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门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门禁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本公司人员(单位、个人)。三、职责(一)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集团办: 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二)济南、东营园区物业部保安贯彻落实本制度。(三)公司所有人员自觉遵守本制度。四.管理内容(一) 门禁感应卡为IC卡,以下无特殊说明的,均以门禁感应卡统称。(二)门禁感应卡由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统一发放给每一位具有相应权限的员工,每张门禁感应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使用或者几人共用一张卡。(三)行政管理中
2、心集团办每月对门禁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感应机的感应功能是否完好,门禁感应卡的使用、发放情况是否正常等,如发现故障,需立即通知物业部进行维修。(四)公司门禁出入管理1.凡出入集团西大门、生产中门、生产南门公司人员,进出者必须持有门禁感应卡,按规定刷卡记录后方可出入,不刷卡者一律不得进出工业园区,保安人员有权制止,新入职人员须经门卫电话确认,登记并检查有效证件后方可出入。2.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签发来访条、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
3、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3.公司员工须从公司西/南大门出入,西/南大门放行时间: 6:00-22:00,晚上外出人员于23:30前回公司、节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西/南大门的时间)。员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每次罚款50元,多次发生将予以通报。进出生产中门参观者一律携带参观证。(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备案登记领取参观证)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核准后的离职人员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5.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条放行,成品销
4、售、次品、生产劳动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办公、生活用具凭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开具出门条;物资供应公司采购的物品需退换货时,凭物资供应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放行。保卫人员对出门条分类夹放,禁止丢失和损坏出门条。6.公司订购的货物,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人员接洽。7.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总机前台代收发,总机前台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8.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9. 业务往来车辆一律经生产南门进出,任何车辆不得进出生产中门,特殊情况需备案登记方可出入生产中门。摩托车出公司时保
5、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10. 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11.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员工出公司,携带公司物品,出门条上无部门经理签核者。 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条,但物条不符者。(五)公司办公区门禁管理1. 外来人员应持有
6、保安发放的来访条进入登记允许接待的集团办,严禁随意在其他办公室游走,否则一律予以驱逐。2. 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3. 外来人员办事完毕,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在保安发放的来访条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离开公司的,应及时通知门卫和保安。4.公司员工进入公司生产大门、车间时,应将工作牌挂戴于胸前。对上班出入厂区、车间不带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内,直至按要求佩带后;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处理。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将该位员工的违规事实书面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事实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5.
7、车间员工严禁带包进入车间,有带包人员应将包存放在指定区域,如有带包进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开包检查。6. 上班时间,车间上班的人员原则上严禁接访客人,若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说明情况,部门经理同意后在公司会议室会客,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带入车间参观。车间员工有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车间时,须有部门经理签发的出门条,否则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7.外来公干人员未经部门经理同意和接待部门人员陪同严禁进入车间,擅自进入车间者保安和车间工作人员有权利阻止。8.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办公区:携带违禁物品者。不戴工作牌者、无来访条者上班穿拖鞋、短裤、衣帽不整者。未经部门经理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六)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公室。 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十一日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