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监控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监控室管理制度1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
2、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
3、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监控室管理制度2一、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自治区社会
4、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三、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专兼职值班人员不得少于6人,每班不应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五、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楼层工作人员或巡楼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表,存档备查;七、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八、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