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支付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及新法对工资管理的影响及新法对工资管理的影响 一、工资支付管理的基本理论一、工资支付管理的基本理论 (一)工资的定义一)工资的定义 (二)工资的构成(二)工资的构成 (三)工资管理的基本规定(三)工资管理的基本规定 (四)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四)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二、目前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二、目前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 三、计件工资的规定及是否存在加班三、计件工资的规定及是否存在加班和加班费和加班费 四、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企业四、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应怎样追缴才的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应怎样追缴才合理合法呢?合理合法呢?
2、五、当工资支付发生争议,企业五、当工资支付发生争议,企业和个人哪一方应有举证责任?和个人哪一方应有举证责任? 六、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六、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款项及扣除额规定中代扣款项及扣除额规定 七、加班工资七、加班工资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计算口径(一)加班加点的工资计算口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有无加班和加班费?制有无加班和加班费? (三)每日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三)每日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能否以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费吗?班能否以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费吗? (四)安排员工加班有什么法律限制?(四)安排员工加班有什么法律限制?
3、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加班费? (五)员工不服从工厂的违法加(五)员工不服从工厂的违法加班决定,能否扣发奖金?班决定,能否扣发奖金? (六)车间负责人有权做出抢修加(六)车间负责人有权做出抢修加班决定吗?班决定吗? (七)因停工延误的工程任务,用(七)因停工延误的工程任务,用加班来弥补,是否发给加班费?加班来弥补,是否发给加班费? (八)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加班费(八)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加班费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八、拖欠和克扣、不支付加班工八、拖欠和克扣、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资、低于当地最低工
4、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后果 九、答疑解惑九、答疑解惑 一、工资支付管理的基本理论一、工资支付管理的基本理论 (一)工资的定义(一)工资的定义 1、定义:、定义: 原劳动部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第53条:劳动法中的条:劳动法中的“工工资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
5、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工资,第五十四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的全部劳动报酬。 2、工资形式:、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
6、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补偿职工特殊)津贴和补贴,是指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 案例:不在册职工是否有权领取年终奖金?案例:不在册职工是否有权领取年终奖金? 职工张某与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于职工张某与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6年年12月月31日到期后未再续订
7、而终止。日到期后未再续订而终止。2007年年1月月8日,日,单位按惯例向全体员工发放单位按惯例向全体员工发放2006年度的年终奖,年度的年终奖,但未向张某发放。张某向单位索要,单位拿出但未向张某发放。张某向单位索要,单位拿出2006年度年终奖评审发放办法年度年终奖评审发放办法,其中特别规,其中特别规定,定,“2006年度年终奖的发放范围是发放时在册年度年终奖的发放范围是发放时在册的全体员工的全体员工”。由于张某在年终奖发放时已离开单。由于张某在年终奖发放时已离开单位,单位以此为由予以拒绝。双方就此发生争议,位,单位以此为由予以拒绝。双方就此发生争议,张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张某诉至劳动争议
8、仲裁委员会。 单位认为,年终奖系单位自愿在劳动单位认为,年终奖系单位自愿在劳动报酬之外额外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并非报酬之外额外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并非单位必须支付的义务,而是一种单位必须支付的义务,而是一种“权力权力”,单位有权自主支配即在单位有权自主支配即在2006年有权决定发年有权决定发放范围。张某已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放范围。张某已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故单位不予发放并无不当。张某则认为,故单位不予发放并无不当。张某则认为,年终奖作为奖金同样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年终奖作为奖金同样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单位长期发放年终奖,已经形成了事实上单位长期发放年终奖,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约定,且的约定
9、,且2006年度张某与其他领取奖金年度张某与其他领取奖金的职工一样辛勤劳动,也应得到同样的劳的职工一样辛勤劳动,也应得到同样的劳动报酬。动报酬。 (二)工资的构成(二)工资的构成 属于工资构成的项目:属于工资构成的项目: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奖金、津奖金、津贴贴 、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不属于工资构成的项目:不属于工资构成的项目: 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和原劳动部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第五十四条。五十四条。 非个人所得税计税口径非个人所得税
10、计税口径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等; (2)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高温补贴等;毒剂、清凉饮料费用、高温补贴等; (4)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
11、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技能大奖等; (5)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其)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其它专门工作报酬;它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用人单位支付给购买本企)用人单位支付给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的股息(包括股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金分红)和利息; (8)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用人单位按照规
12、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粤劳社(粤劳社2007103号)。号)。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家税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会于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会于2007年年9月月5日公布并实施。日公布并实施。 高温补贴高温补贴 (1)有关定义:)有关定义: 高温室外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高温室外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以上)露天工作
13、;露天工作; 高温室内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高温室内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以下的(不含33)。)。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保护的支出,不属高温津贴属于劳动保护的支出,不属于工资性项目,不纳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于工资性项目,不纳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费列支。本费列支。 高温补贴高温补贴 (2)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元。 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
14、市人民政府在下浮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补贴高温补贴 (3)发放时间:)发放时间: 每年每年6月至月至10月。月。 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在6月至月至10月以外的其他月以外的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 (4)发放方式:)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按月发放。 可随工资一起发放,也可单独发放。可随工资一起发放,也可单独发放。 以专门项目发放。以专门项目发放。
15、 高温补贴高温补贴 (5)其他劳动保护)其他劳动保护 (6)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 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工作场所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高温作业分级国家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高温补贴高温补贴 (三)工资管理的基本规定(三)工资管理的基本规定 1、法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五十一条章第四十六条至
16、五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五条。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五条。 2、法规:、法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带薪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条例等。等。 3、规章:劳动保障部、规章: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等。 (三)工资管理的基本规
