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税收业务讲解国际税收业务讲解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 张蓉芳张蓉芳2010年年9月于成都月于成都Sichuan Office of SAT内容提要内容提要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2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走出去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税收服务与管理4特别纳税调整特别纳税调整5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1经济全球化带来税收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带来税收国际化1.11.2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1.3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1.4
2、税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税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1.5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国际税收定义:、国际税收定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政府凭借其征税权力对从事国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政府凭借其征税权力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跨国纳税人分别进行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经济活动的跨国纳税人分别进行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形成经济前提:经济全球化及其所带来的纳税人收入国际化形成经济前提:经济全球化及其所带来的纳税人收入国际化直接动因:所
3、得税制的普遍实施和对跨国所得的重复征税直接动因:所得税制的普遍实施和对跨国所得的重复征税1.1经济全球化带来税收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带来税收国际化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2 2、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 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包括属地原则的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属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包括属地原则的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属人原则的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人原则的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 属地原则:按照一国的领土疆域范围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属地原则:按照一国的领土疆域范围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该国领土疆域内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该
4、国领土疆域内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限纳税义务。国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限纳税义务。 属人原则:属人原则: 按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登记注册所在按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凡属该国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凡属该国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无限纳税义务。国负无限纳税义务。1.1经济全球化带来税收国际化
5、经济全球化带来税收国际化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 1、税收管辖权的选择: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一国采用何种税收管辖权,由该国根据其国家权益、国情、政策和一国采用何种税收管辖权,由该国根据其国家权益、国情、政策和在国际所处的经济地位等因素决定。目前,大多数国家为维护本国权益,在国际所处的经济地位等因素决定。目前,大多数国家为维护本国权益,一般都选择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一般都选择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 2 2、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对涉及两国的跨国经济活动的法人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对涉及两国的跨国经济活动
6、的法人或个人,在同一时期所取得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税收管理权,从而使个人,在同一时期所取得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税收管理权,从而使纳税人负担双重税收的经济现像。纳税人负担双重税收的经济现像。3、国际重复征税的影响:国际重复征税的影响: 不利于资本、人员、技术的国际流动,对跨国贸易和投资将产生阻碍不利于资本、人员、技术的国际流动,对跨国贸易和投资将产生阻碍作用。作用。1.2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2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例例1:甲国居民到乙国经营取得一笔所得,
7、甲国依据居民税收管辖:甲国居民到乙国经营取得一笔所得,甲国依据居民税收管辖权对该笔所得征税,乙国依据地域税收管辖权对该笔所得征税。权对该笔所得征税,乙国依据地域税收管辖权对该笔所得征税。于是发生甲国居民税收管辖权和乙国地域税收管辖权交叉引起的于是发生甲国居民税收管辖权和乙国地域税收管辖权交叉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2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税收管辖权交叉与国际重复征税例例2:A企业在甲国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乙国。企业在甲国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乙国。A企业从丙国企业从丙国取得一笔所得。在丙国依据地域税收管辖权
8、对该笔所得征税后,取得一笔所得。在丙国依据地域税收管辖权对该笔所得征税后,甲国采用注册地标准认定甲国采用注册地标准认定A企业为甲国居民,乙国采用实际管理机企业为甲国居民,乙国采用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将构所在地标准将A企业认定为乙国居民,甲乙两国均要依照居民税企业认定为乙国居民,甲乙两国均要依照居民税收管辖权对该笔所得征税。于是在发生了丙国地域税收管辖权与收管辖权对该笔所得征税。于是在发生了丙国地域税收管辖权与甲乙两国居民税收管辖权交叉的基础上,又发生甲乙两国居民税甲乙两国居民税收管辖权交叉的基础上,又发生甲乙两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相互交叉的情况,引起更严重的国际重复征税。收管辖权相互交叉的情况,
9、引起更严重的国际重复征税。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 1、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 主权国家为了鼓励地区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政府行为。随着经济全主权国家为了鼓励地区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政府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管理、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的跨境流动变得越球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管理、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的跨境流动变得越来越自由。为更多的吸引流动性资源要素,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各主权国来越自由。为更多的吸引流动性资源要素,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各主权国家和地区纷纷降低税收或提供优惠。国家和区域间税收竞争愈演愈烈,其家和地区纷
