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探讨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指导我们办案的灵魂,作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打牢基本功,首要任务就是要熟练掌握程序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程序规定的历史沿革 第一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1999年年8 8月月1 1日颁布日颁布实施的实施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国家药品监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管理局第8 8号令);号令); 第二次:第二次:20032003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施行的日起施行的药品监督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 1号)
2、;号); 第三次:第三次:20122012年年1010月月1717日公布施行的日公布施行的卫生部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888号)号) 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888号)号)一、程序规定的历史沿革 第四次:第四次:20142014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的日起施行的食品药品行政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国家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 3号号)一、程序规定的历史沿革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实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当施主体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当场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场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 简易程序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简便快捷,有利于及时处理行简易程序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简便快捷,有利于及时处理行政违法案件,提高行政效率,但由于其程序简单,缺乏制约,如政违法案件,提高行政效率,但由于其程序简单,缺乏制约,如果适用不当果适用不当,容易造成
4、对相对人的侵害,因此,我国行政处罚法,容易造成对相对人的侵害,因此,我国行政处罚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必须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并条件作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必须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并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即出了严格的规定,即(1)(1)必须违法事实确凿必须违法事实确凿;(2);(2)具有法定依据具有法定依据;(3);(3)处罚的程度比较轻。即只有对公民处以处罚的程度比较轻。即只有对公民处以50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才可以适用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二、简易程序(程序规定
5、程序规定第四第四十二至四十四条)十二至四十四条) 执法人员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执法人员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并加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并加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章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填写违法情形时应简单明了,填写填写违法情形时应简单明了,填写适用法律法规时应准确详细,并明确到条、款、项,因为其不同适用法律法规时应准确详细,并明确到条、款、项,因为其不同于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于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
6、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签收。当场处罚决定应当在交付当事人,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签收。当场处罚决定应当在7 7个工作日以内报所属部门(即局法制部门或办公室)备案。个工作日以内报所属部门(即局法制部门或办公室)备案。既然既然当场处罚属行政处罚的一种,那么在作出当场处罚时,至少应该当场处罚属行政处罚的一种,那么在作出当场处罚时,至少应该收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如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从业收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如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从业许可证等复印件,与处罚决定书一同存档备查许可证等复印件,与处罚决定书一同存档备查, ,同时还要写写现同时还要写写现场检查笔录,尽可能固定证据。场检查
7、笔录,尽可能固定证据。二、简易程序(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四第四十二至四十四条)十二至四十四条)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二、简易程序(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四第四十二至四十四条)十二至四十四条) 案件线索来源一般有:在检查或抽验中发现、从案件线索来源一般有:在检查或抽验中发现、从投诉举报发现、上级机关交办或下级机关报请查处、投诉举报发现、上级机关交办或下级机关报请查处、有关部门移送或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等。有关部门移送或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等。 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有违法事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有违法事实、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和属于本实、属于食品药品
8、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和属于本部门管辖,应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在部门管辖,应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在7 7个工作日内立个工作日内立案,同时确定案,同时确定2 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是(是符合上述条件才有符合上述条件才有7 7日期限,但调查过程没有期限。日期限,但调查过程没有期限。)市局按照)市局按照案件主办人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同时确定了同时确定了案件案件主办主办人人。三、立案(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十七至第十七至十九条)十九条)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三、立案(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十七至第十七至十九条)十九条) 立案时须注意回避立案时须注意回避问题,如是本案的当事问题,如
9、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所以虽然其回避,所以虽然3 3号号令及新的文规范里没有令及新的文规范里没有要求立案通知书,但全要求立案通知书,但全市要求仍然使用立案通市要求仍然使用立案通知书。知书。三、立案(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十七至第十七至十九条)十九条)调查取证首要的一点的是执法人员不得少于调查取证首要的一点的是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2人,并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第二
