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5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
2、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
3、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三、安全员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
4、、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4、
5、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第五章安全培训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
6、教育。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7、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一、公司必须严
8、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
9、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3、公司禁止招用
10、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第十章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
11、,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
12、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第一章总则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1.4
13、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14、流程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
15、,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16、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4.4工程项
17、目资料的收集管理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立
18、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
19、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
20、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
21、、备注等内容。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
22、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第五章附则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1、在各作业班组
23、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24、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
25、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
26、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27、,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28、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
29、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
30、劳动鉴定工作。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五)班组长安全职责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4、组织班组安全
31、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六)技术员安全职责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七)施工员安全职责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
32、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
33、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
34、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
35、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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