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 本规范共有 6 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加气站内的站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加气站用设备与材料的选用、加气站的辅助生产设施等1 1 总则总则1.0.1 为在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25MPa(表压),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固定式加气站的工程设计。 1.0.3 加气站的设计应遵照下列原则: 1 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方便车辆加气; 2 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吸收国内外新的科技成果; 3
2、优化设计,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 1.0.4 加气站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naturalgas(CNG) 以甲烷(CH4)为主要组分的压缩气体燃料。 2.0.2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naturalgasforvehicle 用作汽车燃料的压缩天然气。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SYT7546 的有关规定。 2.0.3 快加气 fastfilling 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少于 5min。称为快加气。一般用于向过路汽车补充压缩
3、天然气燃料。 2.0.4 慢加气 slowfilling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超过 5min,称为慢加气。主要用于夜间由站内压缩机直接向停放在车库内的车辆加气。当达到额定压力时自动关机。 2.0.5 固定式加气站 fixedgasfillingstation 对进站汽车进行加气的一套固定装置。它包括储气瓶组、压缩机、加气机等。 2.0.6 储气瓶 gasstoragecylinder 加气站内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瓶或压力容器。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质无缝气瓶GB5099 的有关规定。 2.0.7 储气瓶组 groupgasstoragecylinder 多个储气瓶采用立式或卧式
4、排列组合,并用管线将钢瓶连接成一个整体的储气装置。 2.0.8 加气机 compressednaturalgasdispenser 加气站内输气管线以后的紧急截断阀、售气机(计量、计价)、供气软管、加气截断阀和加气嘴的总称。 2.0.9 加气枪 gasfillinghose 售气机以后的供气软管、加气截断阀和加气嘴的总称。 2.0.10 加气嘴 gasfillingnozzle 加气枪插入汽车加气阀内的加气接头。 2.0.11 储气瓶组截断阀 shutdownvalveforgroupgasstorage cylinder 截断各储气瓶组气流的截断阀。 2.0.12 主截断阀 mainshut
5、downvalve 截断储气瓶组气区气源的截断阀。 通向消防界的窗口中国消防人网站( http:/) 2.0.13 紧急截断阀 emergencyshutdowmvalve 快速截断加气机气源的截断阀。 2.0.14 汽车三通加气截断阀 three-wayfilloffventvalve 用于快速截断汽车加气气源,并能在加气后放空加气管内残留高压气的截断阀(简称加气截断阀)。 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13.1 工艺设计工艺设计3.1.1 加气站工艺设计应根据气源条件、环境状况、加气量和加气车辆的特点,经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 3.1.2 加气站的储气瓶按压力编组,宜分为高、中、低
6、三组,其储气瓶的容积比为 l:2:3。 3.1.3 加气站储气瓶组与汽车加气嘴之间应设置储气瓶组截断阀、主截断阀、紧急截断阀和加气截断阀(见附录 A),阀门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操作。 3.1.4 进站气源管线上应设置调压装置,以保证进气压力平稳并防止超压。 3.1.5 进站天然气应达到现行的行业标准天然气SY7514 一 88 中规定的类气质指标。增压后的天然气的水露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SYT7546 的规定,否则应设置脱水装置。 3.1.6 天然气进、出站处应设置计量装置,计量仪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0.5 级。 3.1.7 加气站内的装置及管线,凡需显示增压、输送及储存压力的地方,均应设压力测点
7、。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为 2 倍工作压力,压力表准确度不应低于15 级。与压力表连接的接头应有直径为 1.4mm 的泄气孔。 3.1.8 车辆加气应使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快加气宜设置安全限压装置(加气流量不宜超过 0.283m3min); 2 慢加气宜采用夜间加气方式,并设置安全限压装置; 3 加气枪应采用快装式结构,做到灵活方便,安全可靠。 3.1.9 加气站内与压缩天然气接触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与其相容。3.23.2 安全保护安全保护3.2.1 在天然气进站管线上应设置手动紧急截断阀。紧急截断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3.2.2 站内的天然气管线和
8、储气瓶组应设置安全泄压保护装置,泄压装置应具备足够的泄压能力。泄放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若泄放流量较小,如安全阀超压泄放的气体和设备泄压泄放的气体,可用管线排至安全区或通过放空管排放; 2 对泄放流量大于 2m3、泄放次数平均在每小时 23 次以上的操作排放,应设置专用回收罐; 3 泄放流量大于 500m3的高压气体,如储气瓶组放气、火灾或紧急检修设备时排出系统的气体,应通过放空管在半小时内迅速排完。 3.2.3 安全阀的定压不应高于受压设备和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定压(p0)应根据操作压力(p)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 p1.8MPa 时,p0p0.18MPa; 2 当 18M
9、Pap4.0MPa 时,p01.1p; 3 当 4.0MPap8.0MPa 时,p0p0.4MPa; 4 当 8.0MPap25.0MPa 时,p01.05p。 3.2.4 天然气压缩机的卸载排气宜采用回收罐。回收的天然气可输入压缩机进气管,不得外排放空。 3.2.5 加气机的加气嘴泄压排气应排向安全方向,以防止高压气泄放漏失时不安全。 3.2.6 天然气放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空宜分别设置,各放空管进入总管时应能同时安全放气; 2 安全阀泄放的少量可燃气体可排人大气,泄放管宜垂直向上。管口高出设备平台不应小于 2m,且应高出所在地面 5m; 3 放空管应设置在室外并远离
10、作业区,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 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 10m。3.2.7 加气站内的压缩机组给储气瓶组加气或直接给汽车加气时,宜采用程序自动控制并能与手动切换操作。 3.2.8 压缩机组的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装设安全阀和放空阀,安全阀的泄放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最大排量; 2 压缩机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高、低限报警和高限越限停机装置; 3 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置报警或停车装置; 4 压缩机组的涧滑油系统应设置压力低限报警及超限停机装置; 5 压缩机组试运前,应对机组的运行振动进行检测。 4 4 加气站设置加气站设置4.14.1 站址选择站址选择
11、4.1.1 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防火要求。 4.1.2 加气站的站址宜选择在靠近气源及输气管线的地方。 4.1.3 站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势平坦、开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 2 站址宜位于城镇和居民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避开窝风地段; 3 应具备可靠的供水、供电条件,靠近公路,交通方便。4.1.4 加气站与附近工业、企业、仓库、车站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4.1.4 的规定。 4.24.2 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4.2.1 加气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 6,道路转弯半径不得小于 9m。 4.2.2 加气
