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基本概念基本概念粒狀污染物(Particulate matters ) 由燃料燃燒及工業生產過程所產生之微粒物通稱,如總懸浮微粒、懸浮微粒、落塵、金屬燻煙及其化合物、黑煙、酸霧、油煙等。落塵(Dustfall ) 粒徑在10 微米(m) 以上,能因重力作用逐漸落下而引起公眾厭惡之物質,通常是由於體積較大的物質受物理粉碎而形成,單位以公噸/平方公里/月 (ton/km2/month) 表示之。3基本概念基本概念總懸浮微粒 (TSP) (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s) 以高流量採樣器測定的粒狀物質 (包括10 m 以上浮游粒子),單位以微克/立方公尺( g/m3)表
2、示之。懸浮微粒(PM10)(Suspended particulates) 以採樣口有粒徑選別之高流量或低流量採樣器測定之粒狀物質,粒徑在10 m以下之粒子,單位以微克/立方公尺(g/m3) 表示之。 。4臺灣省環境空氣品質臺灣省環境空氣品質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地區別地區別監測站數監測站數(站站)總懸浮微粒總懸浮微粒( g/m3)落塵量落塵量(公噸公噸/平方公里平方公里/月月)臺灣省臺灣省1141206.8台北縣台北縣191247.3新竹縣新竹縣3662.0台中縣台中縣397.台南縣台南縣91193.0高雄縣高雄縣82475.6基隆市基隆市7769.9新竹市新竹市3101
3、13.0台中市台中市618312.3嘉義市嘉義市41373.0台南市台南市61315.95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1(一)偵測範圍 (二)干擾物質 (三)設備 (四)試劑 (五)步驟 (六)計算 6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2偵測範圍: 測定下限為0.2 ton/km2/month,上限則視容器深度與口徑比例關係而定 。 干擾物質: 本法最主要之干擾為藻類、真菌類、鳥之排泄物、昆蟲或人為的丟棄物。 7環境空氣品質落塵量測定法環境空氣品質落塵量測定法-3設備: 1.收集筒 : 聚氯乙烯或鐵製之圓筒,內徑30公分,高約30公分,沿上端外周豎立針狀突起,高矮參差,高者約8公分,矮者約3公分,間隔3
4、公分,防止鳥類沿邊停息。89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4 2.篩(Sieves): 使用化學惰性之20號篩,於分析前先除去無關分析之干擾物。 3.過濾設備 : 視分析目的選擇合適之古氏坩堝、濾紙等以分離溶劑性與非溶解性物質。10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5試劑: 1.蒸餾水 2.殺藻劑 : 可使用0.1 g試藥級之氯化汞,其作用為殺藻及殺黴劑。若筒內收集液可能被人或動物取用時,可加0.1 g硫酸銅五水化合物作為抑藻劑,但無殺藻效果。11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6步驟: 1.應考慮避免干擾,且易於更換樣品處,如數個落塵筒一起使用,其採樣地點要一致。 2.落塵筒距地面為2.44 m 15.2 m
5、,通常為10 2 公尺為宜,盡量避免高建築物或遮蔽物在其周圍 (落塵筒上端與建築物頂點所形成仰角應小於30度),並記錄周圍狀況。12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6 3.落塵筒內裝2公升蒸餾水(雨季時可減至1公升)及0.1 g 硫酸銅,紀錄放置時間、地點。 4.收集時間為30 3天,完畢後將蓋子蓋回,或將筒內塵粒確實以蒸餾水洗淨,併入塑膠筒內,取回化驗。13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7 5.應隨時注意落塵筒內水分變化,若因蒸發至少1公升時,應以蒸餾水補充 。 若因天雨有溢流可能時應先收回,然後與定期採樣之樣品一併化驗。 6.以測定總固體物(T.S.)方法測之。14落塵量測定法落塵量測定法-8計算: 落塵量D = ( W C ) /A / t D : 落塵量(ton/km2/month) A : 落塵筒筒口面積 t : 採樣時間 W : 落塵分析重(即濾紙過濾前後重量差) C : 硫酸銅重(須扣除含水量,即C須再乘 以16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