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当代科学技术重大问题探讨当代科学技术重大问题探讨科学技术的价值科技创新的社会伦理第一节第一节 科学技术的价值科学技术的价值l科学技术价值中立说l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说l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价值价值l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它表现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有力手段和最有效工具,其价值体现在几乎所有领域中。 一、科学技术价值中立说一、科学技术价值中立说l科学技术本质上是一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式。科学技术无疑具有价值,但人们惯常接受的只是科学技术的事实价值,在科学技术是否能对社会演进、文化建构、人的发展等施加作用和影响的问题上,形成了科学
2、技术价值是否中立的长久争论。 历史演变历史演变l科学技术价值中立说是与近代科学的诞生有关。近代科学是在与宗教神学的斗争中产生,以哥白尼天体运行论的发表为开端,科学家和一些思想家就倾向于把科学视为纯粹探求真理的事业,不希望其它任何价值权威凌驾于科学之上,试图为事实和真理的自由追求创造一种纯粹的研究氛围。 l休谟休谟:事实的错误本身不是罪恶,而“是非的错误可以成为不道德的一种”。l 这种区分实质上是区分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即“是”与“应该”的区分。l 他认为在价值领域是没有真伪的,在这里“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 l康德康德:自
3、然哲学探讨“是什么”的问题,而道德哲学探讨“应该怎样”的问题。l 与休漠不同的是,康德还是希望把“头上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结合起来,但没有取得成功。 l马克斯马克斯韦伯韦伯:在“伦理的中立性”,在社会学和经济学中的意义提出了“价值中立性”的概念,并把它看作是科学的规范原则,比较集中系统地论述了关于价值中立学说的思想。他认为,价值中立就是在进行社会学研究的时候只是力求反映研究对象的真实状况,而避免介入政治现实和善与恶、好与坏的评价,就是力求摆脱价值判断,不进行价值判断或者暂停价值判断。 韦伯的基本观点韦伯的基本观点l “一门经验科学,并不能教人应该做什么,而只能告诉人能够做什么,或在特定情况
4、下人想要做什么”。与此相反,价值判断属于“规范知识亦即当为的知识”。“至于人们表达的那些价值判断是否坚持其终极立场,那是他个人之事;这关乎到意志和良心,而与经验知识无关”。从“存在”的观点看事物与从“价值”的观点看事物是以两种完全异质的视角点为前提,因此不能把两种不同的知识混为一谈。 l 孔德、斯宾塞等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思想家实证主义思想家也认为,一切科学的任务都是为了描述和发现事物之间重复出现的现象,经过归纳和提炼,最后形成一般性的结论。科学家的任务只是陈述或描述客观事实,寻求客观规律。为了保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就必须不搀杂研究者的任何好恶,对被研究的对象和所获得的结果的本质只能作“事实判
5、断”,而不能作任何“价值判断”。 价值中立说概述价值中立说概述l科学知识与价值观念是完全对立的两极,科学知识与价值观念是完全对立的两极,二者互不相关二者互不相关。l 科学是关乎事实的,价值是关乎目的的l 科学是客观的,价值是主观的l 科学是追求真理的,价值是追求功利的l 科学是理性的,价值是非理性的l 科学是可以进行逻辑分析的,价值是不能进行逻辑分析的二、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说二、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说l科学技术不仅仅是一种方法和手段,它负载着特定社会中人的价值,因而在政治、文化和伦理上并不是中性的,可以对科学技术进行对错、好坏善恶的价值判断。 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说始于对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说始于对
6、科学技术价值中立说的批评和质疑价值中立说的批评和质疑l 面对由现代科技迅猛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负面效应和影响问题,包括战争灾难,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人自身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科学技术价值负载论者认真思考了科学技术本质和科学技术价值的问题。他们从揭示科学技术的本质出发,l 一方面强调科学技术对人对社会历史发展所具有的塑造和构成意义l 另一方面强调外在社会价值对科学技术的影响从科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来看价值负载从科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来看价值负载l 科学是认识主体对于自然、社会、思维现象等的认识,是一种认识成果。但它不是一般的认识成果,而是由许多概念、范畴、学说和理论组成的,是具有逻辑联系的知识
