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典权典权第1页,共16页。第一节第一节 典权概述典权概述v一、典权的概念一、典权的概念v 典权指一方当事人依照双方约定,典权指一方当事人依照双方约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占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占有、使用、收益其不动产,并于约定期间使用、收益其不动产,并于约定期间届满,返还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动届满,返还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动产,另一方返还所收取的金钱的权利产,另一方返还所收取的金钱的权利义务关系。义务关系。第2页,共16页。v二、典权的法律特征二、典权的法律特征v1 以对典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以对典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v2 典权是在他人不动产上设立的物
2、典权是在他人不动产上设立的物权。权。v3 典权以典权人占有标的物为要件。典权以典权人占有标的物为要件。v4 承典人要取得典权须支付典价。承典人要取得典权须支付典价。第3页,共16页。v三、典权的性质三、典权的性质v1 典权为用益物权。理由如下:典权为用益物权。理由如下:v(1)典权的根本内容在于典权人对典)典权的根本内容在于典权人对典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与用益物权的内容毫无二致。与用益物权的内容毫无二致。第4页,共16页。v(2)在典权关系中,如果出典人抛弃回)在典权关系中,如果出典人抛弃回赎权,即可使典权关系消灭,在此种情赎权,即可使典权关系消灭,
3、在此种情形下,即使典物残存价值低于典价,出形下,即使典物残存价值低于典价,出典人对不足部分不负偿还义务。即出典典人对不足部分不负偿还义务。即出典人只就典物负有限的责任。而在担保物人只就典物负有限的责任。而在担保物权中,当标的物的价值低于主债时,债权中,当标的物的价值低于主债时,债务人仍须负继续偿还的责任。务人仍须负继续偿还的责任。第5页,共16页。v(3)典权是一种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典权是一种主权利。而担保物权是一种从权利,其存在须以主债关系是一种从权利,其存在须以主债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所以说,典权是一种的存在为前提。所以说,典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而非担任物权。用益物权而非担任物权。第6页,共1
4、6页。v2 典权为担保物权。理由如下:典权为担保物权。理由如下:v(l)在我国的法制沿革上,典与质并无)在我国的法制沿革上,典与质并无严格的区别,其产生之初皆具有担保的严格的区别,其产生之初皆具有担保的性质。性质。v(2)如认为典权是用益物权,则无法)如认为典权是用益物权,则无法解释典物的回赎现象。解释典物的回赎现象。第7页,共16页。v3 典权是一种特种物权,兼具担保物典权是一种特种物权,兼具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性质权和用益物权的性质 v(1)典权人对典物享有使用和收益)典权人对典物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用益物权性质十分明显;的权利,其用益物权性质十分明显;第8页,共16页。v(2)出典人
5、必须偿还典价才能取回)出典人必须偿还典价才能取回典物,说明典价是一种价款,而典权典物,说明典价是一种价款,而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则具有担保典价得到人对典物的占有则具有担保典价得到偿还的作用。典价不计利息的实质,偿还的作用。典价不计利息的实质,是在于典物的利息可与使用典物的租是在于典物的利息可与使用典物的租金相抵。金相抵。第9页,共16页。v我们认为,典权同时具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我们认为,典权同时具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性质。权的性质。第10页,共16页。v四、典权与相类似法律关系的区别四、典权与相类似法律关系的区别v(一)典权与营业质权(当)(一)典权与营业质权(当)v典与当,在历史上,二字一直
6、并用。典与当,在历史上,二字一直并用。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中国古代,典权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中国古代,典权是有融通资金起担保作用的效能。在是有融通资金起担保作用的效能。在这一点上,典与当有相似之处。但实这一点上,典与当有相似之处。但实质上,二者分属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质上,二者分属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相互间有着严格的区别:相互间有着严格的区别:第11页,共16页。v1 占有当物的当铺无权对当物使用、占有当物的当铺无权对当物使用、收益,而典权人则可就典物进行使用、收益,而典权人则可就典物进行使用、收益;收益;v2 典物限于不动产,而当物限于动典物限于不动产,而当物限于动产;产;v3 占有典物的目的在
7、于用益,当铺占占有典物的目的在于用益,当铺占有当物的目的在于为借款担保。有当物的目的在于为借款担保。第12页,共16页。v(二)典权与附有买回约款的买卖(二)典权与附有买回约款的买卖v所谓附买回约款的买卖,是出卖人在所谓附买回约款的买卖,是出卖人在买卖关系中保留买回权的一种契约。买卖关系中保留买回权的一种契约。v主要区别如下:主要区别如下:1 典权仅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典权仅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附有买回约款的买卖,收益等权利;附有买回约款的买卖,须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须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v2 典权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限;典权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限;买回的标的物,则无此限制
8、;买回的标的物,则无此限制;第13页,共16页。v3 回赎的价金,以原典价为限;而买回赎的价金,以原典价为限;而买回的价金,不以出卖人原来领受的价回的价金,不以出卖人原来领受的价金为限,双方当事人可自由约定买回金为限,双方当事人可自由约定买回时的价金;时的价金;v4 买回契约,如未经登记,则仅有买回契约,如未经登记,则仅有债权的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的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典权是物权,出典人仍保留对典物而典权是物权,出典人仍保留对典物的所有权,回赎权具有物权的效力,的所有权,回赎权具有物权的效力,可以对抗第三人。可以对抗第三人。第14页,共16页。v五、典权的期限五、典权的期限v
9、1、典权的期限,就是阻止回赎权行、典权的期限,就是阻止回赎权行使之期限。在此期限,出典人不得回使之期限。在此期限,出典人不得回赎。典权的期限,当事人可在合同中赎。典权的期限,当事人可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自由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 年,超年,超过过3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视为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视为30 年。典权期限应从登记后之次日起算。年。典权期限应从登记后之次日起算。第15页,共16页。v2、回赎权之期限,指出典人可以行、回赎权之期限,指出典人可以行使回赎权之法定期间。使回赎权之法定期间。v典权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即可行使回典权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即可行使回赎权,赎回典物。出典人不在此期限赎权,赎回典物。出典人不在此期限内赎回典物,则典权人自动取得典物内赎回典物,则典权人自动取得典物的所有权。的所有权。v回赎期的起算点为典权期限届满之次回赎期的起算点为典权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其期限为日起,其期限为2 年。年。第16页,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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