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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法课件.ppt

1、1大綱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二.農藥管理法規重點整理 及修正規劃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 解析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v農藥管理法第26條v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v農委會102年4月3日農防字第1021484400 號解釋令有關農藥管理人員之規定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3農藥管理法第26條v農藥販賣業者,應置專任管理人員,並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後,始得營業。v前項申請審查之相關自治法規,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定之。v第一項所定管理人員之訓練、資格條件及其證明文件取得、廢止、重新申請之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2、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4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第4條 農藥管理人員之訓練總時數至少八十小時;其訓練課程內容如下:一、農藥相關法規。二、農藥安全相關事項。三、植物保護相關事項。四、田間用藥技術相關事項。五、其他農藥相關事項。參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者,應自行負擔訓練費用。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5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 第5條 報名參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身分證明文件。二、國內公立或核准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 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之證明文件,或國外、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 學校畢業之證明文件。其屬國外證明文件者,應 另

3、檢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之驗證;其屬大 陸、香港或澳門地區之學歷證明文件者,應經行 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三、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6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第10條 參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格,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藥管理人員證書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費用及檢附下列文件:一、成績通知單影本。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前項第一款所定成績通知單之有效期間,為最後一次測驗或評量之次日起一年。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7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第11條 農藥管理人員證書之有效期

4、間為五年,申請展延 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一個月 至六個月內提出。每次 展延期間,以五年為限。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8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 第12條 申請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展延者,應填具申請書及 檢附下列文件,於繳納費用後,向中央主管機關 提出申請:一、五年內參加四十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相關 植物保護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二、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原件。三、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前項第一款所定總時數應含每年參加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四小時以上。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9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 第14條 農藥管理人員執行下列業務,應於所登錄之農藥販賣 業者營業處所為之:一、

5、提供農藥管理、販賣、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之諮 詢。二、管理農藥販賣場所之安全及防護。三、確認本法第二十九條第六款所定備置簿冊或經中 央主管機關公告方式登記之內容無誤。四、確認本法第三十五條定期陳報農藥生產、輸入、購入、銷售之數量及交易對象資料無誤。五、有關農藥販賣之管理事項。農藥管理人員證書應懸掛於前項執行業務處所明顯處。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0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 第15條 農藥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農藥管 理人員證書:一、農藥管理人員因執行業務不當,致農藥販賣業者之販賣業執 照經主管機關廢止。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本法第六條所定禁用農藥或第 七條第

6、一款所定偽農藥。三、五年內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提供農藥 諮詢規定,經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處罰鍰三 次以上。四、於登錄之營業處所外執行前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業務。五、將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前項第三款次數之計算基準,自最近一次裁罰處分之日起回溯五 年。經依第一項廢止農藥管理人員證書者,二年內不得再請領農藥管理人員證書。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1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v第16條 農藥販賣業者應於其農藥管理人員任職或 離職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其所在地直轄 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2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v第3條 使用

7、農藥者應按農藥標示記載之使用方法及其 範圍施藥。但農藥使用方法 及其範圍經中央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告者,不在此 限。農藥管理人員提供農藥之諮詢,應於前項所定 使用方法及其範圍內為之。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3農委會102年4月3日農防字第1021484400 號解釋令v核釋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每年參加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四小時以上,其中每年之認定基準,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基準;農藥管理人員證書有效期間五年,橫跨至第六年度始屆滿者,受訓人員得自行選擇第一年度或第六年度參加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四小時以上,俾符合每年參加之規定。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

8、事項14101年102年103年104年106年105年取證取證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9月月38月月申請展延申請展延務必參加每年4小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擇一參加每年4小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第6年9月月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5農藥管理人員複訓講習課程查詢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6訓練課程查詢訓練課程查詢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7可依需求檢索可依需求檢索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8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19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展延流程v 依據102年1月4日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及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修法會議決議。v 請農藥管理人員備妥下列資料後送當地農會或植