17、定(三)工资管理的基本规定 4、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广东省、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会关于适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意见 (四)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四)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 2、宏观调控原则、宏观调控原则 3、按时足额原则、按时足额原则 4、及时支付原则、及时支付原则 二、目前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二、目前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具体要求行为的具体要求 1、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工资、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劳动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
18、单位劳动者。者。 2、劳动合同中应约定明确的劳动报酬,约定、劳动合同中应约定明确的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不明确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同工同酬原则执行。如未订体合同未规定的,按同工同酬原则执行。如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无重新协商过程。立劳动合同的,无重新协商过程。 3、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
19、支付的工资高于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资。 可以有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和实际履行三种可以有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和实际履行三种约定的方式。约定的方式。 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位最低档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工资支付的
20、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6、工资支付的方式:用人单位可直接、工资支付的方式: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7、工资支付的时间:、工资支付的时间: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21、工资。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照确定的支付周期支工资应当按照确定的支付周期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拖欠。付,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22、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付清劳动者工资。 8、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9、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工资支付台帐、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工资支付台帐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书面记录支付
23、劳动者工资的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工资的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名、 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数额,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10、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必、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必须符合法定的项目和程序。须符合法定的项目和程序。 11、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新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探
24、新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事假工资:职工请事假(含病假)事假工资: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发工资。 探亲假工资: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探亲假工资: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
25、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婚丧假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婚丧假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照发。 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广东省工
26、资支付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间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支付病伤假期间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准的百分之八十。 a.病伤假工资的标准,可以依据劳动病伤假工资的标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集体合同的约定,如果当事合同的约定、集体合同的约定,如果当事人
27、没有约定的,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人没有约定的,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行。 b.国家现行无明确规定,但在国家现行无明确规定,但在1953年年1月月26日劳动部公布试行的日劳动部公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第十六条有规定。十六条有规定。 C.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2、年休假工资、年休假工资 假期标准:假期标准: a.职工累计工作已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不满10年的,年年的,年休假休假5天;天; b.已满已满10年不满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10天;天; c.已满已满2
28、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15天;天; d.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的假期; e.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不计入年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不能冲抵年休假。看护假、计划休假的假期,不能冲抵年休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尚未明确。生育假等尚未明确。 有关定义:有关定义: a.“连续工作一年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职工在本单是指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才可以享受年休假;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才可以享受年休假; b.“累计工作累计工作”是指确定假期的条件,是指确定假期的条件,应按职工的工龄计算,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应按职工的工龄计算,以解
29、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为准。合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为准。 最终结论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终结论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正式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休假安排:休假安排:“职工提出、双方协商、职工提出、双方协商、单位决定单位决定” a.职工本人提出休假意愿和计划,单职工本人提出休假意愿和计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决定何时休、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决定何时休、如何休。如何休。 b.年休假在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一般不跨年度个年度内,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
30、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个年度安排排,即可在下一年度安排上一年度年休假。即可在下一年度安排上一年度年休假。 c.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违法责任:违法责任: a.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不安排休年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不安排休
31、年休假又不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休假又不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据职动保障部门,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权责令限期改正; b.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年休假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即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即600%的工资及赔偿(的工资及赔偿(300%2);); c.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
32、员法管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处分; d.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执行。 13、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劳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供了正常劳动而
33、支付工资。 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 a.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b.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规定办理。 涉及刑事处罚、措施及行政处
34、罚的涉及刑事处罚、措施及行政处罚的工资支付。工资支付。 a.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适用缓刑或者有期徒刑适用缓刑,被假释、适用缓刑或者有期徒刑适用缓刑,被假释、取保候审、监外执行期间,为用人单位提取保候审、监外执行期间,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b.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者被行政拘留期间,未提供劳强制措施或者被行政拘留期间,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
