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4、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1.6 当电
2、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4
3、.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1.11 静电接地: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4.1.12 防雷接地: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
4、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4.1.12.8
5、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
6、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
7、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
8、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
9、用具。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
10、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4.2电气检修安全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
11、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
12、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13、。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4.2.9.
14、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禁止任
15、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4.2.11行车检修规定: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
16、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
17、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一、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公司建立电器试验室,各工程处(厂)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二、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水电部“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三、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35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各处(厂)电气试验组负责6KV及以下电
18、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四、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五、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六、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七、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九、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
19、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十、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1、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
20、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2、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2.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2.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2.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2.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2.6、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2.7、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管理内容3.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3.1.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
21、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3.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3.1.3、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3.1.4、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3.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3.2.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2.2、电气作业人员应
2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3.2.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3.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3.4、接地和防雷3.4.1、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3.4
23、.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3.4.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3.4.4、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10。3.5、用电安全管理3.5.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3.5.
24、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3.5.3、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3.5.4、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3.5.5、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1.2m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3.5.6、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3.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25、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3.5.8、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4、相关文件GB/T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Q/PGJ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Q/PGJ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5、记录(表格)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
26、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一、公司矿灯由机电队统一管理发放,要做到帐、卡、物三对照。二、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或倒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三、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严禁用矿灯放炮。四、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五、灯牌不准转借他人。灯牌丢失,应立即与充电房联系,由队开出证明方可补发。六、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
27、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七、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
28、得强行送电。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
29、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5)设备壳罩破损。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
30、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31、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7、所有电气设
32、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
33、,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
34、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
35、,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
36、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在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应熟记并自觉地履行以下各项职责:(1) 无证不准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2) 严格遵守有关安
37、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3) 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4) 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5) 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6) 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学校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的环境。要求广大师生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尤为重要。因此,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
38、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严禁私自下河玩水和洗澡。上学或放学路上若遇洪水淹桥时,不能强行过河。4、各班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各班特别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
39、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闸刀、开关及电杆拉线,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7、在操作有关电器的实验中,要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使用,不得违规随意操作,有问题请示教师解决。使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8、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为保证小
40、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水电气使用安全,按照水电气使用法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一、用电管理:(一)本小区各用户用电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电表采用智能ic卡预购电系统计量。(二)小区电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使用用途实行分类计价,一次购买须控制在1000度以内。(三)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电路,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要变更的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并由申请管理处指派电工进行指导,以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四)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如空调等或特别用电,必须向管理处提出咨询申请,并接受指导,以免造成超复核破坏电路,空调机安装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
41、置。(五)当公共电路出现故障时,应通知管理处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碰公共配电设施,尤其是在停电时不得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施损坏,应负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的,有行为人负责。(六)业主(使用人)户内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七)严禁搭接公共电源,发生偷电事件将按规定严格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及人身损害由行为人负责。(八)电表至户内供电设备设施(包括电表、开关、线路、电器设施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
42、业主自行承担。(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电费和日常的维护检修(属于供电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二、用水管理:(一)本小区供水实行二次供水系统转供水,一般按月到户抄表,供水价格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使用用途分类计价。(二)业主(使用人)不得随意改动设计安装的用水表和供水管道,如确需改装增建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三)公共管道井不得擅自打开以及私自安装管子入内。(四)业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管理,蓄意破坏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五)业主(使用人)要按时足额交纳水费,不得拖
43、欠。(六)公共水路出现故障,要通知管理处去维修,不得擅自拆除、维修、否则由此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应负全部赔偿责任。(七)要维修通过他人房屋的公共管道或其他业主管道时,其房屋业主(使用人)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维修阻塞时,管理处有权拆除,恢复管道畅通。(八)业主(使用人)户内供水管道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九)水表至户内供水设备设施(包括水表、开关、管道、供水设施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
44、由业主自行承担。(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水费和日常的维护检修(属于供水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水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三、用气管理:(一)本小区各用户用气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气表采用智能ic卡预购气系统计量。(二)小区气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一次购买须控制在100立方以内。(三)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供气设施,要维护供气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要变更改造、增设管道等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并按照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由专业燃气施工安装单位和人员进行,以维护供气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气。(四)当公共供气设施出现鼓掌时,应通知
45、管理处检查检修,并视情况联系供气部门,不能私自打开、搬弄公共供气设施,(六)业主(使用人)户内供气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检修,并视情况联系供气部门,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七)气表至户内供气设备设施(包括气表、开关、管道、使用气具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业主自行承担。(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供气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属于供气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气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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