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工资制度按照事务所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事务所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年终奖金和风险收入。一、工资系列事务所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三类工资系列。管理层系列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事、财务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二、工资标准岗位具体岗位正式人员外聘人员试用人员临时人员管理层经理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项目员工一般注师职能管理层行政人事财务人员日常人员岗位工资按
2、员工所在不同工作岗位和不同用工形式执行不同的工资标准,员工换岗则按新岗工资标准执行。三、工资结构 基准内工资 :基本工资、津贴、工龄工资 固定工资 员工工资 基准外工资:住房、误餐、交通、通话补贴等 额外工资:提成、奖金等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提成、奖金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四、工资计算方法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奖金+提成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确定其工
3、资标准。奖金与事务所产值及利润挂钩,由管理层根据事务所赢利情况确定,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奖金。原则上事务所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绩效奖金,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经济效益成正比。五、关于员工工资1、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事务所员工工资标准经总经理批准;(2)根据事务所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2、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
4、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3、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事务所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10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4、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5、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事行政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七.工资发放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由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事
5、务所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左右,绩效奖金于每年年度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超过三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7.5小时,小于9小时按一天计算。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的下月起计算。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工资。集会或经事务所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八.福利与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车辆补贴、交通补贴另行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事务所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九.附则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