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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法律法规与标准单元三课件.ppt

1、老年法律法规与标准学习单元三 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本章内容学习目标模块内容模块一 养老保险制度模块二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模块三 老年人社会救助模块四 老年人社会福利单元小结实践强化单元导读 单元导读 2016年2月,广西梧州市政府印发建立梧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空巢老人综合保障等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空巢老人安度晚年。 方案指出,在建立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制度方面,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和运营保障,满足农村空巢老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方面需求。要组建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积极发动

2、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关爱农村空巢老人工作,及时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怀。 在建立农村空巢老人综合保障制度上,要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即以县为主建立农村空巢老人状况登记制度,定期跟踪、全面掌握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困难需求、家庭状况等,对生活难以自理、经济状况差的空巢老人给予重点关注。 要全面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空巢老人纳入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流浪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 方案重在构建属地管理、基层为主、政府监督、社会帮扶的农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并全面跟踪掌握全市农村空巢老人状况,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爱服务

3、。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知识目标1.掌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和制度内容2.了解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救助制度3.了解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掌握老年人护理补贴内容能力目标1.能够辨识各项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分类2.能够评估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需求3.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素质目标1.具备较好的老年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解读和应用意识2.具备为老服务的意识 学习情境: 张某,男,1953年10月出生。1984年7月,某市某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张某从事司炉工工作,当时没有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属于季节性临时用工。2002年1月该单位改制成企业,张某继续在企业内工作。同年5月,单位锅炉拆除,无岗

4、位需求,张某原来的司炉工岗位不存在。企业困难,无力安置富余人员,张某即再未到该单位工作。模块一 养老保险制度 2011年9月,张某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上诉,要求该单位: 1.为其安排工作岗位; 2.支付其2002年5月至2011年10月的工资; 3.为其补缴1996年至2011年的养老保险。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仲裁,驳回张某第1项、第2项诉求,要求企业“为张某补缴2002年1月至2002年5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企业和个人部分由各自承担;并为其办理补缴2002年6月至2011年10月期间养老保险费的手续,企业和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张某本人承担。” 张某对参保时间、缴费金额及养老金数额均不认可

5、,其本人或其妻刘某多次到省人社厅上访,持续一年多,要求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 2013年8月,省人社部门派人到企业协商为张某办理养老保险。经协商,由企业提出了关于为张某办理养老保险的申请的专题函,经人社部门特批给予办理养老保险。期间,企业与本人面谈,本人答应仅办理养老保险,并表示不会再纠缠此事。 在此前提下,为了稳慎处理,企业经人社部门特批后,为张某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代缴了费用,且张某1995年12月之前临时工期间可参照城镇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及退休手续。 情境分析: 张某在原单位以临时用工身份工作了十几年,在单位改制成企业后不久,便不再到单位工作,这种未办理任何人员录用和

6、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张某与企业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直接关系到张某能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一、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养老保险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部分积累制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参保范围参保范围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基金管理基金管理(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积累制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参保范围参保范围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基金管理基金管理待遇领取待遇领取(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制度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属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部分积

8、累制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 参保范围参保范围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基金管理基金管理待遇领取待遇领取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而建立的,旨在使职工在退休后的一段时期内能按年度获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的退休收入保障制度。 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条件企业缴纳个人缴纳基金筹集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年金管理达到退休年龄变动工作单位死亡待遇领取四、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本息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后一次或分次领取自愿参加社会保险机构经办 情境反馈: 1.19

9、84年7月至2002年5月为张某与原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2002年6月起,因单位改制,原工作岗位取消,张某与原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条件灭失,其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张某1984年7月参加工作时,事业单位招录干部和招聘合同工都有政策规定,即便是招用临时工也有政策规定,但原单位在没有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招工手续的情况下就招用了张某。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行,企业在2002年1月首次招工未按“规矩”办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长达十多年。2002年5月张某离开单位时,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规范处理与张某解除事实劳动

10、关系事宜,但企业和张某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张某离开了单位。 2.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合规,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应分阶段确定承担者。 社会保险法第13条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改制为企业后至事实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前,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应由张某和企业各自承担,事实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后,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应由张某个人全部承担。

