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公共事务服务项目运营合作协议模板甲 方: 乙 方: 鉴 证 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公共事务服务项目运营合作协议甲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依据文件的相关内容,为提升社区公共事务服务能力,落实实施各项惠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社区公共事务项目”(以下简称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期限、及监督管理(一)合作目标1、共同将广文社区打造成为文明、和谐、平安三优社区。2、履行执行社区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开展在国家及地区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市场化服务业务,盘活社区资源实现自我生存,创建社区经济增收新模式。(二)合作内容1
2、、甲方指定乙方为“公共事务服务项目”的唯一合作单位。2、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0年,即 年 月 起日至 年 月 日止。3、服务项目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乙方在甲方监督管理及指导下,独立开展“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站”的运营。4、乙方在有效合作期限内向甲方缴纳一定的基本管理费。执行标准为第1-3年每年1.5万元,第4年2万,第5年3万,第6年起每年递增1.5万。5、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协议期满或双方协议终止,甲方在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退回乙方。第二条 社区公共事务服务项目内容本条见协议附件1社区公共服务事务项目建设执行方案。第三条 甲方责任与权力(一)
3、甲方负责确认及公示乙方所开展项目的合法性及公信度;(二)甲方对乙方开展的项目有政策性监督管理指导权,但不能以个人或社区名义干涉及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管理;(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协调项目所涉及的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单位、村民小组的项目对接;(四)甲方在乙方合作期限内不在社区内将同类型项目授权其他个人及单位;(五)甲方组织结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第四条 乙方责任与权力(一)乙方必须在甲方的政策性监督管理指导下,合法合规开展项目,不得有违法违规举措;(二)乙方负责项目资金的筹备和专业团队组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三)乙方以“服务”为核心开展服务业务经营的同时应积极协助社区完善各项公共服务职能。第
4、五条 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二)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甲方损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项目投资财产和项目运营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违约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所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违约金1.5万元。(二)若正常运营后连续3
5、年处于亏损状态,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协议终止本项目合作期满甲方不愿续签或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终止,所投资资产和正常运营项目归投资方所有。第八条 其他(一)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解决。(二)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本协议有3个附件文本,一式四份,附件1文本社区公共事务服务项目建设执行方案,附件2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站授权运营函,附件3合作双方资质复印件,附件文本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协议签订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或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经办人): 乙方代表(经办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