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责任书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责任书1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三、施工现场使用
2、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
3、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负责人:年 月 日建筑施工消防
4、安全的责任书2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为确保酒店装修、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特签订此责任书。一、甲方责任: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施工人员掌握消防“三懂三会”( 懂得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场的逃生方法、懂得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酒店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由甲方向乙方施工人员核发临时施工出入证。2、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日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火险隐患的整改,并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配备情况。3、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
5、线路安装的监督管理。临时用电必须采用绝缘护套线,插座、插头要有可靠的绝缘保护,不得用裸线头代替插头,并保证线路不超负荷运行。二、乙方责任: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自觉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必须佩戴施工出入证,无施工出入证者,酒店保安部按非施工人员处理。2、乙方必须严格按消防部门“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要求施工。3、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用火,并有明显标志张贴。确属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酒店保安部门审批同意,并按要求落实防火措施、监护人和灭火器材。4、乙方每天必须清除施工现场的木屑、刨花等可燃物品。作业后的氧气、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应按甲方保安部门指定存放。5、乙方对施工现场所用
6、电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排除隐患。6、乙方在装修墙面、吊灯、铺设地毯作业时,如果用黏合剂和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控制用数,并不得存放施工现场。7、乙方在施工现场因工程需要改动酒店消防设施时,应按酒店工程部、保安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主可进行。8、乙方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在确认后无火险隐患后,切断有关电源,关闭施工现场。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夜间消防安全值班。三、违约负责:1、凡双方不遵守本书条例发生火灾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防火负责人的法律责任。2、乙方违反本书条例均处50100元的罚款。违反本责任条例,造成火灾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和当事人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负责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