10、十条还人,并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第二十条还规定规定“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在第一次检查时,应当在现场检查记录和如果在第一次检查时,应当在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中载明告知其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询问笔录中载明告知其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等格式化内容和记录。因为现场检查记录权利等格式化内容和记录。因为现场检查记录也是证据的一种。也是证据的一种。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
11、四条)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一)证据类型(一)证据类型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调查言、当事人陈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调查笔录、电子数据、现场检查笔录等。笔录、电子数据、现场检查笔录等。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1.1.视听资料类。所谓视听资料主要指相片和录像视听资料类。所谓视听资料主要指相片和录像。一组完整的照片证据基本应包含以下几方面:。一组完整的照片证据基本应包含以下几方面:(1 1)违法行为发生地场所外观照片,如药房、餐馆等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场所外观照片,
12、如药房、餐馆等的店招店面,要有参照物;(店招店面,要有参照物;(2 2)执法人员现场亮证介)执法人员现场亮证介绍照片,其要素包括执法人员及当事人;(绍照片,其要素包括执法人员及当事人;(3 3)执法)执法人员检查的照片,其要素包括执法人员、当事人、涉人员检查的照片,其要素包括执法人员、当事人、涉案物品或违法行为;(案物品或违法行为;(4 4)涉案物品照片,包括现场)涉案物品照片,包括现场摆放位置、物品外观等。录像资料要求与照片资料基摆放位置、物品外观等。录像资料要求与照片资料基本一致。(本一致。(5 5)现场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的照片。)现场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的照片。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
13、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视听材料视听材料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视听材料视听材料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视听材料视听材料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视听资料视听资料 2.2.检验报告类。检验报告类证据主要指药检验报告类。检验报告类证据主要指药品检验报告书、食品检测报告等。该类证据一品检验报告书、食品检测报告等。该类证据一般由检测机构出具,是结论性证据。其中最重般由检测机构出具,是结论性证
14、据。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注意送达要求及告知要求。要的是要注意送达要求及告知要求。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送达回执送达回执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3.3.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现场检查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场及相关证物进行实地检查,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场及相关证物进行实地检查,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录,其性质是属证据类日常监督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录,其性质是属证据类法律文书。现场检查笔录既记录现场看到的,又要记法律文书。现场检查笔录
15、既记录现场看到的,又要记录现场所做的,但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分析判断录现场所做的,但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分析判断的不能记,群众举报的不能记。现场检查的手段必须的不能记,群众举报的不能记。现场检查的手段必须合法,制作笔录、录像、拍照等都应该公开进行,不合法,制作笔录、录像、拍照等都应该公开进行,不能今天检查,第二天才完成笔录,更不能伪造现场进能今天检查,第二天才完成笔录,更不能伪造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行拍照和录像。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
16、议申请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笔录叙述违法事实不能简化和直现场检查笔录叙述违法事实不能简化和直接定性,如销售假药特效喘力康胶囊案的现场接定性,如销售假药特效喘力康胶囊案的现场检查笔录,就不能记录为发现某药房销售假药检查笔录,就不能记录为发现某药房销售假药特效喘力康胶囊,而是如实记录在某某药房营特效喘力康胶囊,而是如实记录在某某药房营业店堂内某药柜发现摆放有标示有业店堂内某药柜发现摆放有标示有“特效喘力特效喘力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 * * *”等的药品等的药品* * *盒,并附有销售标价签,标价签载明销售
17、价盒,并附有销售标价签,标价签载明销售价格格* * * *元每盒。注意不能将笔录当作元每盒。注意不能将笔录当作责令改责令改正通知书正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等文书等文书使用,也不能当作没收违法物品的凭证或清单使用,也不能当作没收违法物品的凭证或清单使用,只能对采取的责令改正、查封扣押等措使用,只能对采取的责令改正、查封扣押等措施进行如实记录。施进行如实记录。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笔录要准确、具体,不能以抽象概念现场检查笔录要准确、具体,不能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的描写和叙述,不要使用模糊性语言代替具体的描写和叙述,不
18、要使用模糊性语言,如,如“大约多少大约多少”、“多少左右多少左右”等不确定词等不确定词语,记录现场的违法事实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语,记录现场的违法事实必须是实实在在的,使人一目了然。使用书面用语,少用口头语和使人一目了然。使用书面用语,少用口头语和俗语,不能有错别字;俗语,不能有错别字;现场检查流程图现场检查流程图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4 4、调查笔录、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
19、是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复查及调查笔录是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复查及补充调查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补充调查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受害人、,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受害人、见证人或者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所填写见证人或者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所填写的文字笔录。也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调查笔的文字笔录。也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调查笔录实质就是问什么、如何问的问题,一般包括录实质就是问什么、如何问的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以下方面: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1 1)何人)何人 查清违法主体是谁(自然人、法
20、人或者组织)及其基本情况查清违法主体是谁(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及其基本情况。这里要谈一下文书中当事人名称的填写,常出现的一个问题就。这里要谈一下文书中当事人名称的填写,常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个体经营者违法当事人名称的表述错误,如标题中出现的不是对个体经营者违法当事人名称的表述错误,如标题中出现的不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而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名称。例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而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名称。例如某食药局如某食药局“对对XXXX药店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决定药店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决定”。从卷宗看,。从卷宗看,该药店是个体经营,经营者是张该药店是个体经营,经营者是张XXXX。最高院。最
