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 第三节国债法第三节国债法 第四节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第四节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 第1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一、财政概述一、财政概述 (一一)财政的概念财政的概念 财政,又称国家财政、公共经济、政府经济,是指国家和其财政,又称国家财政、公共经济、政府经济,是指国家和其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财政是国家参与国民收的总称,包括中央财政和地
2、方财政。财政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宏观调控和保证社会稳定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宏观调控和保证社会稳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关系,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关系,属于分配范畴;财政作为经济活动,是国家属于分配范畴;财政作为经济活动,是国家(政府政府)的公共经的公共经济行为,是国家整体活动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代表;财政济行为,是国家整体活动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代表;财政下一页返回第2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作为经济机制,是以国家作为经济机制,是以国家
3、(政府政府)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关系即分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关系即分配关系的实现方式。配关系的实现方式。可以说,财政是政府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是公共部门经济。可以说,财政是政府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是公共部门经济。它不仅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政府调控社会经济运行它不仅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政府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经济杠杆。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经济杠杆。(二二)财政的特征财政的特征 整个社会经济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种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整个社会经济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种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此即私人经济;另一类是国家或者政府相互之间及济活动,此即私人经济;
4、另一类是国家或者政府相互之间及其与市场主体相互之间的经济活动,此即公共经济。这种分其与市场主体相互之间的经济活动,此即公共经济。这种分类对于理解财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类对于理解财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3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财政作为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中的企业财务、私人家计等财政作为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中的企业财务、私人家计等有很多不同。财政的基本特征是:有很多不同。财政的基本特征是:财政的主体是国家,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障,同时,政财政的主体是国家,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障,同时,政府活动须以国家的法律为依据,促使国家实现自身职能。府活动须
5、以国家的法律为依据,促使国家实现自身职能。财政的目的是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财政的目的是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财政的内容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部分,财政的内容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部分,其涉及领域广阔,并围绕满足公共欲望这一中心展开。其涉及领域广阔,并围绕满足公共欲望这一中心展开。财政分配的强制性、非营利性和永续性。上述特征,是私财政分配的强制性、非营利性和永续性。上述特征,是私人经济所不具备的。人经济所不具备的。(三三)财政的职能财政的职能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4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财政的职能是财政范畴所内涵的基本功
6、能。财政的职能主要财政的职能是财政范畴所内涵的基本功能。财政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四种。有以下四种。1分配收入的职能分配收入的职能 由于财政的内容是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活动,即由于财政的内容是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活动,即集中部分社会财富而后再进行分配,因此,分配收入是财政集中部分社会财富而后再进行分配,因此,分配收入是财政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职能。财政分配收入的职能,具体地表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职能。财政分配收入的职能,具体地表现为对分配的关系的调节,即财政能够调节国家、企业、居现为对分配的关系的调节,即财政能够调节国家、企业、居民等各分配主体之间的物资利益关系。在整个社会分配体系民等各
7、分配主体之间的物资利益关系。在整个社会分配体系中,财政分配占有重要地位,它包括公共经济领域以及公共中,财政分配占有重要地位,它包括公共经济领域以及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之间的分配。国家财政在进行公平收入分配经济与私人经济之间的分配。国家财政在进行公平收入分配中,必须优先考虑效率,并做到公平与效率二者兼顾。中,必须优先考虑效率,并做到公平与效率二者兼顾。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5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2配制资源的职能配制资源的职能 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是指财政通过收支活动,调节和影响社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是指财政通过收支活动,调节和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向和数量,使社会总资
8、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会资源配置的方向和数量,使社会总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以满足社会全体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需要。财政的资源配以满足社会全体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需要。财政的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总资源的平衡,财政通过收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总资源的平衡,财政通过收支活动,使社会总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达到均衡;二支活动,使社会总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达到均衡;二是把满足政府需要的资源,在政府各部门之间进行最合理的是把满足政府需要的资源,在政府各部门之间进行最合理的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做到用最少的财政支出,取得最大的社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做到用最少的财政支出,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
9、效益,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财政配置资源的手段,会经济效益,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财政配置资源的手段,主要有预算、税收、国债、转移支付、投资支出、财政补贴主要有预算、税收、国债、转移支付、投资支出、财政补贴等。等。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6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3宏观调控职能宏观调控职能 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是指国家财政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时,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是指国家财政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时,由于引起有关各方在生产要素分布和国民收入占有份额上发由于引起有关各方在生产要素分布和国民收入占有份额上发生变化,从而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引导、调节和控制。生变化,从而对国民
