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事故、预警和响应分级- 5 -1.4适用范围- 5 -1.5工作原则- 6 -2、主要危险源分析- 7 -3、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7 -3.1应急指挥部成员- 8 -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和职责- 9 -3.3现场救援指挥部- 9 -3.4区有关部门- 11 -3.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 -3.6应急救援队伍- 13 -3.7应急救援专家组- 13 -3.8事故发生单位- 14 -4、预警与信息报告- 14 -4.1预警- 14 -4.2信息报告- 15 -5、应急处置程序- 16 -5.1响应
2、主体- 16 -5.2响应程序- 17 -5.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8 -5.4信息发布- 23 -5.5应急结束- 23 -6、后期处置- 23 -6.1善后处置- 23 -6.2总结与评估- 24 -7、保障措施- 24 -7.1通信保障- 24 -7.2应急队伍保障- 24 -7.3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 25 -7.4应急经费保障- 25 -7.5交通运输保障- 26 -7.6医疗卫生保障- 26 -7.7治安保障- 26 -8、预案管理- 26 -8.1培训宣传- 26 -8.2预案演练- 27 -8.3预案修订- 27 -8.4预案实施- 27 -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3、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靠科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安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条例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事故、预警和
4、响应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对应上述事故等级,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级、级和级,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处置一般事故的专项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以下危险化学品(不包括民用爆炸器材、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和放射性物品)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 (3)一般事故; (4)区政府认为需要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的其它事故。 1.5工作原
5、则 (1)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迅速救援的理念,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分级负责。贯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事发单位是事故应急处置第一响应者的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 (3)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有序、资源共享、紧密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事故救援。 (4)依靠科学。遵循科学原理,积极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依靠先进设备,科学决策,科学施救。 (5)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联动联防机制,合理有效利用
6、社会各种救援力量,实现资源共享。 (6)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2 主要危险源分析 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 (1)液氯、液氨使用企业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容易造成大范围的急性中毒群死群伤事故,主要分布在王台镇、大横镇、水东街道、水南街道、四鹤街道等地。 (2)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特别是油库和甲醇、乙醇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量大的罐区,需重点防范其火灾、爆炸事故,主要分布在水南街道等地。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重点防范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造成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
7、和中毒等次生灾难的影响。 3 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救援指挥部、区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工作组、应急专兼职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等构成。 3.1应急指挥部成员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区直有关部门及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
8、传部、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在区政府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系;决定预警及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启动区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及终止应急救援行动;做好区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9、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和职责 3.2.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 3.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加强与区政府应急办的联系;组织、协调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应急联动,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承担指挥部会议的召集、文件起草与办理;做好有关信息传达、收集、分析、报送、发布;加强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预案的管理;做好文书资料
10、整理与归档等工作;完成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是发生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后负责现场救援的临时机构,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接受区应急指挥部领导,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救援指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事故发生地政府(党委)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救护队伍负责人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
11、 (1)警戒保卫组: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交通管制、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 (2)安全疏散组:当地政府负责,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公安、民政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 (3)抢险救灾组:由消防大队、企业应急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事故单位等组成,负责事故危害区域的侦察、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工作。 (4)技术保障组:区有关监管部门负责,事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为救援指挥部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
12、气象预报服务。 (5)医疗救护组:由区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负责现场伤员的检伤分类、抢救和转运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物资及装备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 (7)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门负责,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8)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区民政、人社、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
13、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3.4区有关部门 区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区委宣传部:配合指挥部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负责记者在事故现场的采访管理和服务。 (2)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协助、指导当地政府或企业组织恢复生产。 (3)区卫计局: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应急救援需要的特种药品和特殊
14、救治器材;负责事故伤亡、中毒人员的认定并随时报告。 (4)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管控、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保障救援道路交通畅通;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在应急救援中按规定应由区财政承担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6)区民政局:按相关规定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提出事故应急技术措施及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8)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对可能存在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负责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
15、质的处置,防止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配合区委宣传部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9)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现场受损建(构)筑物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装备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提供运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 (11)区安监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事故的牵头处置,参与其他领域事故的处置工作。 (12)区气象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13)消防大队:负责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