21、高院关于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 “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字号。号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字号。”按照这一规定,凡是按照这一规定,凡是对个体工商户的处罚,其标题中出现的应当是业主的名字,而不对个体工商户的处罚,其标题中出现的应当是业主的名字,而不是字号。此案是字号。此案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的标题应当为:的标题应当为:“对张对张XXXX销售假药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决定行为的处罚
22、决定”。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与此相对应,在正文开头对当事人的表述与此相对应,在正文开头对当事人的表述应该是:当事人:张应该是:当事人:张XX. XXXX. XX药店的业主。而药店的业主。而不应该是:当事人:不应该是:当事人:XXXX药店,经营者姓名:张药店,经营者姓名:张XXXX。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2 2)何时)何时 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23、、持续进行的时间以及查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持续进行的时间以及查处的时间。处的时间。(3 3)何地)何地 指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位置。指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位置。(4 4)何事。)何事。 指构成的何种违法行为。指构成的何种违法行为。(5 5)何情节。)何情节。 指违法行为涉及的物品、违法所得和销售情况,指违法行为涉及的物品、违法所得和销售情况,违法的过程、手段等。违法的过程、手段等。(6 6)何故。)何故。 指违法的原因、动机、目的。指违法的原因、动机、目的。(7 7)何果。)何果。 即造成了怎样的危害后果。即造成了怎样的危害后果。 调查询问最易出现的问题:调查询问最易出现的问题:一是一是不调
24、查当事人的主观方面,不调查当事人的主观方面,药品类案件不调查当事人是否符合药品类案件不调查当事人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第8181条规定情形,如只注重购销单位、价格、数量,而忽略了购进审条规定情形,如只注重购销单位、价格、数量,而忽略了购进审核、验收、起因等内容。核、验收、起因等内容。二是二是询问笔录前后矛盾而未进行确认询问笔录前后矛盾而未进行确认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三是三是忘记调取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忘记调取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四是四是只只顾按提纲问话,而忽略了针对当事人当时的回答而进顾按提纲问话,而忽略了针对当事
25、人当时的回答而进一步问彻底,俗话说的一步问彻底,俗话说的“问到了嘴边都不问深入、不问到了嘴边都不问深入、不问清楚问清楚”。五是五是当事人不配合,如遇到这种情况,就当事人不配合,如遇到这种情况,就应依法按程序向当事人出具应依法按程序向当事人出具“询问通知书询问通知书”,根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第595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被告在行政程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应当提供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过程序中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而拒不提供,在诉讼过程序中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一般不予采纳”。该规定体现了行政诉讼
26、程序对行政。该规定体现了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尊重,即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定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的尊重,即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定程序,行政相对人尊重执法程序的义务。倘若有关法律规定赋予相对人尊重执法程序的义务。倘若有关法律规定赋予行政机关有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有关证据的权力,行行政机关有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有关证据的权力,行政相对人在执法程序中拒不提供而在行政诉讼中提供政相对人在执法程序中拒不提供而在行政诉讼中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可以否定此证据证据的,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可以否定此证据的效力。因此,询问通知书的效力。因此,询问通知书要告知当事人不接受询问要告知当事人不接受询问可能带
27、来的不利后果。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调查询问调查询问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二)调取证据方式(二)调取证据方式 调取证据一般分现场调取及限期调取。为调取证据一般分现场调取及限期调取。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保护执法人员(有的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保护执法人员(有的当事人故意不提供,等诉讼时才提供,有的当当事人故意不提供,等诉讼时才提供,有的当事人谎称已提供),不管是现场还是限期调取事人谎称已提供),不管是现场还是限期调取证据均应出具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通知书注证据均应出具调取证据材料通
28、知书,通知书注明证据名称、数量、是否原件、现场调取或限明证据名称、数量、是否原件、现场调取或限期调取,当事人签字确认。期调取,当事人签字确认。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调查取证材料通知书调查取证材料通知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调取的证据不是原件、原物的,可以由提交证据的调取的证据不是原件、原物的,可以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品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品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由此件由提供,经核对与原件(物)相同
29、提供,经核对与原件(物)相同”的的字样或者文字说明。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有的执法人员的案件里写得五花有的执法人员的案件里写得五花八门的,八门的,3 3号令有明确规定的,就按此句原话写。号令有明确规定的,就按此句原话写。调取的票据、拍摄的照片等证据材料应附证据提取单调取的票据、拍摄的照片等证据材料应附证据提取单,事人签字并按手印,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证据内容,事人签字并按手印,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证据内容、来源等、来源等 证据提取单证据提取单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证据提取单证据提取单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
30、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三)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三)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1. 1. 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才能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才能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并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不得不得转移转移”这点非常重要)这点非常重要)。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 7日内日内作出以下