9、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1.申請書。2.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原件。3.五年內參加在職訓練40小時之證明文件。(需含每年參加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4小時以上)、4.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5.繳費證明(新臺幣1,000元之郵局匯票或銀行支票)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0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展延流程v請當地農會或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彙整後批次送縣市政府。v請縣市政府協助檢視是否備齊資料,彙整後批次送防檢局,需於證照屆期前1至6個月送至防檢局。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1下載農藥管理下載農藥管理人員證書申請書人員證書申請書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2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4

10、樣張繳交文件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5樣張收到文件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6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展延注意事項v展延可與補發、換發同時申請v可多人同時申請,費用可併同一匯票繳交v匯票抬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v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大頭照(不得同原證書照片)v匯票背面請勿背書 請勿背書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7應辦理展延或參加複訓講習通知單v通知服務v應至農藥資訊服務網農藥管理人員專區申請帳號 無帳號者請按(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8應辦理展延或參加複訓講習通知單A12345870801防檢局(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一.農藥

11、管理人員注意事項29應辦理展延或參加複訓講習通知單A12345870801防檢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勾選02-23431401baphiqmail.baphiq.gov.twBaphiq1401*(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30應辦理展延或參加複訓講習通知單(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農藥管理人員證照號碼)重新登入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31應辦理展延或參加複訓講習通知單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32證書的有效期間103展延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33學習時數認定一.農藥管理人員注意事項34其他注意事項v記得簽到(退)v簽名要工整v身份證字號要確

12、認v上課後至少2週才會在網站看到學習紀錄v在證書5年有效期間內上課的時數,才可作為新證書展延之用。v收到通知單時:不要太緊張、不要太疏忽農藥管理法規重點整理 及未來修正規劃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36農藥管理現階段重要推動措施v劇毒性成品農藥相關規定及聯合檢查作業v開具農藥販售證明予購買者v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作業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37劇毒性成品農藥規定第31條 劇毒性成品農藥之名稱及購買者之資格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劇毒性成品農藥之批發或零售,主管機關得指定依第26條第1項規定登記之農藥販賣業者經營之。第32條 販賣劇毒性成品農藥,應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販賣予未符合依前條第1項規定

13、所公告資格規定之購買者。二、以專櫥加鎖貯存於安全地點。第52條第3款違反第32條規定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38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已禁用或限用39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0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 國內每年自殺死亡人數約3,500人 其中因喝農藥致死者約500人 其中喝巴拉刈致死者約200人 41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2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全國劇毒農藥聯合檢查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3農藥販售證明規定第29條第9款 農藥販賣業者,應遵守下列事項:九、開具載明農藥之名稱、數量與其使用範圍、購買者及販賣業者資訊之販售證明予購買者。第53條第2款違反第29條規定者,處新臺幣1萬

14、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4農藥販售證明範例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5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6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相關規定第35條 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應就農藥種類分別記載其生產、輸入、購入、銷售之數量及交易對象,以備主管機關查核。前項記載資料應保存3年,並應定期陳報主管機關,其格式、內容、頻率及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53條第2款違反第35條規定者,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7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防檢局已於105年4月27日公告,並於7月15日公告修正相關內容。v 陳報日期與頻率 首次陳報日期:106年1月15日前

15、 零售業者:每年1、4、7、10月15日陳報1次(例如1月15日陳報去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資料)生產業者、進出口業者及批發業者:每年1、3、5、7、9、11月15日陳報1次(例如1月15日陳報去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資料)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8原體成品製造進口加工進口轉讓批發零售透過農藥登記管理系統陳報由海關資料帶入,無須陳報透過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陳報透過POS系統、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及紙本陳報輸出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49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0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附件一、製造農藥原體:於農藥登記管理系統(http:/pesticide.baphiq.gov.tw/aims/

16、login.aspx)填寫,部分欄位為下拉式選單或可直接帶入,本表格為填寫內容之示意。製造原體登錄陳報日期 年 月 日陳報業者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陳報業者名稱 (公司)製造日期 年 月 日農藥許可證字號農藥中文普通名稱劑型含量UP是否製造數量公斤/公升實際含量備註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1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附件二、加工成品農藥:於農藥登記管理系統填寫,需一併填寫原體來源加工成品登錄陳報日期 年 月 日陳報業者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陳報業者名稱 (公司)成品農藥明細加工日期 年 月 日農藥許可證字號農藥中文普通名稱劑型含量UP是否批號成品農藥數量公斤/公升農藥原體來源明細原體來源自製 受轉讓 進口原網路