7、体系,是人类自觉地反映外部世界的一种认识形式和由此取得的认识成果,是社会的精神财富,应该首先纳入社会精神生活的范畴。 l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是一项高度创造性的精神活动,科学家的理性思维和非理性思维得到了充分发挥,以主观偏爱为基本特征的价值判断会无意识地渗入到科学的精神产品即科学知识中去,而社会价值观念也会通过理性思维的渠道有意识地溶入其中。 l劳丹劳丹:“价值本来就内在于科学本身结构之中,也只有纳入科学的内在结构,才能更好地解释科学的合理性,他不仅把价值纳入科学的内在结构之中,而且还力图从科学的内在结构来揭示其发挥作用和变化的机制,从而构造了一个科学发展网络模型和解决理论、目的、方法三者相互依赖的
8、网络结构”。 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来看价值负载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来看价值负载l科学也是人类反映外部世界,探索客观事物奥秘以获取知识的认识活动,也是一物质性的社会活动。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活动,科学是由人和物等要素构成的动态过程。由于人类的任何一种有目的活动都包含着价值,因此科学研究活动也不例外。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来看价值负载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来看价值负载l 科学还是社会分工的一个特殊部门,是一种社会实体和社会事业。在科学共同体中,以价值因素作为重要内容的“范式”和“精神气质”不可避免地约束和引导着科学研究活动。科学发展到今天,l 一方面有了其自主发展的社会环境。l 另一方面科学系统
9、也被纳入整个社会大系统之中,科学系统只有服务于社会大系统的整体目标,才能得到支持和发展空间。 l 当代多数学者倾向于科技本身是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作为整体是由知识、方法、活动、产品等不同层面的环节构成的。科学技术不但有物质属性上的价值,还有社会属性上的价值,它们是在科技与社会的互动整合中形成的,不同的价值内在地统一于人类的科学实践中。 三、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三、科学家的社会责任l 科学家社会职业形成以来,科学家就不再是一个社会的局外人,他们的科学研究更多地和社会其他过程紧密联系。一个科学家是专注于自己的爱好,只管耕耘,不问收获,还是贡献于发展人类知识的伟大事业,抑或为雇主和薪金而卖力,受到各种各样
10、的质问。他们不再被允许沉溺于自己个人的嗜好,随心所欲地随自己意志行事,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已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关于科学家是否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关于科学家是否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l在科学家是否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学术界一直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 不负责任论不负责任论l 持这种观点的人以科学价值中立说为依据,认为科学本身就是目的,科学就是为认识而认识的纯认识。科学是建立在事实和逻辑基础上的客观知识,科学知识(纯科学)不反映人类的价值观,它不受社会价值的影响,也无善恶之分,是价值中立的。 l奥本海默奥本海默:核物理学家仅对自己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负责。对核武器在社会道义上的后果的考虑,那不是科学家关心的问
11、题,而是政治家关心的问题。 l韦伯韦伯:科学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做出工具合理性的行动,通过理性计算去选取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通过服从理性而控制外在世界。他主张科学家对自己职业的态度应当是“为科学而科学”,科学家只应关注他所探究的客观自然规律本身,只应对其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认知价值)负责,而对科学规律的社会应用及其后果,不应该负担任何社会责任。一般责任论一般责任论l 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是一种不同于政治家责任的“一般种类的社会责任”。“一种为许多科学家所持的观点是,他们对于他们的发现与发明的后果具有某种一般种类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很大程度上是一件自愿承担的道义责任的问题。我们中的所有人都承担这
12、种责任,科学家与非科学家是一样的。l 正如普朗克初始提出光量子学说时,并不清楚自己打开一扇什么样的大门。科学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道德良知去建议人们,应该从事哪些课题研究,应该怎样运用这些研究成果为人类造福”(巴伯)。 完全责任论完全责任论l基于科学选题与应用上的非价值中性论,持该观点的人认为,科学的基本宗旨或基本价值取向是探索自然界的客观真理与造福人类。 l 就责任的本质而言,责任的最一般、最首要的条件是因果力,即我们的行为都会对世界造成影响。l 其次,这些行为都受行为者的控制(自由意志),如果一切行为都出于被迫,就谈不上责任。l 第三,在一定程度上它能预见后果(认识能力)。l 由于人有自由意志、