10、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引导、调节和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财政和税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编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和税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编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因此,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为间接各项财政支出。因此,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为间接的宏观调控,并以规范、合法和注重效率为原则,侧重于政的宏观调控,并以规范、合法和注重效率为原则,侧重于政策调节和宏观管理,目的是弥补市场短缺。国家运用
11、财政杠策调节和宏观管理,目的是弥补市场短缺。国家运用财政杠杆调节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比例关系,主要是通过国民收入价杆调节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比例关系,主要是通过国民收入价值的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的。值的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的。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7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4监督职能监督职能 财政的监督职能,是指财政在分配与调节社会产品或国民收财政的监督职能,是指财政在分配与调节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过程中,对国家财政管理相对人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入的过程中,对国家财政管理相对人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社会经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12、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社会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信息控制,以及对社会经济各个方面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信息控制,以及对社会经济各个方面进行有效制约的职能。财政监督职能贯穿于整个财政分配活进行有效制约的职能。财政监督职能贯穿于整个财政分配活动中,通过财政监督,使财政管理活动依法进行。动中,通过财政监督,使财政管理活动依法进行。二、财政法的概念二、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在宏观调控和保障社会
13、公平方面具有重要法的重要部门法,在宏观调控和保障社会公平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的作用。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8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一一)财政法的调整对象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就是与国家财政活动有关的财政关系。由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就是与国家财政活动有关的财政关系。由于财政关系内容十分丰富,财政法对财政关系的法律调整范于财政关系内容十分丰富,财政法对财政关系的法律调整范围也十分广泛。从目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权限划分和实际围也十分广泛。从目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权限划分和实际财政工作中形成的关系看,我国财政法调整的对象可归纳为财政工作中形成的关系看,我国财
14、政法调整的对象可归纳为以下几种:以下几种:财政收支管理体制关系,是在财政活动中形成的最主要、财政收支管理体制关系,是在财政活动中形成的最主要、最广泛的社会关系。它包括财政收入关系、财政支出关系以最广泛的社会关系。它包括财政收入关系、财政支出关系以及财政管理关系。及财政管理关系。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9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财政活动程序关系,它是在依法定程序进行财政活动的过财政活动程序关系,它是在依法定程序进行财政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财政管理体制关系,是在相关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财政管财政管理体制关系,是在相关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财政管
15、理权限的横向和纵向划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是理权限的横向和纵向划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是上述两类财政关系存在的前提。上述两类财政关系存在的前提。(二二)财政法的特征财政法的特征 财政法的特征是财政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点或特有的征财政法的特征是财政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点或特有的征象,它反映财政法的本质,是对财政法概念的进一步揭示。象,它反映财政法的本质,是对财政法概念的进一步揭示。财政法是属于公法性质的部门法,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财政法是属于公法性质的部门法,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法学界有不同的主张和标准。公法是保护整个国家和社会利法学界有不同的主张和标准。公法是保护整个国
16、家和社会利益的法律,私法则是保护一切私人利益的法律。益的法律,私法则是保护一切私人利益的法律。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0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财政法是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制定的法,其规范基本上都是财政法是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制定的法,其规范基本上都是强制性的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国家的干预。强制性的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国家的干预。财政法是具有独特调整对象的行为法,它的调整对象是国财政法是具有独特调整对象的行为法,它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财政关系,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活家财政关系,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动中所形
17、成的社会关系。财政法是运用综合性调整手段的综合部门法,调整手段是财政法是运用综合性调整手段的综合部门法,调整手段是划分部门法的一个重要依据,不同的部门法,除所调整的社划分部门法的一个重要依据,不同的部门法,除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外,其调整方法往往也是不同的。会关系不同外,其调整方法往往也是不同的。三、财政法的地位三、财政法的地位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1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财政法的地位,是指财政法在法律体系格局中所处的位置,财政法的地位,是指财政法在法律体系格局中所处的位置,及其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理由和价值。依据一般法理,要及其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理由和价
18、值。依据一般法理,要判断财政法的地位,主要是看财政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判断财政法的地位,主要是看财政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于财政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财政关系,的法律部门。由于财政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财政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其他部门法都不调整的。因此,财政法的调并且这种关系是其他部门法都不调整的。因此,财政法的调整与其他任何部门法的调整都既不存在交叉,也不存在冲突,整与其他任何部门法的调整都既不存在交叉,也不存在冲突,从而有其不可替代的理由和价值。由于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从而有其不可替代的理由和价值。由于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的,性质相同的法律规范就能够组成一个部门法,因此,象的