17、單號/進口報單農藥中文普通名稱劑型含量UP是否使用數量備註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2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附件三、輸出農藥:於農藥登記管理系統填寫,需一併填寫報單號碼等資料輸出登錄陳報日期 年 月 日陳報業者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陳報業者名稱 (公司)外銷資料明細輸出日期 年 月 日報單號碼出口國別國外訂購廠商名稱農藥中文普通名稱劑型含量UP是否輸出數量附件備註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3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附件四、轉讓農藥原體:於農藥登記管理系統填寫。轉讓農藥原體申請書陳報日期陳報業者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陳報業者名稱 (公司)聯絡人姓名聯絡人電話受轉讓業者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受轉讓業者名稱(公司)農藥中文普通

18、名稱劑型含量UP是否轉讓數量備註附件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4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附件五、批發成品農藥:於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https:/pest.baphiq.gov.tw/)填寫,採上傳excel表格方式,相關內容如有錯誤,將由系統檢核後以電子郵件通知,請業者於網站中更正。業者名稱:農藥販賣業執照編號:銷售對象名稱銷售對象農藥販賣業執照編號銷售日期生產日期批號 農藥條碼銷售數量備註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5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附件六、零售成品農藥:於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填寫,採上傳excel表格方式,相關內容如有錯誤,將由系統檢核後以電子郵件通知,請業者於網站中更正。業者名稱:農藥販賣業執

19、照編號:購買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末四碼銷售日期 產品條碼 銷售數量備註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6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附件七、其他表格:成品農藥銷售可能有退貨、盤增、盤減、破損、過期等問題,導致非因銷售而數量減少,如有相關情形,可於本表格中填寫,並於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上傳excel表格。業者名稱:農藥販賣業執照編號:日期農藥條碼製造日期批號數量非因銷售狀態而增減數量之情形對象商號或姓名對象商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備註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7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如果我使用防檢局建置之POS系統,還需要 定期陳報銷售資料嗎?v 說明:使用POS系統販賣農藥且網路正常連線下,該系統即可自動

20、回傳販賣資料,無需定期陳報。但如果遇有因非銷售情形造成數量增減,除農民退貨可於POS系統操作外,其他破損、盤增、盤減等情形,則須於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https:/pest.baphiq.gov.tw)陳報。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58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使用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時,無法輸入統一 編號或販賣業執照怎麼辦?v 說明:業者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農藥販賣業執照時,如地方政府未在農藥登記管理系統登錄該業者之販賣業執照編號或統一編號時,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即無法取得相關資料,造成在資訊網中無法輸入。如有相關情形請洽核發販賣業執照之地方政府,請其輸入相關資料或核發新執照。二.農藥

21、管理法重點整理59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批發農藥時應輸入購買業者之販賣業執照編碼,如 果該業者沒有,應該怎麼輸入?v 說明:購買農藥之業者必為經營輸出、批發或零售農藥之業者,依據農藥管理法第5條第6款規定,前揭業者均屬於農藥販賣業者。依據同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農藥販賣業者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後使得營業,違者依據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若業者既無相關執照,自不得經營前揭業務,亦不可購買農藥,農藥輸入、批發、生產業者亦不可販賣農藥給該等未具執照之業者。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0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本公司進口成品

22、後販賣給批發商,亦販賣給 產銷班,請問應該透過哪些系統陳報?如何 區分批發與零售?v 說明:進口部分無須陳報。批發是指販賣給農藥業者,需透過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上傳excel表格。零售則是指販賣給使用農藥者,因此銷售給產銷班部分則可透過POS系統或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上傳excel表格方式陳報。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1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A公司(非農藥工廠)具有農藥原體進口許 可證,輸入原體時由B農藥工廠綁A公司之 農藥原體進口許可證輸入農藥原體,並由B 工廠加工為成品後販賣,請問應該如何陳報?v 說明:一般進行農藥生產、原體轉讓、輸出時均由許可證持有人於農藥登記管理系統陳報,此情形由

