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CAD基础教程项目5 对象的选择和编辑5.1 选 择 对 象5.2 删 除 对 象5.5 改变对象比例5.6 修 改 对 象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5.3 复制图形对象5.4 改变对象位置项目5 对象的选择和编辑学习目标掌握对象的不同选择方法。熟练掌握对象的编辑命令。学会综合运用对象的编辑命令。5.1 选 择 对 象 点击选择对象就是通过单击需要选定的图形来直接选择对象的方法。此方法一般用于选择指定的一个或几个图形,是AutoCAD默认的选择对象的方式。5.1.1 5.1.1 点击选择对象点击选择对象 5.1 选 择 对 象 5.1.2 5.1.2 选择多个对象选择多个对象OSI Mode
2、lLayer1234567(2)(3)(4)(5)(6)(7)交叉窗口选择方式 不规则窗口选择方式矩形窗口选择方式选择所有对象不规则交叉窗口选择方式 栏选方式 取消选择 5.1 选 择 对 象注 意 矩形窗口选择时两个对角点的先后顺序是从左到右。5.1 选 择 对 象图5-1 矩形窗口选择对象 图5-2 矩形窗口选中的对象 5.1 选 择 对 象注 意 交叉窗口选择时两个对角点的先后顺序是从右到左。5.1 选 择 对 象图5-3 不规则窗口选择对象图5-4 不规则窗口选中的对象 5.1 选 择 对 象图5-5 交叉窗口选择对象图5-6 交叉窗口选中的对象 5.1 选 择 对 象图5-7 不规则
3、交叉窗口选择对象图5-8 不规则交叉窗口选中的对象 5.1 选 择 对 象 5.1.3 5.1.3 过滤选择集过滤选择集 在AutoCAD中,用户可以使用对象特性或对象类型将对象包含在选择集中或排除对象。使用“快速选择”(QSELECT)或“对象选择过滤器”(FILTER)对话框,可以按特性(如颜色)和对象类型过滤选择集。例如,只选择图形中所有红色的圆而不选择任何其他对象,或者选择除红色圆以外的所有其他对象。执行“选择集”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QSELECT。(2)菜单栏:“工具”“快速选择”命令。5.1 选 择 对 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在命令行中输入QSELECT命令,将弹出
4、如图5-9所示的“快速选择”对话框。(2)按照图5-9所示对该对话框中的选项进行设置。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按钮,将选中所有红色的图形对象。5.1 选 择 对 象 图5-9 “快速选择”对话框5.2 删 除 对 象1.1.删除对象删除对象 执行“复制”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COPY(CO或CP)。(2)菜单栏:“修改”“复制”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 按钮。5.2 删 除 对 象2.2.恢复删除对象恢复删除对象 “如果误删了图形对象,可以将其恢复,而不必重新绘制。恢复对象的方法有多种,也可使用“撤销”命令,但是“撤销”命令是针对所有的操作进行的,如果只想恢复被删除的对象可
5、通过命令行发出OOPS命令来恢复,此命令只能在命令行发出并只能恢复最后一次被删除的对象。5.3 复制图形对象 5.3.1 5.3.1 直接复制对象直接复制对象 执行“复制”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COPY(CO或CP)。(2)菜单栏:“修改”“复制”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 按钮。5.3 复制图形对象 5.3.2 5.3.2 镜像复制对象镜像复制对象 “镜像”命令是将用户指定的对象按指定的对称轴进行复制,该对称轴称为镜像轴线。在绘制具有对称性的图形时可以采用此方法。执行“镜像”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MIRROR(MI)。(2)菜单栏:“修改”“镜像”命令。(3)工具栏
6、:“修改”工具栏中 按钮。5.3 复制图形对象注 意 若选择Y,则表示删除源对象;若选择N,则表示保留源对象。5.3 复制图形对象 【例5-1】将图5-10中左图图形对象镜像后得到右图。图5-10 镜像示例 5.3 复制图形对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命令:MIRROR 选择对象:(选择左图中的图形对象)指定对角点:找到13个 选择对象: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拾取虚线的其中一个端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拾取虚线的另一个端点)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N(不删除源对象)5.3 复制图形对象 注 意 默认情况下,当镜像文字对象时,不更改文字的方向。镜像文字时,如果将MIRRTEXT 系统变