13、有控制能力、有预测能力,人能有效地影响外部世界,因此人的行为要负责任。l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总有一部分人,例如医生、律师、科学家、工程师或统治者,由于他们掌握了知识或特殊的权力,他们的行为会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界带来比其他人更大的影响,因此他们应负更多的责任,需要有特殊的行规来约束。 西方科学家中的态度西方科学家中的态度l 一是认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但对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感到无可奈何。l 二是不承认科学家有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科学技术被用于何种用途与科学家无关。l 三是认为科学家不仅在科学研究中负有道德责任,而且还有义务使科学造福于人类社会。l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自身矛盾性的日
14、益突出,第三种态度愈益被大多数科学家所接受。 l谢苗诺夫谢苗诺夫:“科学的社会功能越大,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也就越大。一个科学家不能是一个纯粹的数学家、纯粹的生物学家或纯粹的社会学家,因为他不能对他工作的成果究竟对人类有用、还是有害漠不关心。也不能对科学应用的后果究竟使人民境况变好,还是变坏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然,他不是在犯罪,就是一种玩世不恭”。l爱因斯坦爱因斯坦:至于科学家在强权政治面前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问题,爱因斯坦曾义正辞严地指出,一些科学家“居然把国家政权强加给他的奴役当作不可避免的命运接受下来,他甚至自甘堕落到这种地步,竟然驯服地献出自己的才能,去帮助完成那些注定要造成人类普遍毁灭的
15、工具”。 讨论讨论l 对那些可能有潜在危险的科学研究是否应该加以限制,人们仍有争论。l 有人认为号召科学家拒绝研究可能危害社会的项目带有空想的性质。l 也有人担心,对责任的强调是否会造成对科学不必要的限制。 l 科学家作为科学技术活动的主体,比任何人都更能科学地预见科学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尽管他们一般并不能控制研究成果和它的应用,然而这并不妨碍科学家致力于对其研究后果做出判断,进而抵制他们认为是与伦理相悖的科学研究。他们不仅应当为自己工作成果的科学价值负责,而且应当对科学成果的社会使用后果负责。l维也纳宣言维也纳宣言:“科学家,因为具有专门的知识,更有条件提前获悉科学发现带来的危险和潜能。因
16、此,他们对于我们时代最紧迫的问题,具有专门的本领,也肩负特别的责任”。 lS.S.施韦伯施韦伯:“科学事业现在主要涉及新奇的创造-设计以前从来没有存在过的物体,创造概念框架去理解能从已知的基础和本体中突现的复杂性和新奇。明确地说,因为我们创造这些物体和表述,我们必须为它们承担道德责任”。 和谐社会需要科学家负起社会责任和谐社会需要科学家负起社会责任l 在当今的大科学时代,科学家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科学家除了要承担作为社会普通一员的责任之外,还要承担与其社会角色相关的特殊的责任。l 1946年成立的世界科学家协会就明确地把充分利用科学、促进和平和人类幸福作为协会的宗旨。l 科学家宪章科学
17、家宪章(19491949):):l 科学家要保持诚实、高尚、合作的精神l 要严格检查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受雇时须了解工作的目的,弄清有关的道义问题l 用最有益于全人类的方法促进科学的发展,要尽可能地发挥科学家的影响以防止科学的误用l 要在科学研究的目的、方法和精神上协助国民和政府的教育,不要使它们拖累科学作用的发挥l 促进国际科学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为世界公民精神做出贡献l 重视和发展科学技术所具有的人性价值l乌普斯拉规范乌普斯拉规范:科学家有责任使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造福于人类,为此,科学家应当使自己的科学研究及其应用的后果不引起对生态的破坏,应当使自己的科学研究及其应用的后果不会
18、危害我们这一代以及我们后代的生存安全,应当对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认真的评估,并应承担其所导致的后果等。 爱因斯坦爱因斯坦 科学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l 制止战争制止战争l 捍卫学术自由捍卫学术自由l 揭示事情真相揭示事情真相 这三个方面既是科学家社会责任中最重大的,也是对科学家社会责任的高度概括,体现着顶尖科学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悲悯的人文关怀。主动关注科学的社会后果,尽力消减主动关注科学的社会后果,尽力消减科学的负面影响科学的负面影响l 由于科学家比其他人掌握了更多的专业知识,对于科技进步可能带来的某些危害比其他人认识得更清楚。因此,在研究开始进行之前,科学家要认真洞察雇主