19、,性质相同的法律规范就能够组成一个部门法,因此,财政法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是财政法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是有自己独立的位置的。有自己独立的位置的。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2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财政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它同与其邻近财政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它同与其邻近的部门法之间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的部门法之间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财政法与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社会法等的特别是财政法与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社会法等的密切联系,都
20、是值得重视和需要深入研究的。密切联系,都是值得重视和需要深入研究的。四、财政法的体系四、财政法的体系 法律体系,即部门法体系。法律体系,即部门法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一整体。”财政法的体系,是指由不同层次的财政法的部门组成的有机财政法的体系,是指由不同层次的财政法的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财政法的体系不同于财政法的渊源。确定联系的统一整体。财政法的体系不同于财政法的渊源。确定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3页,共53页。第一节财政与财政法概述第一节
21、财政与财政法概述财政法的地位和体系,既应以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财政法的地位和体系,既应以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为依据,也应参照整个法律部门的划分,还应根据现行法的为依据,也应参照整个法律部门的划分,还应根据现行法的数量和规模及其发展趋势,以有利于法的制定和法的适用为数量和规模及其发展趋势,以有利于法的制定和法的适用为原则,以适当考虑研究部门法的方便为出发点。原则,以适当考虑研究部门法的方便为出发点。财政法律体系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自己独财政法律体系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和特别的调整方法,由于其调整内容的广泛性立的调整对象和特别的调整方法,由
22、于其调整内容的广泛性和调整经济关系的重要性,以及财政法律规范文件数量众多,和调整经济关系的重要性,以及财政法律规范文件数量众多,从而使其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而重要的部门法。从而使其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而重要的部门法。以预算法为核心,国债法、税法、政府采购法和转移支付法以预算法为核心,国债法、税法、政府采购法和转移支付法等法律共同构成了财政法的体系。等法律共同构成了财政法的体系。返回上一页第14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 一、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一、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 预算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在正确认识和自觉运用预算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在正确认识和自觉运
23、用经济规律和财政分配规律的基础上,对财政收支规模、收入经济规律和财政分配规律的基础上,对财政收支规模、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的一种设想,是有计划筹集和分配财政资金来源和支出用途的一种设想,是有计划筹集和分配财政资金的部署,也是进行财政收支综合平衡的重要工具。的部署,也是进行财政收支综合平衡的重要工具。预算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国家预算收支及进行预算管理的法预算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国家预算收支及进行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是财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律规范,是财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年3月月22日全国日全国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预算是预算管理
24、工作的基本法律。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下一页返回第15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预算法和预算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预算是国家预算法和预算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预算是国家财政的基本计划,预财政的基本计划,预(决决)算报告和预算报告和预(次次)算议案虽经国家权算议案虽经国家权力机关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仍属于预算文件,其产生力机关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仍属于预算文件,其产生是依据宪法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是依据宪法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预算年度预算年度)产生约束力。预算法则是国家组织预算收支、管理预算的法产生约束力。预算法则是国家组织预算收支、管
25、理预算的法律依据,是预算的组织法和管理法。律依据,是预算的组织法和管理法。预算法调整的对象是预算关系,主要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预算法调整的对象是预算关系,主要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预算关系,国家权力机关和财政机关的关系,财政机关与的预算关系,国家权力机关和财政机关的关系,财政机关与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种: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各级人大)、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财、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级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银行、税务机关、政部门、各级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银行、税务机关、海
26、关等。海关等。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6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预算组成按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设立中央,省、自治预算组成按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缴的收入数额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缴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地方预算由各省、自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地方预算由各省、自
27、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门(含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的预算组成。二、制定和实施预算法的主要原则二、制定和实施预算法的主要原则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7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一一)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保证预算收支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保证预算收支的严肃性 明确规定各级预算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具有法律明确规定各级预算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认真组织实
28、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预效力,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预算。从而切实改变预算执行中随意开口子、批条子,使预算算。从而切实改变预算执行中随意开口子、批条子,使预算约束日趋软化的状况。约束日趋软化的状况。(二二)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明确预算管理职权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明确预算管理职权 把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编制、审批等纳把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编制、审批等纳入统一的法律管理轨道,克服现实中存在的责权不清,监督入统一的法律管理轨道,克服现实中存在的责权不清,监督不力的现象。不力的现象。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8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
