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首先,有三个法律小故事与大家分享,有三个法律小故事与大家分享,让我们共同体会一下法律与生活的密切关联让我们共同体会一下法律与生活的密切关联v某天早晨某天早晨8 8点多点多, ,张女士刚起床,就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张女士刚起床,就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子赔偿。v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小狗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小狗一下!张女士看到这
2、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v对那人说: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 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 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故事故事1 1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
3、识;确实可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 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v王先生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一天,王先生的父亲打来电话说:王先生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一天,王先生的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大吵了一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大吵了一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父亲又来电话:“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一顿,他也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一顿,他也太过分了,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太过分了,就算坐班房我
4、也豁出去了。” v王先生一听事情越来越恶化,赶紧说:王先生一听事情越来越恶化,赶紧说:“爸,你千万不能急,打人是要负刑事责爸,你千万不能急,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您说的问题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您说的问题都属都属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里面还涉及到调整的范畴,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继承法的有关法条的有关法条” 王先王先生对父亲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则,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生对父亲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则,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v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
5、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了。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了。”故事故事2 2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 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v自从小李考上机车驾照后,平时出门自从小李考上机车驾照后,平时出门, , 不论远近都想骑车去,这天下着大雨不论远近都想骑车去,这天下着大雨, ,小李小李就没有骑车,坐公车上学去了就没有骑车,坐公车上学去了. .v中午中午, ,小李突然发
6、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忘带了,就习惯性跑到自己停车的地方小李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忘带了,就习惯性跑到自己停车的地方, , 找了半天才想起今天没有骑车来车找了半天才想起今天没有骑车来车. .这时候,忽然发现有一辆机车的钥匙沒有拔下这时候,忽然发现有一辆机车的钥匙沒有拔下來。小李好心把钥匙拔下來來。小李好心把钥匙拔下來, ,本想把钥匙交給学校的警卫室本想把钥匙交給学校的警卫室, ,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趟, , 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不如就借用一下吧! !他估计了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来了他估计了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来了, ,到时在把钥匙到时在把钥匙交到警卫室,机车的主
7、人估计不会知道自己的车子被人借骑过过?交到警卫室,机车的主人估计不会知道自己的车子被人借骑过过?v结果,在骑车回家的路上结果,在骑车回家的路上, ,刚好碰上警察巡检刚好碰上警察巡检, ,警察先生要求小李拿出驾照,沒有驾警察先生要求小李拿出驾照,沒有驾照的小李慌了神照的小李慌了神, ,向警察先生解释向警察先生解释, ,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 ,并沒有要偷窃的并沒有要偷窃的意思,警察半信半疑意思,警察半信半疑故事故事3 3如果小李能向承辦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
8、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不要因为无知而触犯了法律。课课 程程LESSONLESSON任何一个社会中的自然人任何一个社会中的自然人或团体,所必须承担的道或团体,所必须承担的道德义务就是法律德义务就是法律.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是一种道德强制性法律是一种道德强制性保障实施的义务保障实施的义务。(道德的定义是松散的,(道德的定义是松散的,法律的定义是标准的、强法律的定义是标准的、强制的)制的)讲在前面讲在前面什么是法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版本一:李先生向领导说王先生想取代其做领
9、导,同时还说王先生在背后说领导能力不强,乱决策.请问哪一种属于法律的范畴,请问哪一种属于法律的范畴,哪一种属于道德的范畴?哪一种属于道德的范畴?版本二:版本二:李先生向领导说王先生想取代其做领导,同时还说王先生在背后说领导黑公司的钱.“打小报告打小报告”李先生嫉妒王先生的才能,在其领导面前说李先生嫉妒王先生的才能,在其领导面前说王先生的坏话。王先生的坏话。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法律是一种武器,既然是一种武器,它是不会自己开火的。了解法律一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就是要合理的运用!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是保障实体法
10、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是保障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又称序的法律,又称诉讼法诉讼法。实体法实体法程序法程序法1、请举出自己知道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各包括哪些?2、宪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法律问题?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法律问题?基础了解两块内容:1)哪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申请赔偿2)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核心了解两块内容:核心了解两块内容:1)共同财产的认定2)共同财产的处置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
11、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十七条:婚姻关系需存期内所得下列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有的财产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2、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李先生和何小姐为夫妻,婚前他们买了一套房子,采用按揭方式购李先生和何小姐为夫妻,婚前他们买了一套房子,采用按揭方式购买,合同署名为李先生,首付款也由其支出,并具有出资证明。同买,合同署名为李先生,首付款也由其支出,并具有出资证明。同时每月还款是采用李先生工资卡冲抵的方式还款。婚后三年双方协时每月还款是采用李先生工资卡冲抵的方式还款。婚后三年双方协议离婚。议离婚。请问何小姐对于这套住房是否享有权益?请问何小姐对于这套住房是否享有权益?经典案例经典案例第十七条: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第十七条: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1、因日常生活所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