19、的目的,要把握研究方向,如果可能,就将社会需求作为科学研究的主要方向,使科学技术为人类谋福利,至少要尽力避免那些严重危害人类的研究。l 科学家还应跟踪并监督科技成果的社会应用,“对许多技术专家来说,这意味着必须不断地对他们的技术的潜在危险加以警惕,既不能太危险,也不能在出现问题时胆怯得停下研究工作,或者说在研制时需要极大的谨慎”(叶继红)。积极参与或影响政府决策积极参与或影响政府决策l 在政府咨询时,科学家应毫不避讳地指出自己的看法,以供政府做出选择或调整,尽力避免有悖于人类文明的科学研究。同时在科研过程中力求使设计更加完美,减少可以预见到的负面效应。唯有如此,科学家才能更好地预见新课题的各种
20、可能性,把握好科研的方向,从而更好地向政府提供信息。 重视科学教育和普及重视科学教育和普及l 大科学时代,科学的社会化和社会的科学化要求人们必须了解一些科学知识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从而更好地避免由于人为因素带来的科技负效应。l 特别是公众对科学的认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宣传,“盛行科学主义时,公众是科学主义者;流行反科学思潮时,公众又是反科学的”(拉特利尔),对科普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l 在当代的科普中,科学家的作用更重要。当今科学精、专、尖的特点,使得非专业领域的人望而生畏,因此让别人了解自己在做什么成为科学家的一项责任。只有精通科学本身并具有高深知识背景的科学家,才能够选择恰当通俗的语言和
21、比喻,来向人们解释深奥的科学道理。l 由于科学家掌握专业知识,他们比其他人能更准确、全面地预见科学知识的可能应用前景,预测评估有关科学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从而对民众进行更有效的科学教育。 引导人们获取一种更具价值合理性的引导人们获取一种更具价值合理性的生存方式生存方式l 在科学已大规模地介入到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的现代社会,科学家不仅仅是科学共同体的成员,也扮演着社会共同体的角色。这就要求科学家担当起教育公众的重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公众进行科学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唤醒民众参与科学,使其了解科学的破坏性和创造性潜力,并能从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的角度全面审视科学技术的得失,对人类自身有一
22、个较为科学的认识,从而引导人们获取一种更加符合人性、更具价值合理性的生存方式。 第二节第二节 科技创新的社会伦理科技创新的社会伦理l生殖克隆与生命伦理l安乐死与生命价值l网络引发的伦理问题 一、生殖克隆与生命伦理一、生殖克隆与生命伦理l 自从英国科学家威尔马特和他的同事用母羊的胚胎细胞成功克隆了世界上第一只克隆羊多莉以来,“克隆”这个以前只在科学研究领域出现的术语变得广为人知,尤其是“克隆人”,不仅引起了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的关注,而且还引起了公众、媒体和决策者的关注及忧虑。 l 克隆克隆(clone):):又称无性繁殖细胞系和无性繁殖系,是一个细胞或个体以无性方式重复分裂或繁殖所产生的一
23、群细胞或一群个体,在不发生突变的情况下,具有完全相同的遗传结构。克隆技术分为两类,l 一类是以治疗为目的的治疗性克隆一类是以治疗为目的的治疗性克隆l 另一类是以克隆人为目的的生殖性克隆另一类是以克隆人为目的的生殖性克隆l 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的原理相同,都是将体细胞的细胞核与卵细胞核置换,发展成为新的胚胎干细胞,新的干细胞中所带的就是体细胞中的遗传物质。 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的区别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的区别l 一是目的不同目的不同。治疗性克隆通过胚胎干细胞诱导分化出所需要的细胞、组织或器官去治病救人,生殖性克隆则克隆出人类。l 二是过程不同过程不同。治疗性克隆是在体外进行的,而生殖性克隆
24、则要求必须把克隆胚胎植入母体。l 三是对胚胎操作时间的界限要求不同对胚胎操作时间的界限要求不同。治疗性克隆要求不得超过胚胎发育的第14天,生殖性克隆则是一直到其出生为止。l 四是“结果结果”不同不同。治疗性克隆所得到的是细胞、组织或器官,而生殖性克隆最终得到的是生理意义上完整的人。 生殖克隆(即克隆人)面临着激烈争议生殖克隆(即克隆人)面临着激烈争议l 宗教学家认为,不能容许克隆人,因为它剥夺了自然创造生命的权力。l 社会学家认为克隆人无疑会给社会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因为它造成了人伦关系的混乱。l 科学家则认为,现在克隆技术还不成熟,克隆人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基因突变,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疾病。 克
25、隆人使克隆人使“人人”的基本定义发生了改变,的基本定义发生了改变,使人丧失了尊严使人丧失了尊严l 人是动物长期进化而来的灵长类,是通过男女有性繁殖出来的,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中逐渐发育成熟起来并具有特殊的生物性、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和社会特征的集合体。l 在实验室里克隆出来的无性繁殖的人不是真正的人,每个真正的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人品性,克隆出来的人恰恰没有这一点。克隆人彻底搅乱了社会人伦关系克隆人彻底搅乱了社会人伦关系l 人,都是父母所生,对父母是亲子关系,对宗族有世代关系,对亲戚有姑舅表亲关系等,这些关系构成了社会的人伦关系。可是在无性繁殖的克隆人那里,真正人的夫妻、父子等基本社会人伦关系消失了,
