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事故處理陳吟竹 江明順 邱毓玲 曾聖惠 沈俊安 95/5/16第一節 學校事故的意義壹、學校事故的意義有人聚集的地方就可能發生事故,對人所造成的影響,輕則是心理震撼或皮肉傷,重則是有人傷亡。有些是屬於全校性的,有些是屬於班級性的,有些屬於個別事故。學校事故是指在學校環境運作之下,發生難以預期的事件,影響到學校安全與校務發展。學校事故具有以下特性:不確定性 時間急迫性 危機性 複雜性貳、學校事故的類型學校事故的類型依課本具有兩種分法:學者邢泰釗依涉及到法律上的賠償責任問題將學校事故分為三大類:教育活動事故學校設施事故學生間事故教育部依涉及到有效處理擊通報系統將學校事故分為五大類:校園意外事件
2、(學生所發生之意外與突發(非暴力)事件校園安全維護事件(主要在於財物、建物之受損或人員受外人騷擾)校園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含教職員工生於校內外之不良行為)管教衝突事件兒童少年保護事件(中學以下學校適用)參、學校事故發生的原因分為自然因素、人為疏失和人際衝突 可以歸納分為人、事、時、地、物五因素 一、人的因素(一)外來人士進入校園:台北縣新店安坑國小六年級女童在校園玩耍,遭一名男子強拉至教室強暴後,在驚慌之餘跳樓摔死。89年9月間,屏東鹽埔國小女教師遭外校人士冒充學生家長,並詢問女教師姓名質疑她有毆打學生,女教師否認後就遭毆打並被搶劫錢包。(二)學生自己本身或同儕之間:彰化彰安國中事件:學生公然
3、於休息時間,在操場上尋仇互毆,殘忍的將某生耳朵割下來。(三)師生間的關係:屏東竹田國中老師事件因學生未繳作業而加以指正,竟遭重擊致死。二、事的因素:94年5月間,台南縣北門國中一位學生在工藝課使用磨刀機的時候,被斷裂的雕刻刀射傷眼睛左眼完全失明。三、時的因素 四、地的因素:79年3月間,台北縣中和積穗國中學生,下午參加降旗典禮後,行經風雨走廊工地時,突遭工地三樓掉下來的鐵管擊中頭部,當場昏倒。79年10月間,景興國小四年級學生,在學校操場玩躲避球時,不幸遭施工中的鏟土機輾斃。五、物的因素:78年5月間,台北縣鶯歌國小學童發現夾死在校門右新建教室一樓的鐵捲門上。83年10月間,台北市南門國中學生
4、擦拭窗戶,不幸因窗戶欄杆鏽腐而從四樓墜地致死。第二節 學校事故與賠償責任學校事故的責任歸屬問題,通常涉及到故意與過失依刑法第十三條: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勢時,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的構成要素:一、具有犯罪事實二、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依刑法第十四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能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期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在學校事故當中,以過失傷害最為常見學校事故與賠償責任 公立學校屬於國家所有,當學校發生事故時,賠償責任程序:一、賠償要件:學校設施設置欠缺、學校設
5、施管理不當二、賠償方法:國家損害賠償責任者,以金錢為之。但已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三、請求賠償時效: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之有損害時起,需在兩年內提出請求賠償,但超過第五年,請求賠償時效已過。四、國家賠償義務機關:學校即為賠償義務機關。五、請求賠償程序:程序為(一)書面請求。(二)進行協議。附註:私立學校所有權在於私人,賠償依 民法規定處理,由學校自行負起賠償責任。學校事故案例案例一案例一【教育活動事故】90年某校學生上游泳課,因跳水造成脊椎受傷,胸部以下癱瘓,送醫急救,2週後不幸死亡。案例二案例二【學校設施事故】83年某國中學生爬上四樓教室窗台,倚在窗外安全護欄上擦
6、玻璃,護欄的釘頭突然斷裂鬆開,學生墜樓,送醫後不治。案例三案例三【學生間事故】86年某國小學生,上課後輔導課時,被同學丟擲鉛筆刺傷右眼,意外發生後學生哭泣並向老師報告,老師僅命令其不可哭泣,受傷學生返家就醫後發現右眼角膜破裂,家長控告向肇事學生、導師及學校。案例四案例四【學生間事故】88年某國小學生在上課鐘響前遭另一名學生絆倒而撞倒桌子,經醫院檢查,頭部有外傷、腦出血等情形,家長向肇事學生、導師及學校提出賠償。第三節 學校事故的有效處理壹、事先預防 一、加強學校公共設施的維護與檢修二、學校利用集會提醒師生要注意安全 三、行政人員採走動管理,注意校園死角 四、學校的門禁要有效管制 五、成立校園緊
7、急事件處理小組,並且經常演練 六、與校外醫療或治安機構保持聯繫 七、經常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繫,協助家長做好親子教育工作 八、教師教學時要注意學生安全 貳、事發應變在事發應變時必須掌握時效與冷靜。危機處理要領:一、沉著冷靜,調適危機壓力二、迅速投入救援力量三、掌握狀況,判斷危機因素四、尋求最佳解決方案重大校園事故(如學生中毒、學生集體鬥毆受傷),應有的作為:一、必要時立刻啟動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投入救援工作二、涉及學生傷害時,救人第一三、立即連絡家長,校長到院表示關心並派人安撫家長情緒四、迅速將事發狀況通報上級單位五、必要時指定專人發言並準備新聞稿六、必要時校長及學校相關人員自請處分,以示負責七、指
8、定專人辦理各項理賠的工作参、事後檢討 一、召開會議,檢討事故發生原因及處置策 略效果 二、繼續關心受傷學生,給予精神上的支持 三、將案例提供師生機會教育,加強宣導 四、彙整資料並陳報教育局,作為未來實施安全教育參考肆、校園事故案例一、案例名稱:游泳課意外傷害二、發生時間:民國90年12月26日三、事件經過:90年12月26日校學生於上體育課(游泳)實施期末測驗課程中,因跳水導致頸椎第四、五節受傷,由胸部以下全身癱瘓(無知覺)。經送國軍總醫院加護病房急救,不幸於91年1月10日宣告死亡。四、校方處理過程:(一)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二)校長親自慰問 (三)儘速籌措慰問金 (四)探視時間派員陪同家屬
9、 (五)檢視法律責任 (六)擬定保險理賠金額 (七)協助辦理治喪事宜 (八)簽訂和解書完成手續 (九)處理過程記錄備查學校事故緊急處理吃營養午餐吃營養午餐 3 3校校200200多人疑中毒多人疑中毒包括嘉義市玉山國中及南縣各一所高中職校疑似食用十三日營養午餐,從前天晚上起陸續出現嘔吐、下瀉狀況,玉山國中十四日有一百廿人請假未上課。台南縣白河商工及後壁高中六十七名學生上吐下瀉,所幸情況均不嚴重,兩縣衛生局已將學生肛門檢體、採樣食餘檢體送檢。玉山國中三月十四日才發生二年六班十四名學生疑似食物中毒,時隔一個月,又出現類似狀時隔一個月,又出現類似狀況況,不少家長極不諒解,市長黃敏惠及多名市議員也關切,校長趙啟蒼昨天忙於臨時更換供餐廠商、向家長致歉、赴醫院探視。討論1.見圖7-2立即應變處理繼續妥善處理後續處理與檢討改進2.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教育部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教育部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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