13、一方均 具有决定权;2、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双方 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对抗善意第三人。v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共同财产的种类在不断地增加,目前,夫妻共同财产已由原来简单的生活用品发展到汽车、房产、股票、债券乃至整个公司、企业等,今后还将出现一些新的财产类型。上述四项只是列举了现已较为明确的共同财产的范围,但难以列举齐全,因此,作了这项概括性规定。 v 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关于夫妻如何对共同财产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如前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
14、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因此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不能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尤其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分为由否认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
15、于擅自处分行为的,该处分行为有效,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由于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互有代理权,第三人很难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是否经过对方同意,也不必知道。此时,一方因擅自处分行为给配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李先生和何小姐为夫妻,婚后他们买了一套房子,采用一次性方式购买,合同署名为李先生。婚后三年双方协议离婚,何小姐向李先生提出其拥有该房屋一半财产权利的主张,这时突然有一个王先生跳出来说这套房子李先生已经在1年前将该套房屋卖给了他。这一年李先生和何小姐住在该房屋是因为王先生将房子租给了李先生一年。请问何小姐是否可以要回该套房子一半的财产权利?请问何小姐是否可以要回该套
16、房子一半的财产权利?经典案例经典案例本法核心了解继承的顺位关系及遗嘱:本法核心了解继承的顺位关系及遗嘱:继承的顺位关系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本法核心了解三项内容:本法核心了解三项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2)格式合同3)合同成立的四个要件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
17、而事先由合同出具方制定的合同。 格式合同是目前运用最广泛的合同形式。在座的各位你们所认知的身边的格式合同有哪些?在座的各位你们所认知的身边的格式合同有哪些?1)明显丧失公平性2)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格式合同撤销的原则格式合同撤销的原则我们在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我们在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如何规避如何规避“明显丧失公平性明显丧失公平性”这一原则,体现在哪里?这一原则,体现在哪里?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又如何体现在我们房地产买卖又如何体现在我们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合同中?一一 要约要约二二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三三承诺承诺四四签订签订 郑州房地产公司销售员小李
18、向其客户手写了一张价格计算单,在此之间明确了购房的优惠及执行此项优惠的截止时间(优惠1周内有效),并为方便客户联系自己将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也一并写在了价格计算单上。由于客户非本地人,其通过传真的方式将次计算单,传真给了客户。三天后客户拿着此单据到房产公司找小李购房,这时小李发现价格少算了1000元。请问你如何看待上述案例?请问你如何看待上述案例?经典案例经典案例2007.12.012007.12.15从公开样板间从公开样板间到会员活动启到会员活动启动动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
19、同的相 对人发出。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 此意思表示的拘束。此意思表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 要条件。要条件。要约的构成要件 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对于超过承的合同。要约没
20、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本法了解两项内容:本法了解两项内容:1)不动产发生民事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 2)原告承担主要举证义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本法核心了解两项内容:本法核心了解两项内容:1)仲裁的法律特征2)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的法律特征仲裁的法律特征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1、可以仲裁。 提示:仲裁适用于民事经济财产纠纷。提示:仲裁适用于民事经济财产纠纷。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协议无效的除外。提问:仲裁与我们房地产销售有什么关系?提问:仲裁与我们房地产销售有什么关系?第六条: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提示:劳动仲裁除外第九条: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22、提问:买卖合同中仲裁、诉讼的选项实践差异在哪里?提问:买卖合同中仲裁、诉讼的选项实践差异在哪里?v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中,对于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两项选择:其一为选择法院诉讼;其二为选择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经过本人的办案经历及观察,发现大多数的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选择了“仲裁条款”。当这些购房者在“仲裁条款”上打下勾的时候,其时正是他们选择麻烦的时候。v 1、仲裁成本过高。现行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较低,而仲裁收费却一直未予以改进,还是按照原来的收费办法执行,同一个标的的案件,仲裁费往往会高于诉讼费一倍以上。如一个赔偿标的为54000元的案件,法院收费为1150元,仲裁收费却是
23、2800元。因此,与诉讼相比,仲裁的成本要大于诉讼。而仲裁程序的启动是需要购房者先投入仲裁费的。v2、仲裁员枉法裁决的可能性大于法官。目前,仲裁机构属于社会居间裁判性制的机构,只是国家赋予了它裁决的强制效力;仲裁员的任职要求也低于法官,社会和国家对仲裁员及仲裁机构的监督都不及法院,因此,我认为,仲裁员被收买的成本远低于法官被收买的成本,仲裁员枉法裁决的可能性大于法官。而更可悲的是,根据目前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表明,一份仲裁裁决书仅因为适用法律错误就可以被撤销。它不象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还可以上诉、还可以改判,而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却不能被撤销。所以,在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者和处于强势
24、地位的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要左右一份裁决,是很容易的,而且这份裁决做出之后还让你无话可说,无处可说,因为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你既不能上诉,又无法撤销。v 3、仲裁程序对于调查取证的规定要严于诉讼程序。根据各地仲裁规则,仲裁员可以取证,也可以不取证1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释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释意2 2)商品广告、样品的法律运用)商品广告、样品的法律运用3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房地产行业中的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房地产行业中的运用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
25、本法。展,制定本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案例:案例:“打假英雄打假英雄”王海的故事王海的故事提示: 第四十九条:就是目前通俗讲的“双倍赔偿”,该条也是消法的核心。200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惩罚性赔偿原则”引入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中来。规定对出卖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解释规定了可以
26、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商品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是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提示: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具有知情权的权利和经营者具有真实情况告知的义务两方面 。第八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法核心了解一项内容:关于定金的约定本法核心了解一项内容:关于定金的约定提示:第八十九条就是通俗而讲的提示:第八十九条就是通俗而讲的“定金罚则定金罚则”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