10、纷降低税收或提供优惠。国家和区域间税收竞争愈演愈烈,其直接后果是最终出现了大量实质上不征税的避税地(直接后果是最终出现了大量实质上不征税的避税地(tax haven)。)。 另一方面,另一方面, 随着离岸金融、电子商务、网络通讯、现代物流等新兴产随着离岸金融、电子商务、网络通讯、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和技术的快速发展,跨国公司经营管理和跨境交易开始逐渐摆脱对传统业和技术的快速发展,跨国公司经营管理和跨境交易开始逐渐摆脱对传统物理地域的依赖,越来越呈现出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和无国界的趋势。物理地域的依赖,越来越呈现出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和无国界的趋势。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做投资或经营决策时,
11、更多的将目的定位在降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做投资或经营决策时,更多的将目的定位在降低其全球税收负担,国际避税行为日益严重。低其全球税收负担,国际避税行为日益严重。1.3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2 2、国际避税地(避税港):国际避税地(避税港): 199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首次提出了首次提出了“有害税收竞争有害税收竞争”的概念,并通过了题为的概念,并通过了题为有害税收竞争:一个正在出现的全球性问题有害税收竞争:一个正在出现的全球性问题的报告,例举了辨认国际避税地的四条关键
12、标准:的报告,例举了辨认国际避税地的四条关键标准:1.不征税或只是名义上征税;不征税或只是名义上征税;2.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3.缺乏透明度;缺乏透明度;4.没有实质性商业活动。没有实质性商业活动。著名的避税地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著名的避税地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1.3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3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国家间税收竞争与国际避税3、国际避税实质:、国际避税实质: 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得到大幅度消除和减轻的情况下,
13、国际税收分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得到大幅度消除和减轻的情况下,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实质上从跨国纳税人与相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演变成相配关系实质上从跨国纳税人与相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演变成相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即在某笔跨境交易总体税收负担不变的情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即在某笔跨境交易总体税收负担不变的情况下,来源国少征税,居民国就会多征税,反之亦然。况下,来源国少征税,居民国就会多征税,反之亦然。 因此,国际避税的结果是本国政府少征的税款被外国政府得到(包因此,国际避税的结果是本国政府少征的税款被外国政府得到(包括避税地政府得到后为吸引投资又返还给企业的情况),发生一国财富括避税地
14、政府得到后为吸引投资又返还给企业的情况),发生一国财富的净流出。因此,国际避税实质上是避税地国家或地区拿高税地国家或的净流出。因此,国际避税实质上是避税地国家或地区拿高税地国家或地区的税收补贴企业,从而吸引其投资。地区的税收补贴企业,从而吸引其投资。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4税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税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1、税收国际化带来的主要问题:、税收国际化带来的主要问题: (1)对外国纳税人取得源自本国的收入和所得是否要征税,依据)对外国纳税人取得源自本国的收入和所得是否要征税,依据是什么,如何征税。是什么,如何征税。 (2)对本国纳税人取得源自外
15、国的收入和所得是否要征税,依据)对本国纳税人取得源自外国的收入和所得是否要征税,依据是什么,如何征税。是什么,如何征税。 (3)国家间如何进行协调,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对跨国贸易和投)国家间如何进行协调,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对跨国贸易和投资的影响。资的影响。 (4)如何对跨境关联交易进行监管,以防止国际避税对本国税基)如何对跨境关联交易进行监管,以防止国际避税对本国税基的侵蚀。的侵蚀。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4税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税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2、税收国际化的应对:、税收国际化的应对: (1)对外国纳税人取得源自本国的收入和所得征税问题:)对外国
16、纳税人取得源自本国的收入和所得征税问题: 在国内税法层面明确对外国纳税人取得源自本国的收入和所得征在国内税法层面明确对外国纳税人取得源自本国的收入和所得征什么税,怎么征税问题,即通常所说的什么税,怎么征税问题,即通常所说的”对非居民的征税对非居民的征税“。 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税收协定(安排)约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税收协定(安排)约束地域税收管辖权,规定哪种情况下所得来源国有征税权,哪种情况束地域税收管辖权,规定哪种情况下所得来源国有征税权,哪种情况下所得来源国没有征税权。下所得来源国没有征税权。”。 (2)对本国纳税人取得源自外国的收入和所得征税问题:)对
17、本国纳税人取得源自外国的收入和所得征税问题: 在国内税法层面明确对本国纳税人取得源自外国的收入和所得征在国内税法层面明确对本国纳税人取得源自外国的收入和所得征什么税,怎么征税问题,即通常所说的什么税,怎么征税问题,即通常所说的“走出去走出去” 税收。税收。 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税收协定(安排)约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税收协定(安排)约束居民税收管辖权,规定哪种情况下居住国有征税权,哪种情况下居束居民税收管辖权,规定哪种情况下居住国有征税权,哪种情况下居住国没有征税权;。住国没有征税权;。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4税
18、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税收国际化问题及应对 ( 3)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一是由各主权国家在国内法中对管辖权作出让步;二是通过与其一是由各主权国家在国内法中对管辖权作出让步;二是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对管辖权进行限制。即对税收管辖权进行国内和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对管辖权进行限制。即对税收管辖权进行国内和国际协调。国际协调。 (4)防止国际避税:)防止国际避税: 一是各主权国家在国内法中加强反避税立法;二是各国在国际税收一是各主权国家在国内法中加强反避税立法;二是各国在国际税收协定中签订税收情报交换和反滥用条款等措施。协定中签订税收情报交换和反滥用条款等措施。Sichuan Of
