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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课件.ppt

1、一、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的方式征收方式适用范围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查定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

2、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其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2015年)A.定期定额征收B.查账征收C.查定征收D.查验征收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网校答案:B网校解析:(1)选项A: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2)选项C:查定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3)选项D: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

3、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二)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1.情形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方法税务机关

4、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应纳税额;当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二、税款征收措施(一)责令缴纳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法定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

5、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2017年新增)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3.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4.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二)责令提供纳税担保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

6、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4)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2.纳税担保的范围: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担保范围包括( )。(2014年)A.税款 B.罚款C.滞纳金 D.实现税款的费用网校答案:ACD网校解析: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第

7、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情形及措施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

8、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1)适用强制执行的情形及措施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扣款 拍卖变卖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抵税财物拍卖、变卖的情形: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设置纳税担保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逾期不按规定履行复议决定的;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其他经责令限

9、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对上述第项情形进行强制执行时,在拍卖、变卖之前(或同时)进行扣押、查封,办理扣押、查封手续。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3)抵税财物拍卖、变卖的顺序针对可流通物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委托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或者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处理;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被执行人也无法处理的,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提示】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应当交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例题判断题】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5年)网校答案:网

10、校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既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内,也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财产中,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2014年)A.豪华住宅 B.金银饰品C.古玩字画 D.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网校答案:D网校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5.阻止出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

11、、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三、税务检查1.税务检查措施(1)查账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2)场地检查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不包括生活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3)责成提供资料权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权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

12、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交通邮政检查权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6)存款账户查询权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

13、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4.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5.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税务检查职责范围的有( )。(2015年)A.检查纳税人的账簿B.可按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C.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D.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关的资料网校答案:A

14、BCD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四、税收法律责任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法律责任(1)账簿、凭证管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元的罚款。(2)纳税申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逃避追缴欠税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

1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3.偷税(1)偷税行为的界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2)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4.抗税(1)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2)对抗税

16、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5.骗税(1)骗税行为,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2)纳税人有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例题判断题】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2015年)网校答案: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1.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1)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

17、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征税行为;(复议前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主要包括颁发税务登记证,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行政赔偿,行政奖励;资格认定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2)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18、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不含规章)的审查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1.税务行政复议中的特殊管辖规则(1)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新增)(2)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

19、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3)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6)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2.申请人按规定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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