、居民楼、厂房、仓库等名称 填写,并附加产权人姓名,如“王 XX 综合楼” 。 二、 “建筑地址”项,应明确至具体门牌号。 三、 “产权单位、实际使用单位”项,如均为个人的, 应填写个人姓名。涉及 2 栋及 2 栋以上住宅楼成组布置的住 宅小区,统一以住宅小区名称填写;单体住宅楼统一以该楼 名称填写。 四、 “物
4、业管理服务单位”项,如未委托物业管理服务 单位的,应填“无” 。 五、 “建筑高度”项,设有地下室的建筑应填写地面以 上建筑高度,存在多栋塔楼的,以塔楼最高高度为准 ;地 下单体建筑应填写为“-xx 米” 。 六、 “使用功能”项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 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 场馆,会堂,商铺,门诊楼、病房楼,教学楼,图书馆,食 堂,集体宿舍,儿童游乐厅,展览,旅游场所,寺庙,教堂, 住宅,公寓,健身房,棋牌室,美容美发室、歌舞厅,录像 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汗 蒸房,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办公,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 播电视楼,档案楼,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发电厂,变配电 站,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厂房,仓库和易燃易爆气体和液 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涉及到人数、座位数的场 所要注明数量。 七、如采集对象无居住、办公、商业、车库、厂房、仓 库等使用功能,相关建筑面积项目无需填写。 八、 “工业建筑”项中对于生产、储存物品应对应主要 原料或主要产品填写, 但应注明, 如 “原 xx 万吨/年” 或 “产 xx 万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