26、而与这些关系相应的道德也消失了。l 这势必会混乱、颠倒人们的世代概念,冲击着传统的家庭观念以及权利与义务观念,这在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上也将是无法定位的。 社会恶果社会恶果l 克隆技术若被一些科学狂人、仇视社会或毫无责任克隆技术若被一些科学狂人、仇视社会或毫无责任感的集团或个人滥用,还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社会感的集团或个人滥用,还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社会恶果恶果l 克隆人不仅会出现人为选择性别,造成性别比例失调,甚至可能还会有人借克隆“优生”,把国民、把家庭的孩子分成值得克隆的优秀者与不值得克隆的劣等者,或者鼓吹复制“天才人物”,这样整个社会就可能会陷入严重的分裂、争斗与不安之中,这与人人平等是社会
27、文明进步的标记背道而驰。 l更更为严重的是,克隆技术与基因研究相互交融,可以研制某一特定基因功能或者某一基因性状增强的克隆人,而且可以实现人类自身的社会化大生产,这就为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克隆人来从事犯罪勾当提供了便利,自然生殖的人的生命、地位、尊严势必受到极大的威胁,其后果不堪设想。 二、安乐死与生命价值二、安乐死与生命价值l死亡虽然不可避免,但死亡方式是可以选择的。人的生死直接关系到社会、家庭的和谐与安宁。 l安乐死安乐死:原出于希腊文“euthanasia”,原意为无痛苦、尊严地死亡,中文直译为“安乐死”,指无痛处死患不治之症而又痛苦者和非常衰老者。全球第一部安乐死法案诞生在澳大利亚。由于安
28、乐死是基于生物学意义上的,故引发了社会、心理、经济、宗教情感、伦理问题。还由于死亡关系到每一个人,安乐死的讨论也就冲破了国家、种族、信仰和职业,成为充满激烈争论的全球性大论战。 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矛盾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矛盾l 生命神圣论者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应尽一切可能来维持人的生命,直至其生命的终结。l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孙思邈)。l 基于此,安乐死是对人生命的放弃,是有违医生的天职的,因而也是不道德的。 l 生命质量论者认为,人的生
29、命固然神圣,但人的生命也应讲究质量质量。对于那些生命无可挽回,处于极度痛苦之下的患者来说,其生命质量是很低的,因而在医药卫生资源和个人经济实力有限情况下,与其不惜成本挽救并延长其生命,不如让其安乐地死去,以保证和维持家属及他人的生命质量,安乐死因而是道德的是道德的。这样一对矛盾通常也被人们描述为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矛盾。 情感与理性的矛盾情感与理性的矛盾l 从理性角度而言,同样是在短期内达到死亡这一结果,那么与其让病人痛苦地苟延残喘,不如让其痛快地死去。l 但从情感角度而言,实行安乐死,让病人更快地死去,则是亲属无法接受的。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封建传统文化影响较深、血缘关系极为重要的国家里,要
30、人们无视这种关系而作出决定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当病人为自己的父母时,这种来自情感上的障碍就更加强大。 l 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无论家属的最初动机是什么,直接结果就是为家属节约了大量医药费开支,而这也往往成为人们非难、指责病人家属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对安乐死进行道德评价时,到底应以何者为依据,情感亦或理性情感亦或理性? 现实与可能的矛盾现实与可能的矛盾l 之所以有安乐死,那是因为在某些领域,目前的医学技术尚未能攻克难关,还存在着医学技术无法治愈的疾病,而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又往往十分痛苦。实行安乐死就是建立在痛苦病人的疾病无法治愈基础之上的。l 从这一点上说,安乐死并不是杀人,它是优化死亡状态,解除病
31、人痛苦,是为病人着想,因而可以说是善善。l 但另一方面,医学技术总是向前发展的,患有绝症的病人虽然从理论上说不可治愈,但是只要他还没有死去,就仍然有治愈、恢复健康的可能,而这种可能是人们不能预料的。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实施安乐死,而应等到病人的死亡成为既定事实,再放弃对其的治疗。从这种观点看,安乐死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反映了医务人员的高度不负责任和非人道主义精神不负责任和非人道主义精神。三、网络引发的伦理问题三、网络引发的伦理问题l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从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迈进。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已相继建成了国家级的计算机网络,并相互连成覆盖全球的国际性计算机网络。l 这是