11、3.特批处理结果并不合规。相关部门协调张某一事时,以稳定的思想,忽视养老保险政策的严肃性,未按照处理信访案件的“规矩”办事,即:处理任何养老保险信访案件,不能脱离了政策规定。把本来已经仲裁的案件通过信访渠道重新处理,并放宽政策限制。 知识链接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国务院网站,http:/ 案例分析 51岁的陈女士希望延迟到55岁退休,却遭到所在单位上海某大学的拒绝。2005年上海某大学开始筹办时,陈女士进入学校教务处做收发工作。2006年9月1日,学校和她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3年8月31日,岗位为“教辅”。2011年8月,陈女士

12、年满50周岁,按照现行国家规定,她已经到了普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但她却想继续干下去。 【分析】 我国目前的退休政策是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初期确定的,当时人口的预期寿命不到50岁。现在建国已经60多年,国情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口的预期寿命已达70多岁。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劳动者工作条件也逐渐改善,越来越多的60岁以上劳动者逐渐具备继续工作的条件和愿望。在借鉴发达国家延迟退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预期我国延长退休年龄的改革可能会关注以下几方面:选择时点,择机推出延期退休年龄时间;率先启动男女同龄退休、女先男后的计划;小步推进,逐渐提高退休年龄;为了提高延迟退休的主动性,采用激励式弹性退休方案

13、。 学习情境: 王大爷今年82岁,一年前患老年性白内障致盲,生活受到巨大影响。王大爷来到当地某眼科医院接受手术,术后第二天老人的视力便提高到了0.5。王大爷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该眼科医院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此王大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手术费用共计2515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749元,个人账户支付127元,个人自付639元。王大爷个人仅承担了所有费用的四分之一,便可以进行手术,重见光明。模块二 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 情境分析: 王大爷属医保患者,在定点医院进行诊疗时,享受了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减轻了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医疗保险制度有效降低了老年人医保患者的医疗服务支出,保

14、障了老年人获得医疗保障待遇的基本权利。一、基本医疗保险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在经过探索试点后,我国目前建立起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仅限于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部分积累制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参保范围参保范围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基金管理基金管理待遇领取待遇领取个人缴费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社会统筹基金(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15、费用(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1)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2)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3)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参保职工退休后享受基本医疗参保职工退休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6、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城镇未成年人和未就业人口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所有城乡居民筹资渠道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保障待遇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

17、部门审批。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三、老年人商业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三、老年人商业健康保险投保人自愿投保。个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情境反馈: 各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8、的实施细则会有细微差别。 比如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规定,2001年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1年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1年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知识链接1.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国务院网站,http:/ 案例分析 山东

19、,是全国首批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省份之一,自2013年底开始逐步建立并实施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两保合一”后,家住山东潍坊临朐县上林镇东洼子村的王庆海感受到了切实的便利。“以前,我们住院医疗费全部自己付,出院后再回去报销。现在,我的住院费在医院可以直接报掉了。”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后,王庆海看病能跟城里人享受一样的待遇。这不仅意味着医保报销更便捷,还意味着他们医保用药范围由原新农合的1127种扩大到2500种,增加了1倍多。 【分析】 2016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

20、高个人缴费比重。以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独立运行,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学习情境: 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某社区居民熊某是一位73岁的老人,老伴3年前去世了,现全家共5口人。其本人无退休金,唯一的一个儿子患直肠癌,并患有淋巴瘤疾病。 目前已用去医疗费15万多元,全家人的生活靠她的儿媳妇做钟点工收入维持生活。熊某的孙子前年考上大学,孙女正在上高中,高昂的学费使他们的生活十分拮据。模块三 老年人社会救助 2009年4月起,熊某全家纳入了低保救助体系。2009年梅江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

21、250元。熊某家庭核定月收入为580元,全家差额救助670元。 2010年4月起,梅州市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调高至280元,并开始实行分类施保。根据熊某的家庭情况,将其家庭列为A类保障对象,全家保障金增加30%,这样一来,熊某全家月实际保障金为1066元,加上不定期的物价补贴,较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 情境分析: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贫困家庭发挥着“兜底性”保障作用。贫困家庭的家庭结构、健康状况和支出水平各不相同,分类施保是对低保对象进行精确扶贫、精准救助的有效方法之一。因此,在保障过程中,既要考虑共性特点,又要考虑个体差异,在政策设计上,要照顾到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各种因素,分类

