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目的:建立并保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程序。范围:公司范围内内容:1.引用/应用标准引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应用公司标准: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2. 机构设置2.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提名,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任命。2.3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提名,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并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名、考评
2、和任命。2.4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名,总经理批准任命。2.5各车间、部门、工段、班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生产部提名,经质技部审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任命。2.6总经理为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各车间、部门、工段、班组负责人为本车间、部门、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7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3.管理控制3.1 职责3.1.1总经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规定,组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明确安全委员会的责任,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相应职责,对安全委员会的产生过程进行记录,并发布公文。3.1.2总经理根据安全许可证条例办理或授权办理公司相关安全许可证。3.1
3、.3总经理根据安全标准体系要求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3.1.4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提名,经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总经理批准任命。3.1.5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任命;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并任命。3.1.6 安全生产委员会可根据职业健康安全设置专门管理小组,分别负责监督执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伤劳动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事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科技专业组。3.1.7总经理对下列职位进行书面任命: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质技部经理;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3.1.8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调整、重新任命安全委员会成员:机构发生变更或人事发生变动调离本公司。3.1.9质技部的安全职责必须在其工作位置挂在墙上,质技部经理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3.1.10 安全例会记录、记要由质技部保存。3.2人员任命要求3.2.1所有被任命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下列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3.2.2任命的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6 /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