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一.前言二.發展過程三.法律依據四.主管機關五.保險對象六.保險財務七.工傷認定八.能力鑑定九.保險給付一.爭議處理一一.其他一二.結論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一、前言 制度:兩岸職災保險制度均採取社會保險制度,強調兩岸職災的補償制度 名稱:我國稱為職災保險,大陸稱為工傷保險 目標:我國在分攤雇主之分險,使職災勞工獲得適當經濟保障/大陸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工傷勞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職災保險職災保險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構:我國中央立法中央執行/大陸中央立法統籌地區執行(直轄市、自治區
2、、省市、縣市)財務:我國職災保險財務獨立/大陸工傷保險財務獨立 施行時間:我國於1950年開辦,1958年立法/大陸工傷保險法律制度建立于1950年代初,2003年立法2004年1月1日施行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二、發展背景與過程(一)大陸工傷法令發展背景1、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高速增长农业社会 工业社会、城市社会2、人口增加變動快速 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 2008年底总人口为1328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占 45.7%,乡村人口占54.3%。(台灣工業35.44%;農業5.30%;服務業59.25%)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
3、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3%。(台灣10.43%)200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80万人。城镇就业人员 30210万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二、發展背景與過程(一)大陸工傷法令發展背景3、社会保险制度受到共产党和中央国家机关的重视200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通過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明确提出“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包括“完善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4、。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二、發展背景與過程(二二)大陸工傷法令發展大陸工傷法令發展1.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32条“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2.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其中包括工伤保险。3.1966年1976年文化大革命4.1980年代末开始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调整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工伤保险费统筹,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二、發展背景與過程5.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5、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6.1996年颁布了部门规章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管理和监督检查、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均设专章规定)7.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又颁布了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二、發展背景與過程8.各地颁布关于工伤保险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例如2007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等兩岸職災保險制度
6、之分析三、法律依據1.工伤保险条例(2003.4.16通過國務院2003.4.27公佈)共六十四条,分为八章: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2.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4.6.17發佈)共一百零四条,分为八章:总则、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待遇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稽核监督、附则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三、法律依據3.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國務院國務院1999.1.221999.1.22發布發布)共共3131條分為條分為5 5章总则、征缴
7、管理、监督检查、罚则、附则章总则、征缴管理、监督检查、罚则、附则4.4.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办法(2003.9.23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5.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9.18.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1.14.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6.6.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2001年5月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共34條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三、法律依據6.6.劳动法劳动法(.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共共107107條分為條分為13
8、13章总则、促進就業、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工章总则、促進就業、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爭議、监督工特殊保護、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爭議、监督检查、法律責任、附则检查、法律責任、附则7.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頒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共共5454條分為條分為4 4章总则、调解、仲裁章总则、调解、仲裁(一般规定、申请和受理、开庭和裁决)附则附则8.8.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9、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共共7979 條共條共7 7章分為总则、前期预防、章分為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附则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三、法律依據11職災 民事賠償職災 職災保險職災 勞基法職災補償職災 民事賠償職災 職災勞工保護職災 職災保險職災 勞基法職災補償2001年10月31日公布2002年4月28日施行1、解決未加保死亡或成殘補助2、增給職災保險以外生活津貼3、推動職災預防與職業重建我國職災補償法
10、律架構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三、法律依據12安全衛生 勞工安全衛生法63年公布91年修正6章40條(職災、設施、管理“監督與檢查)勞動基準 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73公布公布98年修正年修正(職災補償與承攬人職災責任職災補償與承攬人職災責任)職災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條例47年公布年公布98年修正年修正(職災保險職災保險)職災保護 職災勞工保護法職災勞工保護法90年年(經費、職業認定、促進就業、職災勞工工作權經費、職業認定、促進就業、職災勞工工作權)故意過失 民法(侵權行為)184條故意或過失之損害賠償我國職災補償法律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四、主管機關我國中央:勞委會執行機關:勞保局監理機關
11、:監理委員會審議機關:爭議審議委員會行政救濟:訴願、行政訴訟大陸中央: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執行機關:統籌地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機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服务机构:协议監督機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業務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財務工會:用人單位爭議處理:劳动争议處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五、適用對象我國1、強制加保2、自願加保大陸1、境内的各类企业(獨資、合夥、公司)、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8.18%)(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我國受到5人以上強制保險限制,部分勞工無職災保障大陸事业单位(國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營
