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APTER11任务一任务一CHAPTER ONE投保一一n 我国出口货物一般采取逐笔投保的办法。按FOB或CFR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无办理投保的义务,但卖方在履行交货之前,货物自仓库到装船这一段时间内,仍承担货物可能遭受意外损失的风险,需要自行安排这段期间内的保险事宜。按CIF或CIP等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负有办理保险的责任,一般应在货物从装运仓库运往码头或车站之前办妥投保手续。我国进口货物大多采用预约保险的办法,进出口公司或其收货代理人同保险人事先签有预约保险合同。签订合同后,保险人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投保险别的选择二二n 投保人在办理投保时,主要涉及险别的选择、保险金额的确定、
2、保险费的计算等项工作。对投保险别的选择一般考虑以下因素:(四)运输季节(四)运输季节 (五)目的地市场(五)目的地市场的变化趋势的变化趋势(六)各国贸易习(六)各国贸易习惯惯 (一)货物的性质(一)货物的性质和特点和特点 (二)货物的包装(二)货物的包装 (三)运输路线及(三)运输路线及船舶停靠港口船舶停靠港口投保单的缮制三三n 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如图11-1所示)的缮制内容如下所述:保险金额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四四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货价另加10%计算,这增加的10%称为保险加成,即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投保人按约定
3、方式缴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费率(Premium Rate)是保险人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保险费则根据保险费率,按保险金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一)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金额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四四(1)保险人承保一定保险责任的价格是以一定的保险费率的形式表示的。(2)保险费率的核算同一般商品价格的核算不同。(3)就个别投保人而言,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换取的是保险人的一种承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CIF(1+加成率)保险费率(二)保险费的计算保险金额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四四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口货物的保险费率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
4、费费率两类,而进口货物的保险费率分为特约费率和进口货物费率。它适用于所有海运出口的货物。它是针对某些易损货物加收的一种附加费率。它适用于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的进出口公司。它适用于未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的其他单位。(二)保险费的计算任务二任务二CHAPTER TWO海上保险单一一是证明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法律文件,它既反映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又是保险人的承保证明。一旦发生承保责任范围的损失,它就是被保险人索赔的法律依据。海上保险单的分类二二040201031.1.定值保险单定值保险单2.2.不定值保险单不定值保险单1.1.船名已定保险单船名已定保险单
5、2.2.船名未定保险单船名未定保险单1.1.保险单保险单2.2.保险凭证保险凭证3.3.联合凭证联合凭证4.4.批单批单5.5.预约保险单预约保险单1.1.航程保险单航程保险单2.2.定期保险单定期保险单3.3.混合保险单混合保险单海上保险单的批改和转让 三三n(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果需要对保险单内容进行变更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向保险人申请批改。n(2)保险人批改保险单时,一般采用签发批单的方式进行。此项工作可以由保险人自己办理,也可以由保险人授权的设在国外港口的代理人办理。(一)保险单的批改海上保险单的批改和转让 三三保险单的转让,一般是指保险单权利的转让,即被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单赋予的损害
6、赔偿请求权及相应的诉讼权转让给受让人。(二)保险单的转让 海上保险单的批改和转让 三三(1)海运货物保险单可以不经保险人的同意而自由转让;船舶保险单则必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才能转让。(2)海上保险单的转让,必须在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或转移的同时进行,如果所有权已经转移,事后再办理保险单的转让,这种转让是无效的。(3)在海上保险单办理转让时,无论损失是否发生,只要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仍然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单均可有效转让。(4)保险单的受让人只能享有与原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下享有的相同权利和义务。(5)保险单转让后,受让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保险人提起诉讼,保险人也有权如同对待原被保险人一样,对保险合同项
7、下引起的责任进行辩护。(6)保险单的转让可以采取由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上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进行。(二)保险单的转让 保险单的缮制 四四(1)发票号码(2)保险单号次(3)被保险人(4)保险货物项目(5)包装、单位及数量(6)保险金额(7)承保险别(8)货物标记(9)总保险金额(10)保费(11)装载运输工具(12)开航日期(13)装运港、目的港(14)保险单份数(15)赔款偿付地点(16)出单日期(17)投保地点(18)保险人签名任务三任务三CHAPTER THREE保险索赔 一一是保险标的在遭受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凭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n 从保险人的角度来说,当它接
8、到被保险人损失通知时起,直至处理赔款案件的全过程,称为。索赔方式二二n 被保险人在获悉保险标的受损后,可以直接提出索赔或间接提出索赔。直接索赔,是指被保险人直接以书面形式提直接索赔,是指被保险人直接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出索赔。间接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委托其代理人或保间接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委托其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提险经纪人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请求。出索赔请求。索赔时效 三三n 根据我国的规定,海上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2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9、。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有效期间继续计算。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请求人申请扣船的,时效自申请扣船之日起中断。自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索赔程序四四A(一)(一)损失通知损失通知和申请检和申请检验验B(二)(二)采取合理采取合理施救措施施救措施C(三)(三)索赔索赔单据单据海上保险赔款的计算五五n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按定值保险承保的货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不论损失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否高于或低于约定价值,只要保险金额同约定价值相等,保险人应予以赔偿。n 按不定值保
10、险承保的货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按实际价值作为赔款计算的依据。出险时,如果货物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保险人可按保险金额赔付;如果货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保险金额,则保险人可按实际价值赔付。(一)全部损失 海上保险赔款的计算五五赔款金额=保险金额损失数量(或重量)货物总件数(或总重量)赔款金额=保险金额(货物完好价值-受损后的价值)货物完好价值赔款金额=保险金额按发票价值计算的损失额发票金额免赔重量=已损货物重量每件原装重量免赔率;赔偿重量=损失重量-免赔重量;赔款金额=保险金额赔偿数量保险重量(二)部分损失 海上保险赔款的计算五五 短少数量=装船重量-实到重量 赔款金额=保险金额短少数量装船重量 应到重量=装船重量-途耗 短少数量=应到重量-实到重量 赔款金额=保险金额短少数量应到重量(三)散装货物的短量损失 海上保险赔款的计算五五n 通过一系列的理赔工作,从立案、赔案的审核到赔款的计算,理赔工作接近完成,准备向索赔人支付赔偿。赔款金额=保险金额损失数量(或重量)货物总件数(或总重量)赔款金额=保险金额(货物完好价值-受损后价值)货物完好价值赔款金额=保险金额(货物损失的价值+出售费用)货物完好价值(四)理赔结案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