19、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5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走出去服务对走出去纳税人对走出去纳税人行使居民管辖权行使居民管辖权和和进行居民税收管辖进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内协调权的国内协调非居民税收对走进来纳税人行使对走进来纳税人行使地域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和进行地域税收管辖权进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内协调的国内协调Sichuan Office of SAT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概述1.5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税收协定执行进行地域税收管辖权进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的国际协调和和进行居民税收管辖权进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的国际协调反避税特别纳税调
20、整特别纳税调整和和税收情报交换税收情报交换Sichuan Office of SAT2.3 中国税收协定概况中国税收协定概况2.4非居民企业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非居民企业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2.5居民企业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居民企业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2.1税收协定及其主要目的税收协定及其主要目的2.2税收协定一般内容税收协定一般内容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1 1、税收协定定义税收协定定义 (Tax Treaty or Convention): 又称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又称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
21、收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的书面协议。2.1税收协定及其主要目的税收协定及其主要目的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2 2、税收协定主要目的:税收协定主要目的: 签署税收协定主要是为了促进跨国经济、技术交流,避免税收因素对签署税收协定主要是为了促进跨国经济、技术交流,避免税收因素对跨国经济交往形成障碍。如何通过税收协定达到这个目的?主要是通过跨国经济交往形成障碍。如何通过税收协定达到这个目的?主要是通过缔结具体条款,
22、以法律条文明确解决下列主要问题:缔结具体条款,以法律条文明确解决下列主要问题:(1)消除双重征税;消除双重征税; (2)稳定税收待遇;稳定税收待遇; (3)适当降低税率,分享税收收入;适当降低税率,分享税收收入; (4)减少管理成本,合理归属利润;减少管理成本,合理归属利润; (5)防止偷漏税;防止偷漏税; (6)实行无差别待遇;实行无差别待遇; (7)建立有效争端解决机制。建立有效争端解决机制。 2.1税收协定及其主要目的税收协定及其主要目的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1 1、适用的人的范围:一方或双方的居民。适用的人的范围:一方或双方的居民。 2 2、
23、适用的税种范围:主要是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种适用的税种范围:主要是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种3 3、一般术语定义和居民定义、一般术语定义和居民定义4 4、常设机构:定义常设机构,为划分机构场所营业利润征税权奠定基础。、常设机构:定义常设机构,为划分机构场所营业利润征税权奠定基础。 注意:与国内税法中注意:与国内税法中“机构、场所机构、场所”概念的区别。概念的区别。5 5、不动产所得:对不动产所得划分缔约双方的征税权进行。、不动产所得:对不动产所得划分缔约双方的征税权进行。2.2税收协定一般内容税收协定一般内容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6 6、营业利润:对
24、机构场所类所得划分缔约双方的征税权,确定利润归、营业利润:对机构场所类所得划分缔约双方的征税权,确定利润归属原则。属原则。7 7、联属企业:关于关联企业的反避税规定。、联属企业:关于关联企业的反避税规定。8、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对该类所得界定优先征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对该类所得界定优先征税权及优惠税率。权及优惠税率。9、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董事费、艺术家和运动员、退休、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董事费、艺术家和运动员、退休金、政府服务、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和实习人员、其他所得:对特定金、政府服务、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和实习人员、其他所得:对特定
25、所得和特定人群征税权的划分。所得和特定人群征税权的划分。2.2税收协定一般内容税收协定一般内容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1010、消除双重征税:双方关于税收抵免或饶让方面的措施。、消除双重征税:双方关于税收抵免或饶让方面的措施。1111、无差别待遇:缔约双方同时给予对方居民以本国居民同样的税收待、无差别待遇:缔约双方同时给予对方居民以本国居民同样的税收待遇原则。遇原则。1212、协商程序:争端解决途径。、协商程序:争端解决途径。1313、情报交换:与相关税收协定缔约国家的主管当局为了正确执行税收、情报交换:与相关税收协定缔约国家的主管当局为了正确执行税收
26、协定及其所涉及税种的国内法而相互交换所需信息。协定及其所涉及税种的国内法而相互交换所需信息。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是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国际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是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国际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情报交换类型包括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情报交换类型包括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以及同期税务检查、授权代表访问和行业范围情报交换等。自发情报交换以及同期税务检查、授权代表访问和行业范围情报交换等。有关规定参照:有关规定参照: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国税发(国税发200670200670号号文件)和文件
27、)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英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英文写作的通知写作的通知(国税办发(国税办发20012822001282号文件)。号文件)。2.2税收协定一般内容税收协定一般内容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1414、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享有财政特权。、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享有财政特权。1515、生效和终止、生效和终止 2.2税收协定一般内容税收协定一般内容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1 1、我国对外签署协定概况:中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始于上世纪我国对外签署协定
28、概况:中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八十年代初期,1983年与日本签署第一个税收协定。截止年与日本签署第一个税收协定。截止2009底,底,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93个税收协定以及与香港和澳门的个税收协定以及与香港和澳门的2个税收安排。个税收安排。与近十个低税国家(地区)开展了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谈判工作,其中与与近十个低税国家(地区)开展了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谈判工作,其中与英属维京群岛、巴哈马的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已经签署,为我国开展与避英属维京群岛、巴哈马的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已经签署,为我国开展与避税地的征管合作奠定基础。具体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地的征管合作奠定基础。
