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精选11篇)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1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二、安全员职责1.在总经理的
2、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
3、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三、班组长安全职责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四、员工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
4、制度。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2一、施工与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1、在检修前办理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职责人,并服从审批手续。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的要求,亲自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3、检修项目负责人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4、根据检修任务
5、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6、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7、检修人员应检查检修中需要的安全防护器具,消防材料的准备情景。8、检修人员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书的审批资料和落实情景,以及设备内的安全作业是否可行。二、设备内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1、设备(槽罐、釜、槽车、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如下釜安全操作单),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清洗、置换。2、
6、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入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4、设备内作业必须设有经验的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坚持有效的联络。5、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景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设备内要有贴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6、严禁在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7、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
7、作业证上签字,检修人员方可封闭作业孔。8、检修完成后必须检查设备内是否有异物,并清理,并进行试验水压、气密,并做好记录准备,清理现场。9、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三、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1、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2、检修人员应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3、检修受压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必须将其压力降到等于大气压。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5、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部位,以及电缆和照明线。6、使用
8、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上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7、在起重和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8、检修完毕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器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等的杂物垃圾,到达工完、料净、场地清。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3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3.职责者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4.管理细则要求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
9、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4.2安全组织台帐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4.3安全会议台帐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4.4安全教育台帐4.4.1企业安全教育
10、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4.6隐患治理台帐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
11、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4.7事故台帐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
12、全活动开展情景。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4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不系安全带
13、,不准登高作业。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5一、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八、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十二、石棉瓦上
14、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非凡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
15、用。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
16、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四)有关设备
17、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
18、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七)参
19、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20、(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
21、、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
22、、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
23、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第五章:设备的检修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一)设备的检修规程。(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
24、)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
25、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二)设备老化,技
26、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六)其它应当淘汰的。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27、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28、,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第八章:动力管理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
29、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第九章: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
30、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第十章:奖励与惩罚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四十一条:企业根
31、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第四
32、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7一、检修准备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资料详细,措施具体,职责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修的人员安排好任务和安全措施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要检查试验,确保安全检修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管道、沟道等),检修前要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景选定,对易
33、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进行清洗置换(2)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化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置换标准的可靠(3)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的标准。进入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通风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掉物料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二、检修安全规程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
34、作业安全规定执行4.凡是电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送电”警告牌6.凡是槽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开启”警告牌7.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槽罐、装置、潮湿场所应采用12伏安全电压。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并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规程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1)四不施工:没有检修任务书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和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电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9、对有毒有害系统进行检修、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
35、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三、罐吧内作业1.罐内作业(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等),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1)由安全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3.检修人员在进入罐内检修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并严格执行设备清洗、置换、分析程序,做到不合格不进罐,电源、物料不断不进罐,安全设施、工具、行灯不合规定不进罐,没有监护人不进罐,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进罐。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4.罐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撤离。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物件,以保安全
36、作业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6.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8.罐内检修时若因故中断较长时间,安全条件发生改变,继续进行罐内作业时,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9.罐内动火作业,执行本公司安全动火制度有关规定,动焊人离开时不得将焊枪放入罐内10.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在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检修人员才可封闭人孔口,撤离现场四、焊接作业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2.在罐内、金属构架上等进行焊接作业,要指派监
37、护人并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3.在焊接切割作业中,焊接工具要贴合标准,焊枪的气路要严密可靠,氧气、乙炔气的减压器、压力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5个大气压4.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应不少于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5.电弧焊接工具设备应贴合标准:(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的绝缘要良好,并易辨认(4)焊接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6)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下雨天不准进行露天焊接作业。在潮湿的工地或
38、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使身体离开罐体和地沟内壁方可进行作业(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8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
39、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十、装卸易燃、易
40、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9机动车辆七大禁
41、令: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二、严禁酒后开车三、严禁超速开车四、严禁空档溜车五、严禁带病行车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八、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10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4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二、安全员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
43、整改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三、班组长安全职责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5.督促教育员工正
44、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四、员工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化工厂安全管理制
45、度标准1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一、入公司前的教育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责,教育资料主要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主要是: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资料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二、现场教育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资料是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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