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车和其它起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2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吊机型式: 钢丝绳变幅,桁架式吊臂3456789 1 目的和范围目的和范围为了明确现场单位对起重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检验等环节的安全要求,确保起重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起重设备、索具的使用、检查和维护。10 2 职责2.1 吊车的使用单位负责对吊车和其它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2.2 吊车的使用单位按吊车和其它起重设备规定的时间提出委托技术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2.3 起重作业人员负责对起重设备进行使用前检查,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1 3 工作内容3.
2、1 起重设备的种类在生产设施、作业设施使用的起重设备有以下几种: 吊车 电葫芦 起重绞车 电梯 12 3.2 吊车3.2.1 人员资格要求3.2.1.1 吊车司机、起重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13 3.2.2 用前检查3.2.2.1 对闲置吊车的检查对闲置吊车的使用,在使用前,维修监督根据吊车闲置的时间,按下述原则组织人员对吊车进行检查: 1. 对于闲置一个月以上,但少于六个月的吊车,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维修手册”中“每月预防性维修”内容进行检查; 2. 对于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吊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第三方检验。143.2.2.2 常用吊车吊车司机在每次使用吊
3、车时必须按“操作维修手册”的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维修监督。3.2.3 吊车的使用3.2.3.1 在使用吊车时,吊车司机和起重工应严格执行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153.2.3.2 吊车司机还应做到: 1. 在所有的吊物作业必须使用标准信号系统或双向通讯装置; 2. 如果司机的视野被挡住了(或工作场地光线暗,无法看清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则必须停止起重作业,只有当另一个人站在一个合适位置向司机传递来自指挥员的信号时,才可以继续起重作业; 3. 对走到起重作业范围内或重物下的人员,司机应响铃发出警报; 4. 严禁吊物在工艺设备和管线上方停留,
4、以防止吊物坠落对工艺设备和管线造成损坏; 5. 在吊车进行起重作业期间,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 166. 在吊车停止使用时,吊钩上不准悬挂重物;只有将重物卸下,并将吊钩升到适当高度,扒杆放在支架上,控制手柄停在零位时,才能切断电源停用; 7. 主开关必须关闭,防止误动作情况下起动吊车; 8. 不能吊超过吊车安全荷载的重物; 9. 起吊前保证被吊物周围无任何阻碍; 3.2.3.4 吊车司机在使用吊车前后作常规检查。173.2.4 检查、检验与保养3.2.4.1 维修监督应定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操作维修手册”中的下述要求对吊车进行检查与保养: 1. 每周润滑和预防性维修内容; 2. 每季度对柴油机润滑和预防性维修内容; 3. 每年对柴油机润滑和预防性维修内容; 4. 每月制动情况检查内容; 5. 每半年试验和检查内容; 6. 每年试验和检查内容; 183.2.4.2 在定期检查与保养后,必须做好记录并由维修监督保存。3.2.4.3 水手长应每月组织人员按GB11067-85“钢丝绳的维护”对所有的起重索具进行维护、保养,对不符合要求或已达到报废标准应及时更换。193.2.4.4 在海上生产设施的特别检验时,应对起重设备进行负载检验。维修监督应保存检验证书。在变更或修理任何关键的结构部件后,必须由海油安办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与负载试验,同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20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