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安全、职业卫生隐患排查 治理作业指导书 青岛庆明加油站 2017 年 10 月 06 日 目 录目 录 1 1 术 语 和 定 义术 语 和 定 义 . 1 1 2 2 隐 患 排 查 频 次隐 患 排 查 频 次 . 1 1 3 3 组 织 实 施组 织 实 施 . 2 2 3.1 排 查 类 型 . 2 3.2 排 查 要 求 . 3 3.3 组 织 级 别 . 错 误错 误 ! !未 定 义 书 签 。未 定 义 书 签 。 3.4 治 理 建 议 . 3 4 4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要 求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要 求 . 3 3 5 5 重 大 隐 患 判
2、定 标 准重 大 隐 患 判 定 标 准 . 4 4 6 6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程 序 和 要 求事 故 隐 患 治 理 程 序 和 要 求 . 5 5 6.1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报 告 和 隐 患 建 档 监 控 . 5 6.2 一 般 隐 患 治 理 . 6 6.3 重 大 隐 患 治 理 . 6 6.4 隐 患 治 理 及 验 收 . 6 1 术语和定义 (1)事故隐患 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 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 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级 根据
3、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 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 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 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 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4、,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 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 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2 隐患排查频次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 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 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 排查同时进行。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专业(电气、消防、主要设备) 排查为每月一次。 3 组织实施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
5、季节特点, 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 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 排查可同时进行。 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 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隐患排查与一般的日常安全检查或安全巡视二者互为补充,隐患排查必 须做到有组织体系、有排查标准、有排查记录、有排查整改方案、有整改效 果验证等“五有”要求。 (1)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
6、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包括:工艺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 防火防爆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安全连锁与功能、 作业行为、职业健康防护安全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暑降温为重点;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 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
7、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 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 检查和巡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 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 量安排、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 检查。 3.2 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 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3.3 治理建议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 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
8、排查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1)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2)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3)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 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 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 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加油站根据生产运行特点,以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为基础,制定安全检查
9、 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 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 账 、 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 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 的;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10、(4)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5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 10 人以上的; 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6 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 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 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
11、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下 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 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 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6.1 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加油站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加油站 安全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活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 织处理。 (3)加油站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
12、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 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 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 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4)加油站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 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主要负责人签字 确认。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报告。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发现日期、基本情况、 类型等级、治理情况等内容,并妥善保存。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 保存 1 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3、档案至少保存 3 年。 6.2 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 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6.3 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 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 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
14、措施。 6.4 隐患治理及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 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 织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 通知书 ,做到“四定” 。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隐 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各专业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领导小组下达, 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
15、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 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 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 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 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 前 2 天将原因书面报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公司应 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 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 ,跟踪督促落实, 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全部门,安全 领导小组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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