35、撤销或者判决无效后的工资支付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后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已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全部退回社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全部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计件工资有哪些规定?计件制有无加班三、计件工资有哪些规定?计件制有无加班和加班费?和加班费?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36、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以公布。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
37、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完成。 四、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的四、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应怎样追缴才合理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应怎样追缴才合理合法呢?合法呢?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第十五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
38、扣除。扣除赔偿费后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准。 2、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应承担的规定的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 (1)第八十六条,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第八十六条,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 (2)第九十条,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3)第九十条,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第九十条,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
39、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失的; (4)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九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九十一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 3、理解和适用:、理解和适用: (1)扣除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有过错,也就)扣除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有过错,也就是基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直接导致了单位经济损失是基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直接导致了单位经济损失的发生;的发生; (2)赔偿额是以直接经济损失为计算依据,)赔偿额是以直接经济损失为计算依据,不包括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3)扣除工资行为生
40、效的程序要件是必须书)扣除工资行为生效的程序要件是必须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否则不得扣除;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否则不得扣除; (4)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地最低工资标准。 1995年年1月日起实行的劳动部月日起实行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第十六条关于第十六条关于“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25%”的规定。的规定。 五、当工资支付发生争议,企业和五、当工资支付发生争议,企业和个人哪一方应有举证责任?个人哪一方应有举证责任? 工资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41、工资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生的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规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证
42、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劳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院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作出认定。证据作出认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对工资数额举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对工资数额举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参照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工平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确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利
43、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确定。定。 3、对是否存在加班(出勤)的举证、对是否存在加班(出勤)的举证 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未加认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考勤记录应予采信。 4、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举证、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举证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第十七条第二款十
44、七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在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相应的工资报酬;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相应的工资报酬;未列明且无法举证已支付的,视为未支未列明且无法举证已支付的,视为未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4、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举证、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举证 (2)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书面约定实际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
45、间工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5、对加班工资的举证、对加班工资的举证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超过六十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
46、院不予支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2)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第二款: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数额确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数额确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的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 六、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款项及扣六、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款项及扣除额规定除额规
47、定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1)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房公积金; (3)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扶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他款项。 2、劳动者委托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其他项目,、劳动者
48、委托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其他项目,如房租、水电、有线电视、网络使用等费用。如房租、水电、有线电视、网络使用等费用。 七、加班工资七、加班工资 1、“包干工资包干工资”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好书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好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资;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工资的; (3)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可以约定、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可
49、以约定 (1)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奖)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作时间工资的。 (3)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没有明确书面约定的除外。)没有明确书面约定的除外。 3、加班工资争议的举证责任、加班工资争议的举证责任 (1)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应
50、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负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 (3)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数额确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班工资数额确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的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有无加班和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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