12、利)等组织的职工没有工伤保险权我國無加保職災勞工依據職災勞工保護法給予殘廢補助或死亡補助大陸另訂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六、保險財務我國(一)費率1、行業別差別費率投保薪資61行業最高2.97%,最低0.05%(0.22%)2、實績費率僱用70人以上超過80%者,每增加10%加收適用保險費率5%,40%為限低於70%者,每減少10%減收適用保險費率5%大陸(一)費率1、分一、二、三類費率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上限:0.5%、1.0%、2.0%(0.25%、0.5%、0.75%)2、浮動費率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一类行业不實施上浮1档基准费
13、率120%,2档到基准费率的150%,下浮1档到基准费率的80%,下浮2档到基准费率的50%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六、保險財務營造業(97-98適用)三五土木工程業0.44三六建築工程業0.65三七機電、電信、電路及管道工程業0.57三八建物裝修及裝潢業0.62三九其他營造業0.92營造業(99.1.1適用)三五土木工程業0.35;0.05(0.4)三六建築工程業0.50;0.05(0.55)三七機電、電信、電路及管道工程業0.44;0.05(0.49)三八建物裝修及裝潢業0.50;0.05(0.55)三九其他營造業0.75;0.05(0.8)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六、保險財務(職災實績費率)
14、百分比0110%1120%2130%3140%4150%5160%6189%增減率-35%-30%-25%-20%-15%-10%-5%00.35%0.22750.2450.26250.280.29750.3150.33250.35百分比9099%100109%110119%120129%130139%140149%150159%160%增減率5%10%15%20%25%30%35%40%0.35%0.36750.3850.40250.420.43750.4550.47250.49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六、保險財務(二)收費(我國)雇主負擔;職業工會負擔60%保險人開單投保單位金融機構保險人帳
15、戶(二)收費(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雇主負擔;雇主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7日稅收機關)核准缴费申报后3日内缴纳(銀行開戶、現金支票、其他方式)逾期仍不缴纳,补缴並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保險費社保機構国有商业银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财政部门国有商业银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六、保險財務(三)基金來源(我國)基金之來源如左: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之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保險費滯納金。基金運用之收益。(三)基金來源(大陸)基金之來源如左: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
16、资金(滯納金)(職災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六、保險財務(四)基金運用(我國)基金經監理委員會之通過,得運用:u 對於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u 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u 自設勞保醫院之投資及特約公立醫院勞保病房整修之貸款u 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u 政府核准有利基金收入之投資。u 勞工保險基金除作為前項運用及保險給付支出外,不得移作他用或轉移處 分(四)基金運用(大陸)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费用的支付(行政費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
17、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廣東省廣東省):(一)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保险待遇;(二)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费用;(二)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费用;(三)工伤取证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三)工伤取证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四)(四)工伤预防费。工伤预防费。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工傷認定我國大陸法律依據勞工保險條例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之審查準則職災勞工保護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專章)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办法工傷認定單位投保單位填寫事實經過勞保局職災勞工或其家屬申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職業病認定單位1.醫師診斷,勞保局審查2.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認定職業疾病3.中央主管機
18、關為鑑定職業疾病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2.向統籌地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請3.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4.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七、工傷認定事故發生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準備與收拾準備與收拾事故發生工作场所内工作场所内;設施設備機器;設施設備機器事故發生因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結果事故伤害結果職業疾病(工作發病死亡或48小時治療不治死亡)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七、工傷認定(二)上班 下班 前 後 工作場所內 預備性工作收尾性工作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七、工傷認定視同工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19、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視同工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疫區工作而感染疫病)視同工傷(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七、工傷認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七、工傷認定申請程序(一)所在单位应当自職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24小時
20、內通報)(二)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單位負擔職災待遇)(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三)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八、勞動能力鑑定1、定義: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2、時機: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基
21、準:(1)劳动功能障碍: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2)生活自理障碍: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4、申請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5、受理單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八、勞動能力鑑定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7、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8、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9、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八、勞動能力鑑定收件随机抽
22、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60日內:作結論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八、勞動能力鑑定10、不服處理方式、不服處理方式(1)申请单位或个人不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2)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11、複查、複查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醫療給付給付對象:因工傷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之
23、职工。就醫機構: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时得就近医疗醫療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伙食費:由所在单位按照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得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醫療給付一、資格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