7、量设置为0,文字对象为只读镜像;如果MIRRTEXT系统变量设置为1,文字对象为完全镜像,如图5-11所示。5.3 复制图形对象图5-11 文字镜像 5.3 复制图形对象 5.3.3 5.3.3 偏移复制对象偏移复制对象 使用偏移复制的方法可以将已有对象进行平行(如线段)或同心(如圆)复制。可以偏移直线、圆弧、圆、椭圆、椭圆弧、二维多段线、构造线、射线和样条曲线等对象。执行“偏移”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OFFSET(O)。(2)菜单栏:“修改”“偏移”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 的按钮。5.3 复制图形对象 命令中部分选项的含义如下。(1)指定偏移距离:可以按指定距离偏移复制
8、指定的对象。(2)通过(T):表示以指定点的方式进行偏移,用户不需要输入距离。(3)删除(E):表示偏移后删除源对象。(4)图层(L):表示把指定图层的对象偏移后变为当前或源图层的对象。5.3 复制图形对象 5.3.4 5.3.4 阵列复制对象阵列复制对象 使用阵列复制对象的方法可以快速地对图形对象进行多重复制,且按一定规律成矩形或环形排列。执行“阵列”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ARRAY(AR)。(2)菜单栏:“修改”“阵列”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 按钮。5.3 复制图形对象1.1.矩形阵列矩形阵列 矩形阵列是将选择的对象按指定的行数和列数呈方格形排列。对图5-16所示的矩
9、形阵列中的各个选项说明如下。(1)行数、列数:用于确定矩形阵列的行数和列数,在相应的文本框中输入数值即可。(2)偏移距离和方向:用于确定矩形阵列的行间距、列间距及整个矩形阵列的旋转角度。(3)选择对象:用于选择要阵列的对象。(4)预览:用于预览阵列效果。5.3 复制图形对象2.2.环形阵列环形阵列 【例5-4】绘制如图5-20所示的环形阵列对象。图5-20 环形阵列 5.3 复制图形对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命令:ARRAY 打开如图5-21所示的“阵列”对话框,选择“环形阵列”单选按钮,设置“方法”为“项目总数和填充角度”;设置“项目总数”为4;设置“填充角度”为360。单击“选择对象”按钮
10、,选择图5-20(a)中的所有图形对象;单击“中心点”按钮 ,拾取图5-20(a)图形对象的端点作为环形阵列的中心点;最后单击 按钮,得到图5-20(b)。5.3 复制图形对象图5-21 设置环形阵列选项 5.4 改变对象位置 5.4.1 5.4.1 移动对象移动对象 移动对象用于将单个或多个对象从当前位置移至新位置。执行“移动”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MOVE(M)。(2)菜单栏:“修改”“移动”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4 改变对象位置 【例5-5】把图5-22(a)中的圆移动至A点的位置,移动后如图5-22(b)所示。图5-22 移动图形示例 5.4 改变对
11、象位置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命令:MOVE 选择对象:(选择圆对象)指定基点或位移(D):(指定圆的圆心为基点)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指定A点作为基点)5.4 改变对象位置 5.4.2 5.4.2 旋转对象旋转对象 旋转对象可以将单个或多个对象围绕某指定的基点进行转动,从而改变其方向,同时可对图形进行复制。执行“旋转”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ROTATE(RO)。(2)菜单栏:“修改”“旋转”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4 改变对象位置 执行“旋转”命令后,命令行提示信息如下。命令:ROTATE UCS当前的正角方向:选择对象:找到1个 选择对象:指定基点:指定旋转角
12、度,或复制(C)/参照(R):5.5 改变对象比例 5.5.1 5.5.1 比例缩放对象比例缩放对象 比例缩放对象可以按设置的比例改变对象的尺寸大小,比例因子大于1时放大对象;比例因子介于0和1之间时缩小对象。同时也可对源对象进行复制。执行“缩放”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SCALE(SC)。(2)菜单栏:“修改”“缩放”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5 改变对象比例 执行“缩放”命令后,命令行提示信息如下。命令:SCALE 选择对象:指定基点: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R):命令中各个选项的含义如下。(1)复制(C):用于在缩小或放大对象后仍保留源对象。(2)参