22、划档、分开层次、照顾重点、确保公平,真正做到准确及时把低保金重点用于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人。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成为经济困难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救助形式。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标志着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市和农村全面开展。 资格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3、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申请审批程序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审批审核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24、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 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保障待遇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城市低保对象在子女就学、从事经营活动、房租、就医等方面享有优惠或优先权。 资金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

25、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动态管理保障对象分类管理保障对象定期报告与核查长期公示公众监督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现行的五保供养制度主要是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执行。(一)供养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

26、五保供养待遇。(二)供养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三)供养方式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

27、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四)资金来源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此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业生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开展农副业生产给予必要的扶持。

28、情境反馈 目前,各地方政府对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施保的实施细则不同,包括划分的类别和保障标准均有差异。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及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将低保对象家庭分三类实施保障。 A类施保家庭:三无人员家庭(无依无靠、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无生活来源)。家庭成员中主要创造收入的人员系盲人、严重低视力、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一级肢体残疾的。家庭成员中主要创造收入的人员患有癌症、艾滋病、尿毒症、偏瘫、截瘫、脑瘫等重大疾病的。 B类施保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身患残疾的。单亲家庭且小孩正在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中读书的。夫妻双方系下岗职工,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困难家庭,且子女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

29、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长期生病且需经常治疗的。 C类施保家庭:家庭成员身体健康,但工作岗位不固定,以打零工为主,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周围群众的。就业年龄段内因生病或家中确有困难,暂时不能就业的人员。 知识链接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民政部网站,http:/ 案例分析 北京市某区低保户王先生48岁、无业。2015年9月他在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用他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向税务局申报了月工资3456元。区民政部门每月对低保家庭收入进行核查,运用联网的多部门信息核对平台及时了解到王先生的收入变化,从2016年1月起,民政部门取消了他的低保资格,降低了

30、他的住房补贴金额。 【分析】 2016年,北京将全面实施精准救助,健全救助对象认定、收入核查等机制,实现与北京市各银行、证券机构数据比对,推动与保险机构的数据对接,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准确性,让真正困难的群体得到及时救助。 学习情境: 北京市某社区居民姜爷爷双腿有疾,每天两个女儿在上班之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安排他吃饭。自从社区开起“老年餐桌”,姜爷爷就成了那里的常客:“我的吃饭问题有了着落,闺女们可以少操心了!”姜爷爷的生活难题是不少家庭都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不能做饭又无儿女照顾的老人常常吃不到热的饭菜;能做饭的老人,也不是顿顿愿意开火,尤其是寡居老人,吃剩菜剩饭已司空见惯老年

31、餐桌是解决老人吃饭问题的方法之一。徐奶奶、魏爷爷、李奶奶几位空巢老人已经在老年餐桌吃午饭11个月。“老年餐桌让我们走出了家门!”每天中午,他们都聚到老年餐桌就餐,吃完饭还一起在小区里散步、聊天,日子过得挺惬意。模块四 老年人社会福利 情境分析 老年餐桌为社区老年居民提供了营养及时的餐食,同时也为老年人走出家门、与人交往提供了机会和平台,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也满足了老年人的社会交往需求,从而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满意度。一、老年人福利的涵义改善物质生活改善精神生活特殊需求和自身特点政府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福利项目设施和服务 一津贴、两补贴:高龄老人的高龄津贴困难老人、低收入老年人

32、的养老补贴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补贴二、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是主要针对高龄老年人发放的具有褒扬性质的福利项目,目的在于提高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倡导敬老尊老的社会风气。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 建立过程部分地区针对百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逐步扩展至80岁以上老人20世纪80年代民政部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08年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要求各地以省(市)为单位,制定统

33、一的高龄补贴标准2010年 2011年7月,全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的已有14个省份,八百万高龄老人受惠; 2013年扩展到18个省份; 目前,全国尚未有统一的制度安排,各地政策差异较大,领取年龄、领取标准、领取条件和待遇水平都不同。 发放对象主体资格户籍限制家庭收入限制最低年龄限制大部分地区都要求高龄津贴申请者为当地户籍大多数地区没有收入限制,少部分则选择“三无”人员、低保人员或者其他对象90%以上的地区以80岁为最低标准年龄 发放标准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

