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奖励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 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使广大教职工更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更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 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案易于操作。3、坚持“
2、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又要体现梯度级别。三、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学校成立以党政工及教师代表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2成 员: 四、考核意见(一)工作量考核意见教职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必须满工作量,学科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县教育局规定执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标准学校按岗位职责确定。(二)业绩考核意见1、教师业务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考核,细则另附。2、后勤人员业绩考核由后勤处负责,细则另附。3、教职工业绩考核按本学年度考核成绩计算。(三)考核程序考评程序(1)单项测评:有关职能处室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
3、教师日常工作实际进行考评。(2)综合评定:在单项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3)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4)教师超工作量由学校发放,不在绩效工资范围。(5)校内公示:教师的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反映。(6)上报教育局审批。(7)确定结果:公示结束后,计算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1、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上级划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2、教师由教务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以上一学年度的考核为依据)得出考核分。3、教学辅助及工勤由后勤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得出考核分。4、计算:(1) 个人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总分个人考评分。(2) 、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按上级划拨实际发放。(3) 、工勤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绩效工资0.97。六、实施1、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本方案解释权归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