29、具体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查询。上查询。以中国和新加坡税收协定为例,其全称是以中国和新加坡税收协定为例,其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从名称。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协定的主要作用就是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上,就可以看出,协定的主要作用就是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2.3中国税收协定概况中国税收协定概况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2 2、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原则上讲,国际条约与国内税法具有
30、同等法律效力;原则上讲,国际条约与国内税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际税收协定不能代替国内税法,征税权由国内税法规定,协定不能国际税收协定不能代替国内税法,征税权由国内税法规定,协定不能规定征税权;规定征税权;税收协定具有合法性与权威性。税收协定具有合法性与权威性。3 3、当国内税法与税收协定规定不一致时的处理原则:、当国内税法与税收协定规定不一致时的处理原则: 协定优先原则;协定优先原则; 规定孰优原则规定孰优原则;2.3中国税收协定概况中国税收协定概况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1 1、“税收协定待遇税收协定待遇”:按照税收协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按照国内税收:
31、按照税收协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按照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2 2、税收协定待遇不自动执行原则。主管税务机关征税时,如果纳税人税收协定待遇不自动执行原则。主管税务机关征税时,如果纳税人未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或备案,不应考虑协定规定,而只应考虑国内法规未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或备案,不应考虑协定规定,而只应考虑国内法规定,计算并征收税款。即使纳税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或备案,可以享受定,计算并征收税款。即使纳税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或备案,可以享受协定待遇,那么也要首先按照国内税法规定计算税款,再按协定规定对协定待遇,那么也要首先按照国内税法规定计算税款,再按协定规定对应纳税款
32、进行减免。应纳税款进行减免。2.4非居民企业如何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企业如何享受协定待遇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3 3、享受协定待遇程序性规定:享受协定待遇程序性规定: 一是国际运输所得:一是国际运输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1139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
33、的补充通知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国税发发2002107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证明表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2160号)。号)。 二是非国际运输所得:二是非国际运输所得: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国税发2009124号文件)、川国税函号文件)、川国税函2009317号、国税函号、国税函2010290号文
34、件。号文件。2.4非居民企业如何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企业如何享受协定待遇Sichuan Office of SAT税收协定简介税收协定简介1 1、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居民企业到境外经营,需要享受中国与对方国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居民企业到境外经营,需要享受中国与对方国家(地区)签订的协定待遇,需要依法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家(地区)签订的协定待遇,需要依法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中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具体按照国税函(具体按照国税函2008829号文件办理)号文件办理) ,再,再持证明到对方国家(地区)税务当局提出享受协定待遇申请。持证明到对方国家(地区)税务当局提出享受协定待遇申请。
35、2 2、境外涉税争端解决: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境外涉税争端解决: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向国家税务总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向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提出申请,请求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局(以下简称总局)提出申请,请求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具体按照具体按照中国居民中国居民(国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程序暂行办法 (国税发(国税发2005115号文件)办理。号文件)办理。2.5居民企业如何享受
36、协定待遇居民企业如何享受协定待遇Sichuan Office of SAT3.1 非居民企业定义非居民企业定义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3.3如何对机构场所类所得征税如何对机构场所类所得征税3.4如何对非机构场所类所得征税如何对非机构场所类所得征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3.1非居民企业定义非居民企业定义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
37、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第一款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Sichuan Off
38、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非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3.1非居民企业定义非居民企业定义中国对非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有两个,即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中国对非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有两个,即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只有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均不在中国的企业才所在地标准。只有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均不在中国的企业才是非居民企业。是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
39、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企业的分类、企业的分类3.1非居民企业定义非居民企业定义企企 业业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中国注册且实际管理机构也在中国中国注册且实际管理机构也在中国 外国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外国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外国注册且实际管理机构也在外国外国注册且实际管理机构也在外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定为居民企业有关