34、调整。 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从实践中的待遇水平来看,各省市往往根据当地实际状况,按月或按年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补贴。 高龄津贴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不同年龄领取的高龄津贴标准有所差异。 例如,80岁以下老年人的津贴普遍在50-300元/月之间,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津贴标准普遍在500元/月以上。 统筹层次 当前高龄津贴制度主要为省级统筹和地市级统筹。 在已建立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的地区中,多数是在地级层面建立统筹,只有约25%实现了省级统筹。 预期目标 高龄津贴制度,应由国家有关部委出台规定在全国推行,对享受范围、发放标准、资金筹集等核心内

35、容进行统一规范。 同时,向西部欠发达省份建立该制度的所需资金给予倾斜性的转移支付补助,以便欠发达地区提高标准,使这项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三、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二)制度内容经济扶助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社会扶助 经济扶助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养老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

3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医疗保障 对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生育保险支付优惠,并给予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分娩补助。 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社会扶助 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生活贫困、住房

37、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 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可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 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国家成年监护制度安排中。(三)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自2014年9月起在全国范围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共确定37个市(区、单位)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活照料、家庭保健、照顾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服务

38、项目面向家庭、广泛参与、能够满足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养老照护需求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等服务四、老年人护理补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一)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定义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补贴制度是为满足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需求而设立的社会福利津贴制度。是一项补缺型的社会福利制度,表现为制度的福利性、针对性、政府主导性的基本特点。(二)主要内容目标要求目标要求通过建立健全

39、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有效缓解部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效应,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内涵丰富、衔接紧密的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类型日益丰富,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具体措施具体措施 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老龄工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补助项目、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申请条件和审查公示、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已经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补助政策,强化资金管理,不断

40、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保障措施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财力状况自主决定。要坚持统筹兼顾、公开透明。既要考虑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又要做好新出台的补贴政策与其他老年人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上述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原则上通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等解决。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老龄工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要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补助项目、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申请条件和审查

41、公示、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情境反馈: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15】289号)规定,生活在北京的老人,无论是京籍还是非京籍,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以享受到保险、养老金、医疗、营养餐等方方面面的照顾,福利项目概括起来有19项之多。北京重点培育与老年餐饮、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北京品牌”企业,同时开展老年营养餐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每个区县至少建立一个老年营养餐试点。老人可以吃上营养均衡的餐饮。 知识链接:1.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情况汇报,杭州政府网站,http:/ 案例分析 2016年6月26日上午9:20,上海市公交48路终点站西区汽

42、车站,待发的一辆公交车内的12位乘客中,都是中青年人,没有一位老年人,而在平时,车厢内的乘客大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我一早出车,到现在已开了4圈,老年乘客明显减少,感觉比平时下降了八九成。”驾驶员庄利平说。上海市民李大爷,72岁,身体健康,原来经常坐48路公交车出门,如今改为骑自行车出门了。当问其原因时,李大爷说:“今天起,我们坐公交不再免费了,所以不想再坐公交了。政府会给我们发老年综合津贴,我每月能领150块钱呢。” 【分析】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实施后,不再实行70周岁以上沪籍老年人免费交通制度,即从2016年6月26日起,上海老人乘公交地铁需要买票了。上海为了提高本

43、市老年人福利水平、促进老年人福利均等化的地方性社会福利,针对沪籍老年人建设了一项“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把“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单项补贴,统筹调整为统一的老年综合补贴,受益范围扩大至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受益人群由170万人扩大到270万人,每年财政补贴由8.5亿元增长到超过33亿元。老年综合津贴具体标准为:65-69岁,每月75元;70-89岁,每月150元;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岁,每月350元;100岁及以上,每月600元。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老年综合津贴标准不是死的,还将根据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作出适当调整。 单元小

44、结:老年人社会保障是区别于传统家庭养老的正式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大体系。其中,老年人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老年人社会救助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等;老年人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照顾、医疗保健、文化服务、高龄津贴、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等。本单元对三大体系的主要制度内容做了介绍,使学生能够对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有初步的认识和理解。 实践强化: 实训题目: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宣传 要求:以小组为单位,选取本单元的任一模块内容作为宣传主题,制作“老年人*制度”宣传海报。 目的:宣传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知晓和理解程度,提升老年人的维权意识、维权能力。 成果:海报 提交时间:下一次上课时间。 成果展示:根据各小组成果情况,择优张贴于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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