29、(三三)把加强预算管理与促进改革和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预算管理与促进改革和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 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做到以法治财、依法理财,使财政预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做到以法治财、依法理财,使财政预算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对算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对于那些目前能够实行或者经过努力可以实行的办法,就用法于那些目前能够实行或者经过努力可以实行的办法,就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对于那些符合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但一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对于那些符合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但一时尚难具体化的问题,先做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尚难具体化的问题,先做一些原
30、则性的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充实和完善。时再进行充实和完善。三、预算管理体制三、预算管理体制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19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预算资金支配权和预算管理权限的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预算资金支配权和预算管理权限的一项重要制度。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是解决各级政府之间在一项重要制度。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是解决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分配中集权和分权的关系。我国国家职能是由各级政府财政分配中集权和分权的关系。我国国家职能是由各级政府共同来完成的,各级政府都分担
31、着一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因共同来完成的,各级政府都分担着一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因此,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必须明确此,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必须明确划分各自的预算收支范围,并确定各自的预算资金支配权和划分各自的预算收支范围,并确定各自的预算资金支配权和预算管理权。预算管理权。(一一)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0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新中国成立后至新中国成立后至1987年底,按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程度年底,按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程度划分,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划分,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基
32、本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集中型。财政收支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对地方实行集中型。财政收支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对地方实行“统统收统支收统支”,时间大体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三年调整时期、,时间大体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三年调整时期、1968年。年。放权包干型。在中央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下放财权,放权包干型。在中央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下放财权,增加地方财力,时间大体是增加地方财力,时间大体是1968年、年、19711973年。年。集中和分权结合型。将相当多的财权集中在中央,对地方集中和分权结合型。将相当多的财权集中在中央,对地方实行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收支挂钩、总额分成(或增长分成、超收分成或增长分成
33、、超收分成)”等办等办法。法。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1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理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1994年年1月月1日起,开始实行日起,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是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中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分税制是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中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是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方式。分是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方式。分税制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来税制将国
34、家的全部税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其实质是根据各级政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其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对应的财权,通过税种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府的事权确定其对应的财权,通过税种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入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两个收入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2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二二)预算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预算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1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 属于中央的预算管理权限主要有:制定预算法律、法规和预属于中央的预算管理权限主要有:制定预算法律、法规和预
35、算政策;对国家预算有分配权;制定统一的有关国家预算的算政策;对国家预算有分配权;制定统一的有关国家预算的重要规章制度。属于地方的预算管理权限有:编制、具体组重要规章制度。属于地方的预算管理权限有:编制、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预算支出划分为中
36、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3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中央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部门集中缴纳的收入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部门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收入,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收入,增值税的增值税的75部分,海洋石油资源税,证券交易税的部分,海洋
37、石油资源税,证券交易税的50,部分等。,部分等。地方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铁道、各不含各银行总行、铁道、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缴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4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
38、、各保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增值税的税和赠与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增值税的25部分,部分,资源税资源税(除海洋石油资源税外除海洋石油资源税外),证券交易税的,证券交易税的50部分等。部分等。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
39、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5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费,由中央财政安排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还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40、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具体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具体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支农支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