16、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及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工作。 (14)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 3.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应急处置和较大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核实遇险、遇难及受伤人数,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并组织做好伤亡人员赔偿和安抚善后、救援人员抚恤和荣誉认定、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3.6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公安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卫生、环保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应急救
17、援队伍等。必要时,请求上级协调驻地部队和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到调度指令后,应立即携带专业救援装备器材,赶赴事故现场,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专长、相互协作进行现场处置。 3.7应急救援专家组 应急救援专家组从市、区两级专家库中抽调相关技术专家组成。专家接到指令后应尽快赶赴指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手段,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3.8事故发生单位 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如实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资料,提供救援设备和工具,接受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生产人员执行应急处置工作,不
18、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4 预警与信息报告 4.1预警 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发生或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咨询电话、发布范围等。 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渠道,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也可通过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1)III级预警由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经区政府审核后签发,并及时报告市安监局。 (2)级预警由指挥部决定,及时报告区政府。 预警信息要依据事态或情
19、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当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危险性降低或消除时,应适时降低预警级别或宣布解除预警。 4.2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央企、省企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其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或其主管部门。 对于已经明确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突发事件以及因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死伤人数一时不明、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突发事件时,有关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接到信息报告后采用速报方式在15分钟内上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安监局。 事故紧急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
20、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类型、涉及化学品名称、状态、数量、事故范围、周围环境等);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包括现场已经采用的救援措施、已经赶赴和正在赶赴现场的领导和应急力量等); (6)报告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 应急处置程序 5.1响应主体 5.1.1企业响应 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应
21、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央企、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应为下属企业的事故处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5.1.2事发地政府响应 发生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成立乡镇(街道)指挥部,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一般处置方案和不同事故类型处置要点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将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 区政府成立指挥部时,乡镇(街道)指挥部向其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1.3区有关部门响应 区有关
22、监管部门接到一般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指导事故或险情发生地乡镇(街道)和下级部门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力量增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落实指挥部的决策部署。 5.2响应程序 (1)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对事故信息会商分析,确认达到IV级以上应急响应条件时,立即向指挥部申请启动本预案及区有关部门预案,成立指挥部,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2)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到位,赶赴现场,与乡镇(街道)指挥部做好交接,组织、协调、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3)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资金和环境保护等保障工作。 (4)根据事
23、故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制订并实施现场处置的具体方案。 (5)调动有关专业救援队伍、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6)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当出现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事态时,及时向区政府、市安监局报告。 (7)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并向市安监局报告,请求启动市级有关应急预案。 5.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一般处置方案和不同事故类型处置要点分别如下: 5.3.1需及时了解的事故现场情况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遇险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等情况; (2)事故类型、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数量及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
24、 (3)现场周边建筑、居民、地形、敏感目标及可利用资源等情况; (4)事发地风速、风向等气象信息; (5)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6)应急救援装备、物质、器材、队伍等应急力量情况; (7)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控制的装置、设备、设施等状况; (8)其它情况。 5.3.2一般处置方案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一项或者多项基本应急处置措施。 (1)保卫警戒:根据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所涉及到的范围,利用侦检仪器确定可燃(有毒)物质扩散的范围,紧急情况下也可参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设立隔离区并实
25、施警戒,确定疏散区范围,消除警戒区内火种,设置专业观察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2)应急疏散:撤离隔离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组织疏散区域内的群众疏散到安全区域。 (3)现场检测:对现场危险品的性质与浓度进行测定,了解受困人情况,在综合评价结果未出来前,应在上风向安全距离集结待命,根据监测信息结果,及时调整事故处置方案。 (4)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处置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
26、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 (5)工程抢险: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6)医疗救护:设置临时医疗救治区(点),对现场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抢救后转送有关医院进一步救治。 (7)应急保障: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影响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8)洗消和现场清理:设立洗消站,对所有染毒人员及工具、装备进行洗消。事故现场各处残留泄漏物和洗消污水应统一收集处理。 (9)现场安全保障:处置现场应设置安全员,全程观察、监
27、测现场,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决定暂时停止应急处置,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指挥部。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组织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 (10)其他注意事项: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禁止或限制使用能产生点火源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3.3不同类型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5.3.3.1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了解现场状况,控制潜在风险源,控制火灾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可能影响。
28、(2)调集相应的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组织企业、专家及各应急救援队,根据事故特性及化学品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灭火方法,制定和实施火灾扑救方案。 (4)注意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出现意外情况时,立即撤离。 (5)实时监测风向、风速、周边环境及风险源控制条件变化,及时评审火势发展态势。救援队伍指挥员要将现场事态的发展及处置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5.3.3.2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确定爆炸发生位置及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及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以及爆炸地点危险化学品的残留情况及周围环境,初步判断是否存在二