13、照(R):用于按参照长度和指定新长度缩放所选对象。5.5 改变对象比例 5.5.2 5.5.2 拉伸对象拉伸对象 拉伸用于按规定的方向和角度拉长或缩短实体比例,缩放对象时可以按设置的比例改变对象的尺寸大小。执行“拉伸”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STRETCH(S)。(2)菜单栏:“修改”“拉伸”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5 改变对象比例 执行“拉伸”命令后,命令行提示信息如下。命令:STRETCH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选择对象:指定对角点:指定基点或位移(D):指定第二个点或:命令中部分选项的含义如下。(1)指定基点:默认选项,用于指定拉伸或移动
14、的基点。(2)位移(D):用于根据位移量来移动对象。5.5 改变对象比例注 意 拉伸时指定第二点后,必须把鼠标水平移向右边,然后输入距离,则会拉伸长度。如果把鼠标移向左边输入距离,就表示会缩小。5.5 改变对象比例 5.5.3 5.5.3 拉长对象拉长对象 拉长对象可以延伸或缩短直线或圆弧的圆心角,也可用于查看线段的长度。执行“拉长”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LENGTHEN(LEN)。(2)菜单栏:“修改”“拉长”命令。5.5 改变对象比例【例5-9】将如图5-28所示的未知长度的直线对象拉长至100mm。图5-28 拉长示例 5.5 改变对象比例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命令:LENGTHE
15、N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T 指定总长度或角度(A):100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选择未知长度的直线)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按Enter键或右击确认)5.6 修 改 对 象 5.6.1 5.6.1 修剪对象修剪对象 修剪对象用于修剪超出指定边界的线条,被修剪的对象可以是直线、圆、弧、多段线、样条曲线、射线和构造线等。执行“修剪”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TRIM(TR)。(2)菜单栏:“修改”“修剪”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6 修 改 对 象(1)栏选(F)(4)边(E)(3)投影(P)(2)窗交(C
16、)5.6 修 改 对 象 5.6.2 5.6.2 延伸对象延伸对象 执行“延伸”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EXTEND(EX)。(2)菜单:“修改”“延伸”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6 修 改 对 象图5-30 延伸示例 【例5-11】将图5-30(a)所示对象延伸后可得到图5-30(b)所示的对象。5.6 修 改 对 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命令: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边界的边.选择对象或:指定对角点:找到 4 个,总计 4 个(选择A、B、C、D四条线段)5.6 修 改 对 象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17、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E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E)/不延伸(N):E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分别选择A、B、C、D四条线段)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延伸对象完成后按Enter键或右击确认)5.6 修 改 对 象 5.6.3 5.6.3 打断对象打断对象 打断对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打断,即在两点之间断开对象;另一种是打断于点,即将指定对象在一点处分成两个部分。执行
18、“打断”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BREAK(BR)。(2)菜单栏:“修改”“打断”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打断”按钮 或“打断于点”按钮 。5.6 修 改 对 象注 意 当打断的对象是封闭对象时,系统将按逆时针方向删除第一个打断点到第二个打断点之间的部分。5.6 修 改 对 象 5.6.4 5.6.4 倒角对象倒角对象 倒角又称倒直角或倒斜角,用于将两条非平行的直线或多段线做出一定斜度的倒角。执行“倒角”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CHAMFER(CHA)。(2)菜单栏:“修改”“倒角”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6 修 改 对 象OSI Mode