41、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6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一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一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一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一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3对违反预算法的预算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对违反预算法的预算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 预算法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预算,对负预算法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未经
42、批准擅自变更预算,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四、预算管理程序四、预算管理程序 预算管理程序是指国家在管理预算活动中的工作顺序。主要预算管理程序是指国家在管理预算活动中的工作顺序。主要有预算的编制、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决有预算的编制、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决算的编制和审批。算的编制和审批。(一一)预算的编制预算的编制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7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中央
43、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预算草案。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复式预算是指全面反映国家预算年度内性质不同的预算收支复式预算是指全面反映国家预算年度内性质不同的预算收支活动,由两个以上的系列所形成的计划。复式预算是在单式活动,由两个以上的系列所形成的计划。复式预算是在单式预算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成的,为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预算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成的,为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它的编制原理是,将同一预算年度内的全部预算收支按性质它的编制原理是,将同一预算年度内的全部预算收支按性质分类,对应汇集,编制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类,对应汇集,编制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平衡表收
44、支平衡表”。复式预算优于单式预算之处在于:它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复式预算优于单式预算之处在于:它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预算资金分配格局的变化;有助于对国家预算资金进带来的预算资金分配格局的变化;有助于对国家预算资金进行成本一效益的分类、分析与控制,可以清晰地反映预算平行成本一效益的分类、分析与控制,可以清晰地反映预算平衡状况和预算赤字的原因,以便采取有效手段进行调整。衡状况和预算赤字的原因,以便采取有效手段进行调整。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8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充分体现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职充分体现政
45、府的社会经济管理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职能。能。政府公共预算要保持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用于经济建政府公共预算要保持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用于经济建设支出;建设性投资要坚持量力而行,保持合理的规模。设支出;建设性投资要坚持量力而行,保持合理的规模。国家预算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并体现国国家预算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并体现国家有关的经济方针政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家有关的经济方针政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展。(二二)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的审查和批准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29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 中央预算草案由财政部编成,并附以文字
46、说明,经国务院审中央预算草案由财政部编成,并附以文字说明,经国务院审查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审批,批准以前按草案执行。查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审批,批准以前按草案执行。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的过程是:财政部长代表国务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的过程是:财政部长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由全国人院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全国人大作报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提请大会讨论和审查。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告,提请大会讨论和审查。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批准中央预算。也就是
47、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批准中央预批准中央预算。也就是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批准中央预算,审查但不批准地方预算,地方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算,审查但不批准地方预算,地方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批准。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30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三三)预算的执行及调整预算的执行及调整 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即进入执行阶段。国务院和各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即进入执行阶段。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总预算的执行工作,具体的执行机关是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总预算的执行工作,具体的执行机关是各级财政部门。此外,还指定专门的管理机关参与组织预算各级财政部门。此外,还指定专门的管理
48、机关参与组织预算的执行工作。如税务机关办理国家税收征收;中国农业银行的执行工作。如税务机关办理国家税收征收;中国农业银行负责农业资金的拨款、贷款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经办中央国负责农业资金的拨款、贷款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经办中央国库业务等。预算的执行包括:库业务等。预算的执行包括:1预算收入的执行预算收入的执行 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以所有者身份分得的利润收入等,各级财政部门及一切执行以所有者身份分得的利润收入等,各级财政部门及一切执行预算的机关应当根据预算收入任务,将一切应当集中的资金,预算的机关应当根据预算收入任务
49、,将一切应当集中的资金,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31页,共53页。第32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 2预算支出的执行预算支出的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及一切执行预算的机关要按照国家核定的支出各级财政部门及一切执行预算的机关要按照国家核定的支出用途,结合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的经济、事业发展进度,用途,结合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的经济、事业发展进度,遵循各项拨款原则,及时、合理地拨付资金。在拨付资金过遵循各项拨款原则,及时、合理地拨付资金。在拨付资金过程中,既要保证需要,又要防止资金的积压,有效地使用预程中,既要保证需要,又要防止资金的积压,有效地使用预
50、算资金。算资金。3预算的调整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部分变更。上一页 下一页返回第33页,共53页。第二节预算法第二节预算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组织预算平衡是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在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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