32、一场跨越时空的新的信息网络革命,它将比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的冲击更为巨大。 网络社会网络社会l 迅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将世界各个国家、各地区、各部门连成一个整体,形成一种人机互动、虚实相生的特殊物质形态和社会组织形式,人们把它形象地称之为“网络社会”。l 网络社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 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其交往活动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的一些特点。网络社会的自主性网络社会的自主性l 作为对现实的虚拟,网络交往的对象实际上是一个想象的客体,通过实时的互动,使网络主体实现了自我塑造,使其具有更大的自主性。l 在这个控制力弱化的社区里,网民可以更多地为自己做主。 网络社
33、会的开放性网络社会的开放性l 任何人都能够在网络上发表看法,任何个人、任何组织包括国家和政府,都不能完全控制互联网,这实质上意味着个体权利以及个体能力的一种扩张。不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人们可以在网络彼此交流,同时也在这里发生碰撞和冲突,使之表面化、尖锐化。 网络社会的多元性网络社会的多元性l因特网因特网是一个没有中心的网络世界,没有权威导向,是一个无政府主义泛滥的地方。由于网络社会存在着不同价值观念、生活方式、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的交汇,形成了多元化社会格局。 网络社会中的伦理问题网络社会中的伦理问题l网络交往的自主性、开放性和多元性特点,使得网络道德观念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混
34、乱。 道德相对主义在网络社会中的盛行道德相对主义在网络社会中的盛行l 在网络世界中,每个人都以无自然特征也无社会特征的“符号”存在,每个人都有发言权。他们可以任意为自己设定一个角色,也可以随心所欲地以自我为中心,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所奉行的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甚至可以不要任何原则,不负任何责任,个人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似乎跃升到一个完全宽松的环境中。l 这样易使人们思想逐步变为道德相对主义,而且可能导致道德上的怀疑主义怀疑主义、虚无主义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个人主义。道德失范现象道德失范现象l个人隐私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知识产权不时受到侵犯,信息污染日益加深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电脑病毒和
35、网络犯罪威胁着信息安全,信息欺诈导致信用危机等。 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遭到严重冲击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遭到严重冲击l 现实社会中的人们主要是基于道德舆论、传统习惯的外在约束遵守道德规范和履行道德义务,而网络中道德规范约束力量的发挥主要是基于无外在约束力量的道德自律精神的支撑,这样形成于现实社会中依靠外在约束力量的道德约束力不但不能在网络社会中发挥其应有的约束力量,而且它在现实社会中的约束力也受到严重冲击,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为不仅威胁着网络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这种威胁力量还剧烈的波及到现实社会中,对现实社会的道德建设提出巨大挑战。 个人责任意识的下降以及自制力的降低,个人责任意识的下降以及自制力的降低
36、,导致不道德行为增加导致不道德行为增加l 由于数字化、符号性特征,使得网络社会主体的互动逐渐陷入一种身体缺场的虚拟空间之中,在这里,个人的自由,诸如信息的自由、交往的自由、言论的自由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l 然而,如果这些自由没有限制,没有义务和责任的支撑,势必引起个人自由与道德责任的冲突和对立。这是当前网络社会所面临的最大伦理困境。l艾里亚艾里亚多尔夫曼多尔夫曼:“热衷于在闪烁的屏幕前进行着假想的毁灭、让自己的闲暇充满好战尚武之举的电子游戏迷,早已将正义感和道德规范置之度外;在当今的社会里,大规模的杀戮被视为一种威慑,尸体只不过是一串统计数字, 四千万人的死亡被当作一次胜利,战争的连续升级被看成是和平,他们的正义感和道德规范更是无从谈起”。 l 伴随着网络伦理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人们开始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主要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制定协议和规则,以防止网络应用中的不道德行为。l 另外,一些国家也开始通过立法来规范和制约人们在网络活动中的行为。网络社会呼唤自律性的道德。只有建立起新型的伦理规范以后,网络和现实社会才能更协调,才能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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