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目的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和鼓励公司职工及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引用标准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4.管理职责4.1安技部门负责隐患报告和举报的受理和确认,并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4.2其他部门和车队具体落实安技部门的整改措施或方案,并向安技部门报告整改进度和质量。5.内容及要求5.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5.1.1一
2、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2报告和举报5.2.1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5.2.2本公司
3、经营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任何个人均有权举报。5.2.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5.2.4按隐患等级进行对应的物质奖励。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5.2.4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励,奖励资金由公司列支在安全投入中。5.2.5公司安技部门要对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隐患应做好记录,并立即上报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对事故隐患进行核实,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报告人或举报人答复。5.2.6为了维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工作的严肃性,报告或举报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2.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联系方式包括举报电话、传真、信箱、电子邮箱等。3 /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