19、lLayer1234567(2)(3)(4)(5)(6)(7)角度(A)距离(D)多段线(P)放弃(U)修剪(T)方式(E)多个(M)5.6 修 改 对 象 5.6.5 5.6.5 圆角对象圆角对象 圆角用于将两个对象用圆弧进行连接。执行“圆角”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FILLET(F)。(2)菜单栏:“修改”“圆角”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6 修 改 对 象(1)放弃(U)(2)多段线(P)(3)半径(R)(4)修剪(T)(5)多个(M)5.6 修 改 对 象 5.6.6 5.6.6 分解对象分解对象 使用“分解”命令可以将一个组合对象分解为若干个独立的对象,
20、如多段线、多线、块、图案填充、标注都可以被分解。执行“分解”命令的方法如下。(1)命令行:EXPLODE(X)。(2)菜单栏:“修改”“分解”命令。(3)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 按钮。5.6 修 改 对 象注 意 圆、椭圆无法被分解;分解标注或图案填充后,将失去其所有的关联性,标注或填充对象被替换为单个对象;分解多段线时,将放弃所有关联的宽度信息,所得直线和圆弧将沿原多段线的中心线放置;如果分解包含多段线的块,则需要单独分解多段线。如果分解一个圆环,它的宽度将变为0;如果使用属性分解块,属性值将丢失,只剩下属性定义。分解的块参照中的对象的颜色和线型可以改变。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夹点是
21、一种集成的编辑模式,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编辑操作途径。选择指定对象时,对象关键点上将出现夹点。在AutoCAD 2010中,可以拖动这些夹点快速拉伸、移动、旋转、缩放或镜像对象。夹点打开后,可以在输入命令之前选择要操作的对象,然后使用定点设备操作这些对象。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5.7.1 5.7.1 使用夹点拉伸对象使用夹点拉伸对象 可以通过将选定夹点移动到新位置来拉伸对象。但移动文字、块参照、直线中点、圆心和点对象上的夹点将移动对象而不是拉伸它。使用夹点拉伸对象的具体方法如下。(1)选择要拉伸的对象。在对象上选择基夹点。(2)亮显选定的夹点,并激活默认夹点模式“拉伸”。(3)随着夹点的移
22、动拉伸选定对象。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5.7.2 5.7.2 使用夹点移动对象使用夹点移动对象可以通过选定的夹点移动对象。选定的对象被亮显并按指定的下一点位置移动一定的方向和距离。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使用夹点移动对象的方法如下。(1)选择要移动的对象。在对象上通过单击选择基夹点。(2)亮显选定夹点,并激活默认夹点模式“拉伸”。(3)按Space键或 Enter键在夹点模式之间切换,直至显示“移动”夹点模式。此外,也可以右击,在弹出的显示模式和选项的快捷菜单中进行选择。(4)选定对象随夹点移动。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5.7.3 5.7.3 使用夹点旋转对象使用夹点旋转对象可以通过拖
23、动和指定点位置或输入角度值来绕基点旋转选定对象。这是旋转块参照的好方法。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使用夹点旋转对象的方法如下。(1)选择要旋转的对象。在对象上通过单击选择基夹点。(2)亮显选定夹点,并激活默认夹点模式“拉伸”。(3)按Space键或Enter键在夹点模式之间切换,直至显示“旋转”夹点模式。(4)选定对象绕基夹点旋转。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5.7.4 5.7.4 使用夹点缩放对象使用夹点缩放对象 可以相对于基点缩放选定对象。通过从基夹点向外拖动并指定点位置来增大对象尺寸,或通过向内拖动减小尺寸。此外,也可以为输入一个值缩放。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使用夹点比例缩放对象的方法
24、如下。(1)选择要比例缩放的对象。在对象上通过单击选择基夹夹点。(2)亮显选定夹点,并激活默认夹点模式“拉伸”。(3)按Space键或Enter键在夹点模式之间切换,直至显示“比例缩放”夹点模式。(4)输入比例因子或拖动并单击指定新比例。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5.7.5 5.7.5 使用夹点镜像对象使用夹点镜像对象可以沿临时镜像线为选定对象创建镜像。打开“正交”有助于指定垂直或水平的镜像线。5.7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使用夹点镜像对象的方法如下。(1)选择要镜像的对象。在对象上通过单击选择基夹点。(2)亮显选定夹点,并激活默认夹点模式“拉伸”。(3)按Space键或Enter键在夹点模式之间切换,直至显示“镜像”夹点模式。(4)单击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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