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4年2月25日,某市卫生监督部门对该市某单位集体食堂因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而对该单位食堂进行卫生行政处罚。但该单位食堂承包者不服处罚,向省卫生厅申请复议后,又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对卫生部门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罚因违法主体不当而被撤销。 2004年1月2日。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到该市某单位集体食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食堂餐厅入口处无防蝇设施,制售的饭菜为敞开式销售,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进行操作,厨房内当天中午剩下的生 熟卷心菜堆放在一起,食堂仓库墙角发现3粒老鼠屎。管理员郑某称他只是食堂管理员而非承包者,不是行政处 2004年11月2日区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
2、十四 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物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永久地撤销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解决行政处罚中行政职权竞合,处罚法规竞合和违法行为竞合的重要规
3、则。在 行政管理中,一个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规,受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机关管辖,或构成两个以上行政违法行为。为使违法行为受到适当的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这一规则。 3、自由裁量权。 从轻:在法定的处罚方式与处罚幅度内,选择适用方式较轻和幅度较低的处罚。 4、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因为
4、违法所得是当事人已经获取并掌握的款项,像法律法规规定的那样,有违法所得的,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所以,没收违法所得不具有罚款的惩罚性,因而不能适用暂缓或分期缴纳的规定。 2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3个月)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部分执法人员认为当批准的延(分)期缴纳罚款时间超出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仍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理由是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
5、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而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延(分) 期缴纳罚款申请的批准,显然属于该条款所指的“行政行政机 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当事人获得延(分)期缴纳罚款的批准后又拒不履行义务,显然属于行诉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正当理由”。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相比药品管理法(2001年12月1日施行)为新法,且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三条也作出了排他性规定:“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制订机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清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因此,行政许可法的上述规定要优于药品管理法适用。 例2:对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 违法行为,是由药监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还是由卫生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