31、处理决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 1)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采取记录)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后予以返还;(、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后予以返还;(2 2)需要检)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的,送交检验、检测、检疫、鉴定;(验、检测、检疫、鉴定的,送交检验、检测、检疫、鉴定;(3 3)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一般情况下,考虑调查、内部审批及当事人充分行使其依法享有一般情况下,考虑调查、内部审批及当事人充分行使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合法权益,7 7日内不可能做出
32、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以日内不可能做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以没收是很困难的)没收是很困难的); ; (4)需要查封、扣押的,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需要查封、扣押的,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施(相当于延长了(相当于延长了7 7日的查封、扣押时限)日的查封、扣押时限);(5 5)违)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逾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所以(所以必须在必须在7 7日内按上述情形作出
33、决定,否则程序违法,日内按上述情形作出决定,否则程序违法,以前的以前的1 1号令就没有这样明确具体情形,所以以前一号令就没有这样明确具体情形,所以以前一般是在般是在7 7日内作出立案决定也算作出了决定,然后再日内作出立案决定也算作出了决定,然后再慢慢调查)。总局文书新增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慢慢调查)。总局文书新增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决定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及处理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及处理决定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
34、十四条)至三十四条)2.2.查封、扣押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才能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查封、扣押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才能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情况紧急,政强制措施,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后需要当场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后2424小时内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分管负责人认小时内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分管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实施先行登记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
35、扣押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在现场检查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对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予以记载。对查封、扣押的场所笔录中对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予以记载。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使用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封条就地或者异、设施或者财物,应当使用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封条就地或者异地封存,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地封存,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对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在现对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在现场检查中要记录。场检查中要记录。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 查封扣押实物查封扣押实物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
36、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对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开列物对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开列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查封、扣押中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查封、扣押中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处理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处理(如食品餐饮案件(如食品
37、餐饮案件中容易腐败变质的肉类、蔬菜等),总局对此情形新中容易腐败变质的肉类、蔬菜等),总局对此情形新增了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增了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先行处理通知书先行处理通知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30日;情况复杂的,经食品药品监督管日;情况复杂的,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理部门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30日。要制日。要制作延长查封、扣押审批表。作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后应当及时填作延长查封、扣押审批表。作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
38、定后应当及时填写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写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延长查扣也要延长查扣也要有现场记录。有现场记录。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的,应当填写检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的,应当填写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验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的期间。、检测、检疫或者鉴定的期间。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
39、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有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有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的具
40、体区别:一是依据不同;二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的具体区别:一是依据不同;二是性质不同,一个是确证手段,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环节,另是性质不同,一个是确证手段,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环节,另一个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三是目的不同,一个保全可能灭失的证一个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三是目的不同,一个保全可能灭失的证据,另一个是避免可能的危害扩大;四是实施主体不同,先行登据,另一个是避免可能的危害扩大;四是实施主体不同,先行登记保全均可实施,查封扣押须由授权的机关实施,派出机关不能记保全均可实施,查封扣押须由授权的机关实施,派出机关不能实施。五是时限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的时限是实施。五是时限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的时