40、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200982 号号 文件规定:文件规定: 境外中资企业可向其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中国主要投资者所在境外中资企业可向其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中国主要投资者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居民企业认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居民企业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居民企业认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居民企业身份进行初步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确认;境外中资企业未提出身份进行初步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确认;境外中资企业未提出居民企业申请的,其中国主要投资者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所掌握居民企业申请的,其中国主要投资者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对其是否属于中国居民企业做出初步判定,层报国家税务总局的
41、情况对其是否属于中国居民企业做出初步判定,层报国家税务总局确认。比如:确认。比如:中国移动中国移动BVI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因此,在外国(地区)注册的企业,即使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凡未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仍然是非居民企业。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哪些所得需要交税、哪些所得需要交税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
42、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第一款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43、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哪些所得需要交税、哪些所得需要交税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 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以下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概念三个概念是界定是否对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是界定是否对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得税的关键:关键: .所得来源地。即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所得来源地。即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 .机构场所。即非居民企业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机构场所。即非居民企业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实际联系。即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所得,是否与其在实际联系。即非居
44、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所得,是否与其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2、应税所得的分类、应税所得的分类 一是积极所得。就是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简称税法三条一是积极所得。就是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简称税法三条二款所得,或者机构场所类所得);二款所得,或者机构场所类所得); 二是消极所得。就是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简称税法三条二是消极所得。就是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简称税法三条三款所得,或者非机构场所类所得)。三款所得,或者非机构
45、场所类所得)。 划分标准是:非居民企业是否通过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取得应划分标准是:非居民企业是否通过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取得应税所得,或者说非居民企业的应税所得是否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税所得,或者说非居民企业的应税所得是否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场所有实际联系。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所得来源地是否在境内有机构场所所得是否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所得性质是否征税来源于境内有有积极所得按三条二款征税有无消极所得按三条三款征税无-消极所得按三条三款征税来源于境外有有积极所得按三条二款征
46、税有无-不予征税无-不予征税2、应税所得的分类、应税所得的分类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设立机构场所的设立机构场所的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发生在境外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发生在境外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未设立机构场所未设立机构场所应税所得应税所得境内所得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外所得设立机构场所的设立机构场所的 发生在境外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所得发生在境外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未设立机构场所未设立
47、机构场所不予征税所得不予征税所得境外所得境外所得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所得来源地判定案例、所得来源地判定案例A. 判定依据:判定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得。 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
48、税所得的确定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
49、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住所地确定; (6)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50、部门确定。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Sichuan Office of SA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2应纳税所得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确定B. 案例:案例:例例3 中国中国A房地产公司向香港房地产公司向香港B设计事务所支付设计事务所支付100万美元房地产项目万美元房地产项目设计费用。设计费用。A公司认为,设计属于劳务,且劳务活动全部发生在境外,公司认为,设计属于劳务,且劳务活动全部发生在境外,因此中国无权征税。但经税务机关审核合同后判定,此项设计属于设计因此中国无权征税。但经税务机关审核合同后判定,此项设计属于设计图纸资料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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