23、於B工廠才是輸入農藥的主體,輸入部分不需陳報,因此應由B工廠於農藥登記管理系統陳報加工成品農藥,以及於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中陳報後續批發販賣部分。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2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A公司進口成品(大規模桶裝),委託B工廠 分裝為成品後,賣給B工廠經銷,請問A公司 應透過哪些系統或網站進行陳報?v 說明:進口部分無須陳報。販賣成品農藥應於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中陳報,但由於資訊網中陳報成品農藥均需填寫農藥條碼,因此應於B工廠分裝完成後,回報數量給A公司後,A公司始可陳報。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3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POS系統及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線上陳報有什麼 不同?v

24、 說明:POS系統是一套完整的進銷存系統,需至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下載安裝,適用於一般零售的農藥販賣業者,可將相關銷售資料即時回傳至防檢局。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是業者主動將資料整理成excel檔,並於防檢局規定的時間內上傳,適用於批發及非零售的業者陳報銷售資料,零售業者如果有自己的銷售系統而不使用防檢局提供的免費POS系統時,也可以透過本資訊網陳報。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4農藥產銷資料定期陳報v 問題:如何簡化農藥產銷資料陳報作業?v 說明:利用防檢局建置之POS系統,與便利超商採用的販賣系統類似,可建置進貨及銷貨資訊,使用者可掌握庫存及販賣資料,做好進出貨管理。使用POS系統則可紀錄購買者資訊

25、、自動陳報進銷貨資料,並可列印販售證明,輕鬆完成法規規定之工作。可至防檢局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線上下載,或觀看教學影片,如有其他安裝或操作使用上的問題可電洽免費諮詢專線:0800-035-228。如 2 0 人 以 上 集 體 申 請 安 裝 及 教 學,可 直 接 電 洽(02)2395-6966#2152詢問,廠商可就近租用電腦教室,現場教學。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512線上陳報步驟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634567線上陳報步驟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7線上陳報步驟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8線上陳報步驟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69定義(6)罰則(45、46)禁用農藥指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

26、製造、加工、分裝、輸入、輸出、販賣、使用之農藥。一.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禁用農藥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萬元以上750萬元以下罰金。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禁用農藥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0禁用農藥v60年起經公告禁止製造及販售之農藥合計130種。v最近一次公告105年起禁止製造、加工、輸入,106年1月1日起禁止販賣使用:40.64%加保扶水懸劑44%加保扶水懸劑37.5%加保扶水溶性袋裝可濕性粉劑24%納乃得溶液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1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2定義(7)罰則(47

27、、48、49-1、50-1)偽農藥指農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加工、輸入或仿冒國內外產品。二.摻雜其他有效成分之含量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限量基準。三.抽換國內外產品。四.塗改或變更有效期間之標示。五.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一.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七條第一款之偽農藥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二.明知為第七條第一款之偽農藥,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三.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七條第二款、第三款或第五款偽農藥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四.販賣或意圖

28、販賣而陳列、儲藏第七條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偽農藥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3定義(8)罰則(50、51、52)劣農藥指經核准登記之農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有效成分之含量與標準規格不符。二.超過有效期間。三.第一款所定有效成分含量以外之品質與標準規格不符。一.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八條第一款劣農藥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二.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八條第三款劣農藥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三.明知為劣農藥,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4限制使用範圍二.農藥管理法重

29、點整理75限制使用範圍公告事項:18.2益達胺SC、9.6益達胺SC、28.8益達胺SL、9.6益達胺SL、10賽速安SG、25賽速安SG、16可尼丁SG等農藥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日起至一百零八年八月日止,限制其不得使用於防治荔枝椿象類及龍眼椿象類。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6檢舉或協助查緝禁偽劣農藥獎勵辦法禁用農藥偽農藥劣農藥檢舉製造、加工或輸入 發給獎金新臺幣40萬元至50萬元 新臺幣30萬元至40萬元 新臺幣2萬5千元至5萬元 檢舉批發販賣 新臺幣30萬元至40萬元 新臺幣20萬元至30萬元 檢舉分裝、零售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 新臺幣20萬元至30萬元 新臺幣10萬元至20萬元