12、站构建(构)筑物宜联合建设。当压缩机房、消防器材间与办公用房合建时。除应符合防火要求外,尚应单独设门且向外开启。 4.2.3 站场的竖向布置应根据地形及工艺操作、检修等要求确定。 4.2.4 加气机宜独立设置,两加气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m,并应保证道路通畅。 4.2.5 加气站内的储气瓶组宜卧式存放。卧式瓶组的限宽为一个储气瓶的 长度,限高为 1.6m,限长为 5.5m。储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 30mm,储气瓶组的间距不应小于 2m。 4.2.6 天然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压缩机间通道的宽度应根据设备操作、检修、拆装和运输的需要确定,并且不宜小于表 4.2.6 的规定。 4.2.7 加气站内各
13、主要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7 的规定。 4.3 建筑物 4.3.1 加气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的规定,且不应低于二级。 4.3.2 压缩机房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厂房,不得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厂房。 4.3.3 压缩机组设置在屋内时,应设隔声值班室及密封观察窗。压缩机房的高度应符合设备拆装、起吊及通风的要求,其净高不宜低于 4m。 4.3.4 储气瓶组不应露天设置,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物中,其建筑宜采用轻型屋盖。 4.3.5 加气机应设置在难燃材料的罩棚内,罩棚净高不应小于 4.5m。设置加气机的加气岛应高出汽车停靠地坪 0.2m
14、,宽度不应小于 1.2m。5 5 设备与材料设备与材料5.15.1 天然气压缩机天然气压缩机5.1.1 天然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加气站的总加气能力、压力、气质等参数,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1.2 压缩机组的吸气、排气、泄气管道布置应减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管道的安装应方便拆卸及清除污物和积沉的残液。 5.25.2 储气瓶组储气瓶组5.2.1 加气站储气瓶组宜由同一种规格的天然气储气瓶组合。 5.2.2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生产的产品,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GB5099 的有关规定。 5.35.3 管材及管件管材及管件5.3.1 压缩天然气管道应选用高压无缝钢管,
15、钢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 的规定。 5.3.2 高压管线接头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加气站内阀门和管线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 的有关规定。 5.3.3 加气系统的软管及软管接头衬里应选用抗腐蚀材料。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 2 倍工作压力的强度试验和 4MPa 压力的气密性试验。 5.3.4 加气站内的管道可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当采用埋地敷设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埋地敷设的管道,其管顶距地面不应小于 0.5m,冰冻地区的埋地管道宜敷设在冰冻线以下; 2 压缩天然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净距应便于维修; 3 站内埋地管
16、道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防腐蚀工程设计规范SYJ7 的规定,并应采用特加强级防腐层。 6 6 辅助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6.16.1 供电供电6.1.1 加气站供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 6.1.2 加气站的供电电源一般采用 10kV,并设置 100.4kV 变电站,变压器的容量应根据电源情况、用电量大小和年运行费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加气站用电负荷较小,就近有 380220V 电源时也可直接采用。 6.1.3 加气站内的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或架空桥架敷设。当电缆路径短且分散时,可采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电缆采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难燃电缆。 6.1.4 加气站的防雷、防
17、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应在不同方向设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2 加气站的工艺厂房或罩棚的防直击雷措施应采用避雷带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3 地上输气管线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在管道的始端、终通向消防界的窗口中国消防人网站( http:/) 端、分支、转弯处各接地一次,直线部分每隔 2025m 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4 加气站应设汽车加气时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 6.1.5 电气设计和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的有关规定
18、。 6.1.6 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式压缩机房:室内划分为 1 区,门外 3m(垂直和水平)、以内的空间划分为 2 区,地下沟、坑划分为 1 区(爆炸危险区域范围见附录 B); 2 露天设置的压缩机组:敞开面上 3m(垂直和水平)至地坪以内的空间划分为 2 区,地下沟、坑划分为 1 区(爆炸危险区域见附录 C)。 6.26.2 给排水及消防设施给排水及消防设施6.2.1 加气站的供水系统应根据生产、生活用水量和水质要求,结合当地水源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其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的规定。当压缩机组需冷却水时,其循环或直
19、流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机组规定的水质标准。 6.2.2 加气站的生产、生活供水管线宜合并设置。 6.2.3 加气站的生产、生活污水应处理后就近排入水体,其排放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的有关规定。 6.2.4 加气站不设消防给水设施,其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的有关规定。 6.36.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6.3.1 加气站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I9 的有关规定。 6.3.2 加气站设计集中采暖时,各类房间的采暖室内的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l 营业室、办公室、值班休息室:1618; 2 压缩机房:5。 6.3.3 加气站的采暖,应首先利用城市、小区或邻近单位的热源。需要在加气站内设置独立锅炉房时,宜选用小型燃气热水炉。锅炉房的位置应符合GBJI6 的有关规定。 6.3.4 非敞开式天然气压缩机房和储气瓶问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必要时采用机械排风,换气次数为 10 次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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