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期有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特制定本制度 。 二、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三、公司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
2、列支。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四、安全费用的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临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五、监督管理。使用安全费用较小时,由单位申请,安全安全科、财务科签批意见,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提取;使用安全费用较大时,由公司(部门)书面申请,安全科,财务科签批意见,安全会讨论,公司主要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批复后提取。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