30、新臺幣1萬元 77成品農藥標示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農藥許可證字號。二、農藥許可證權利人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三、製造日期、批號及有效期間四、農藥普通名稱。五、預防中毒及解毒方法。六、劇毒性成品農藥,應註明劇毒農藥字樣;基因改造成品農藥應註明基因改造字樣;其他成品農藥,應註明農用藥劑字樣。七、警告標誌及注意標誌。八、輸入產品者,應註明國外生產工廠名稱及地址。九、委託分裝者,應註明分裝工廠名稱、地址及分裝日期。十、委託加工者,應註明加工工廠名稱及地址。十一、有廠牌名稱應註明廠牌名稱者。十二、劑型、物理性狀、有效成分與其他成分之種類及含量。十三、內容物淨重量或容量,並以公制單位表示;內容物分裝為小包裝

31、者,應另標明小包裝數量及每包淨重量或容量十四、使用方法及其範圍。十五、施用後至採收時應間隔日數十六、儲藏及使用時應注意事項。十七、廢容器處理方法。十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標示事項。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8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79最新標示最新標示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80預防中毒及解毒方法製造日期、批號及有效期間許可證字號成品農藥應註明農用藥劑字樣警告標誌及注意標誌權利人資訊農藥普通名稱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81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82二.農藥管理法重點整理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83近期農藥管理法規修正內容u修正農藥標準規格準則第3條附表3之1農藥其他成分之限量規格:刪除備註4有關

32、未於標示列有其他成分含量者,檢驗規格以其含量不超過0.1%之規定。新增適用範圍,將硫敵克可濕性粉劑及丁基加保扶水基乳劑納入規範。預期效益:符合農藥管理法對劣農藥認定之立法意旨。依產品特性合理放寬限量標準,降低市售產品 抽驗不合格率。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84近期農藥管理法規修正內容u修正農藥標準規格準則第3條附表4成品農藥理化檢驗標準規格:於乳化安定性規格項目中,新增適用於礦物油乳劑之檢驗方法及標準規格。預期效益:採行國際間通用之檢驗方法,降低市售產品抽 驗不合格率。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85近期農藥管理法規修正內容u修正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第3條附件1農藥理化性試驗項目:輸入微生物製

33、劑無法將種原寄存於國內專責單位時,修正為亦得提供寄存於國外寄存單位之證明文件。簡化費洛蒙製劑申請登記所需理化性質試驗資料之部分要件。預期效益:加速微生物製劑及費洛蒙製劑申請登記之速率。86理化性質 修正前修正後生化製劑農藥生化製劑農藥費洛蒙其他物理狀態(Physical state)顏色(Color)氣味(Odor)酸鹼度(pH)熔點或沸點(Melting point or Boiling point)密度、比重、容積密度(Density、Specific gravity、Bulk density)蒸氣壓(Vapor pressure)溶解度(Solubility)分配係數(Partition

34、 coefficient)解離常數(Dissociation constant)黏性(Viscosity)安定性(Stability)燃燒性(Flammability)混合性(Miscibility)爆炸性(Explodability)腐蝕性(Corrosive characteristics)貯存安定性(Storage stability)其他(Others):限裝載於釋放載具或定置於誘集器具之費洛蒙;若屬直接噴灑、接觸作物或環境之 費洛蒙依其他類生化製劑農藥規範。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87近期農藥管理法規修正內容u修正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第6條附件4農藥許可證

