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全体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行政值班人员、班主任应提前10分钟到岗。所有教职工应准时参加晨会、升旗仪式、教工会议等学校组织的活动。体育教师必须参加广播操。凡迟到、早退的员工扣除岗贴10元/次。2、全体教职员工因事、病应按规定请假。半天以内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两天向部主任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法定的婚假、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但需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根据“病假从宽、事假从严、旷工从重”的原则,处理办法规定如下:类别时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备注事假1-3天扣20元/天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扣1/2,超过20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3-7天扣30元/天7-15天扣当月岗贴病假1-3天扣10元/天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扣1/4,超过20天扣除1/2,超过1个月扣除全部绩效工资。提供病历证明3-7天扣20元/天7-15天扣当月岗贴1/215天以上扣当月岗贴旷工半天扣1个月岗贴1天扣2个月岗贴扣除1/2绩效工资。行政处理2天及以上扣全部岗贴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行政处理3、对由于迟到、早退、旷工造成教学事故的经行政办公会讨论认定后,扣除岗位津贴50200元,并作行政处理。4、考勤工作由各学(行管)部独立进行,月末汇总至行管部。行管部不定期对全校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情况予以通报,并按规定如实处理。5、本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