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机械伤害安全检查表表F12-11 防机械伤害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结果检查依据实际情况安全对策措施1在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地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等安全标志。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2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如飞轮、齿轮、皮带轮等轮辐部分应刷涂红色。符合安全色GB289320013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1995第3.6.2条4埋设于建(构)筑物上的安装检修设备或运送物料用吊钩、吊梁等,设计时应考虑必要的安全系数,并在醒目处标出许吊的极限荷载量。
2、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1995第3.6.4条5所有传动带、转轴、齿轮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条6转动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符合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531996第6.1.2条7较长输送距离的机械,在其需要跨越处应设置带护栏的人行跨梯。符合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531996第6.1.4条8带式输送机所配重锤行程的地面处,应设置高度1.5m的护栏;拉紧行程的范围内,应设置可拆卸围栏。不符合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531996第6.1.6条9带式输送机的运行通道侧,应设有不低于上托辊最高点的可拆卸的栏杆。符合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531996第6.1.7条10运煤胶带机,应设有下列防护设施:1、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2、 启动预报装置。3、防止误启动装置。符合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531996第6.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