41、限是7 7日,查封、扣押日,查封、扣押最多可以是最多可以是6060日,而且查封、扣押时必须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予日,而且查封、扣押时必须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予以记载相关情况。六是控制方式不同,先行登记保存以记载相关情况。六是控制方式不同,先行登记保存是将证据就地保存,不得转移,不影响当事人对物品是将证据就地保存,不得转移,不影响当事人对物品的占有权,查封扣押则是暂时性控制,可以就地或异的占有权,查封扣押则是暂时性控制,可以就地或异地保存,将直接影响当事人对物品的占有权。所以采地保存,将直接影响当事人对物品的占有权。所以采用先行登记保存时一定不能将物品转移,而以前的用先行登记保存时一定不能将物品转移
42、,而以前的1 1号令第二十二条等未明确不得转移。实践中也出现过号令第二十二条等未明确不得转移。实践中也出现过这样的复议情形。这样的复议情形。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查封扣押流程图查封扣押流程图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四)调查取证中的其他问题(四)调查取证中的
43、其他问题 1. 1.当事人不配合情况。当事人不配合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取第三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在笔录或者其他材料上签名、盖章或者以证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在笔录或者其他材料上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到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到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应当由两名执法人员在笔录或式确认,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应当由两名执法人员在笔录或者其他材料上注明原因,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者其他材料上注明原因,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也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
44、录。章,也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 2.2.抽样检验问题。抽样检验问题。第三十二条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第三十二条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抽取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抽取样品。检验机构应当要抽取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抽取样品。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检验。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检验。需要指出的是对查封扣押的物品进需要指出的是对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检验,应当填写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行检验,应当填写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3. 3.责令改正。责令改正。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案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案件调查时
45、,对已有证据证明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出具责令改正通知调查时,对已有证据证明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注意出具的时间要注意出具的时间要在调查终结报告时间之前。在调查终结报告时间之前。 4. 4.涉嫌犯罪移送。依据就是国务院涉嫌犯罪移送。依据就是国务院行政执法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310310号令)、省委办号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川委办20
46、1220127 7号号)等规定)等规定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5.5.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第三十三条案件调查终结后,第三十三条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简易程序除外。案件承办人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简易程序除外。调查终结报告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违调查终结报告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违法事实及证据、调查经过等;拟给予行政处罚的,还法事实及证据、调查经过等;拟给予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包括所适用的依据及处罚建议。应当包括所适用的依据及处罚建议。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47、调查终结报告模板调查终结报告模板四、调查取证(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二十第二十至三十四条)至三十四条) (一)合议(一)合议 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食品药品监督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管理部门应当组织3 3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合议。见等进行合议。其中重点对争议要点、主观方面、从其中重点对争议要点、主观方面、从重、从轻等进行合议。重、从轻等进行合议。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
48、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他处理意见。合议人员应当签名确认。合议不一定只合议人员应当签名确认。合议不一定只是一次。是一次。五、一般程序的处罚决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至四十一条)(二)事先告知(二)事先告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
49、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经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事先告知分一般事先事先告知分一般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一般事先告知指当事人享有陈述告知和听证告知。一般事先告知指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告知指当事人享有听证和陈述申辩申辩权利,听证告知指当事人享有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的权利。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
50、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组织听证。五、一般程序的处罚决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至四十一条)五、一般程序的处罚决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至四十一条)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罚款在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罚款在四川省行政处罚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具体是指是指中有明确规定,具体是指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1000元以上,对经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