35、之登記事項變更應檢附文件:業者申請許可證權利人或國外生產工廠變更時,免檢附農藥理化性資料及農藥規格檢驗報告正本等文件。預期效益:刪除重複繳交之資料要件,加速農藥許可證登 記事項變更之換發速率。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88農藥管理法規未來修正規劃u 研擬修正農藥管理法,重點如下:刪除經核准登記屆滿15年之農藥申請許可證展延時,應重新檢附毒理試驗資料之規定,安全評估整併於第18條規範。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用之農藥原體,不限農藥生產業者申請輸入。修正標示變更後原標示應於期限內更換之規定。取消農藥廣告登載或宣播前,應事先申請核准之規定。增訂違反特定用途農藥申請審核辦法之罰則。針對查獲輸入之禁用及偽、

36、劣農藥,新增退運之規定。預期效益:導禁兼施,營造農藥產業優質經營環境。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89農藥管理法規未來修正規劃u研擬修正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第3條附件1農藥田間試驗規範及第5條附件3農藥田間試驗場次與規模:合理簡化田間試驗設計書格式及內容,另簡化費洛蒙製劑及混合劑田間試驗場次與規模。預期效益:減輕田間試驗人員行政作業負擔,加速費 洛蒙製劑及混合劑申請登記速率。90農藥管理法規未來修正規劃u研擬修正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提高報名參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者之學歷。增加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總時數。研議增加農藥管理人員在職訓練總時數。u推動植物醫師法(連結)二.農藥管理法規修正規劃違反農藥管

37、理法規案例解析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92製造偽農藥93定義(7)罰則(47、48、49-1、50-1)偽農藥指農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加工、輸入或仿冒國內外產品。二.摻雜其他有效成分之含量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限量基準。三.抽換國內外產品。四.塗改或變更有效期間之標示。五.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一.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七條第一款之偽農藥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二.明知為第七條第一款之偽農藥,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三.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七條第二款、第

38、三款或第五款偽農藥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四.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第七條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偽農藥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94製造販賣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95製造販賣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96製造販賣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97製造販賣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98製造販賣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99製造販賣劣農藥定義(8)罰則(50、51、52)劣農藥指經核准登記之農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有效成分之含量與標準規格不符。二.超過有效期間。三.第一款所定有效成分含量以外之

39、品質與標準規格不符。一.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八條第一款劣農藥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二.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八條第三款劣農藥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三.明知為劣農藥,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0農藥殘留超過容許量標準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1農藥殘留超過容許量標準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2農藥殘留超過容許量標準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3農藥殘留超過容許量標準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4免罰例外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將成品農

40、藥批發予未依本法登記或指定之農藥販賣業。二、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第五款至第九款、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四條或第三十五條規定。三、將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專供試驗研究或教育示範用之農藥於國內販賣。四、將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或緊急防治用之農藥移作他用。五、違反依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農藥使用應遵行事項之規定。但違反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且農產品農藥殘留量未超過衛生主管機關所定殘留容許量者,主管機關應對使用農藥者實施安全用藥教育,再次違反或拒絕教育者處罰之。六、違反依第三十九條所定辦法中有關農藥運輸倉儲應遵行事項之規定。本法一百零三

41、年十二月九日修正之日起一年內為宣導期,對於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九款規定者,主管機關應予加強宣導,不適用前項第二款之規定。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農產品農藥殘留量,但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鄰田污染且複驗合格者,得免予處罰。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5免罰例外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6未置專任管理人員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7無照販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8無照販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09未在登記之營業處所販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10未在登記之營業處所販賣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11未開具販售證明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12販賣非為核准登記使用範圍之農藥三.違

42、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13販賣未黏貼標示之農藥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14販賣未黏貼標示之農藥第二十九條 農藥販賣業者,應遵守下列事項:一、農藥販賣業執照應懸掛於營業場所明顯處。二、不得在營業場所以外販賣成品農藥。三、不得將原包裝成品農藥拆封販賣。四、不得販賣未黏貼或未加印標示之農藥。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一、明知為劣農藥,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二、違反第十四條規定。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七條或第三十八條規定。三.違反農藥管理法規案例115登記農藥查詢:登記農藥查詢:使用範圍、許可證等使用範圍、許可證等許可證查詢:許可證查詢:許可證、標示等許可證、標示等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由作物或害物檢索使用範圍由作物或害物檢索使用範圍116感謝聆聽 敬請指教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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