29、次爆炸和次生火灾、中毒事故的可能性。 (2)发生物理爆炸时重点关注爆炸现场相邻装置的运行情况;发生化学爆炸须关注现场点火源的情况,现场监测组加强事故现场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及气象条件监测。 (3)确定应急需求,调集应急救援力量:调集相应的公安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4)组织企业、专家及各应急救援队,根据事故特性、化学品的性质、现场气体浓度及爆炸源的情况确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险,确定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5)制定并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6)处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出现意外情况时,立即撤离。 (7)各救援队伍要将现场事态的发展及处置行动进展情况
30、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5.3.3.3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及性质(沸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泄漏源的位置及泄漏源的周围环境情况,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2)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所涉及到的范围,或参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规定,确定警戒和疏散范围,设立警戒标志,撤离警戒区内无关人员,疏散周边群众。 (3)调集相应的消防特勤部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4)加强事故现场大气、下水道等场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31、浓度检测。做好潜在危险源消除措施。要特别注意避免泄漏的易燃液体随水流扩散。 (5)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预测泄漏扩散趋势,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6)根据泄漏事故特性、化学品的性质,制定和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7)处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出现意外情况时,立即撤离。 (8)各救援队伍要将现场事态的发展及处置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5.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一般及以上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信息的发布应遵循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准确、客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和
32、人心安定。 5.5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向指挥部和区政府提出应急结束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经专家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组织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组织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补偿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环保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乡(镇
33、)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 6.2总结与评估 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及时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提交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完成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并将总结报告报事故调查组、区政府和市安监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34、生。 7 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各组成单位的联系方式要确保联络畅通,应急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及时更新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安办、主要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机构以及区内主要救援队伍、救援联系方式、区内救援装备、物资生产和储备单位的通信联络信息库(见附件3)。 7.2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区级应急救援专家库。相关专家接到指令后应尽快赶赴指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电话联络等手段,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7.3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按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各乡(镇)人民政府、
35、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依托消防大队,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救援装备(泡沫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和重要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数据库,制定调用制度。 必要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用社会物资。 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配备、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及时补充和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政府常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经费由本级政府财政负责;企业常备应急
36、救援装备和物资经费由企业负责。 7.4应急经费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经费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对需由财政负担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 7.5交通运输保障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实施。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的输送安全。公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7.6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区内医
37、疗卫生资源对事故伤员实施医疗救治;提出应急救援需要特种药品和特殊救治器材的储备目录建议,供有关部门储备参考。 7.7治安保障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密集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8 预案管理 8.1培训宣传 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本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联动机制
38、,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适时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8.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采用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多种形式。 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一次本预案的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战能力。演练结束后,主管处置部门及参演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和论证。 发生下列情况时,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位预案的有关规定
39、发生变化;所涉及部门机构调整,部门职责发生重大变化;面临的风险或重要应急资源变化;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缺陷或新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政府安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和响应级别 2. 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 程图 3. 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应急救援联系方式附件1 发生或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和响应级别事故及预警分级响应级别备注重大事故(级):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40、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地级以上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的事故;4、省政府认为有需要响应的事故。严重由省政府启动。设区市启动级响应时,进入预警状态。较大事故(级):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生产安全事故;4、设区市以上政府认为有需要响应的事故。较重由设区市启动。县级(市、区)启动响应时,设区市进入预警状态。一般事故(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
41、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由区政府启动。设区市进入预警状态。其它事故(级):区政府认为需要区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的其它事故。一般以下由指挥部启动。区政府进入预警状态。注1:表中所列数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注2:表中事故后果对于险情为可能造成的后果。附件2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事故发生 启动县级预案事故报告报告市安监局应急增援相关专家到位应急队伍到位成员单位到位指挥人员到位启动预案信息发布洗消清理安全保障资源保障医疗救护救援抢险现场检测应急疏散保卫警戒清理事故现场 应急结束后期处置应急处置解除安全警戒处理善后事宜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总结评估事故等级判定事态控制附件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联系方式区危险化学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传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省职业病及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公安消防交通事故应急电话医疗急救电力抢修环境污染事故-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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