24、病審查準則規定,需門診或住院者。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門診及住院者。二、標準免繳交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被保險人之保險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普通膳食費及一般治療飲食費,給付30日內之半數;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有關規定辦理。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一、檢查對象 實際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25類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被保險人最近加保年資至勞保局受理申請日止,連續滿1年者,每年得申請本項檢查1次,即每次申請檢查時間應間隔1年。二、給付標準 本項檢查之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被保險人只需繳交掛號費。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
25、险待遇工資給付工資給付(1)职工工作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得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傷病給付一、資格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二
26、、標準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1年尚未痊癒者,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前後合計共發給2年。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1)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2)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深圳為例:2008月平均工资3621元,1810.5/1448.4/1086.3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伤
27、残待遇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
28、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伤残待遇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60%并由用人单位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本人提出,该人得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兩
29、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伤残待遇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失能給付一、資格失能年金: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經診斷為永久失能,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失能一次金: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
30、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且失能程度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二、標準失能年金: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計算,每滿年,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55%(即平均月投保薪資(最高60個月)年資 1.55%)。另一次發給20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同時有符合列條件之配偶或子女時,每一人加發25%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50%。失能一次金:勞保失能給付係按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及其附表所定之失能項目、失能等級及給付日數審核辦理。職業傷病增給50%。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死亡給付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
31、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死亡給付(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60個月)視同因工死亡(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因工伤
32、导致死亡,直系亲属享受因工死亡待遇。(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规定的待遇。(3)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可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3、(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死亡給付喪葬津貼: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遺屬: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遺屬津貼: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不論保險年資,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
34、薪資,發給 40 個月遺屬津貼。遺屬年金: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發生職災致死亡者,除發給年金外,另加發 10 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 25,最多加計 50。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失蹤津貼失蹤津貼一、資格漁業生產勞動者或航空、航海員工或坑內工,於漁業、航海、航空或坑內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時,自戶籍登記失蹤之日起,其受益人得申請失蹤津貼。二、標準1、按其失蹤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失蹤津貼,每滿3個月於期末給付1次,至被保險人生還之前1日或失蹤滿1年之前1日或依法宣告死亡之前1日止。
35、2、依法宣告死亡,其可領取職災之死亡給付。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九、工伤保险待遇其他其他职工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十、爭議處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
36、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十、爭議處理不服審議或複議訴願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爭議勞保爭議審議行政複議審核勞工保險局勞動保障和社保機構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十一、其他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
37、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2022/7/2651職災勞工保護法各項補助職災勞工未加勞保已加勞保請先申請勞保職災醫療、傷病、殘廢、死亡給付受僱勞工自營作業勞工按月發給一次發給雇主未補償殘廢補助死亡補助器具
38、補助看護補助家屬補助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體障害生活津貼職業疾病生活津貼退保後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續保保險費補助事業單位職訓機構相關團體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522022/7/26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類別1.職業災害之研究。職業災害之研究。2.職業疾病之防治。職業疾病之防治。3.職業疾病醫師之培訓。職業疾病醫師之培訓。4.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5.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與管理制度之建立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與管理制度之建立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6.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7.勞工安全衛生之宣導。勞工安全衛生之宣導
39、。九十九年度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 主旨:公告九十九年度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公告事項:九十九年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如下:一、預防被夾、被捲、被撞、墜落、被刺、被割擦傷、感電、物體倒塌、缺氧等職業災害之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及管理制度之建立。二、橋樑工程懸臂工作車、高空工作車、大面積高淨空之模板支撐架、車輛系營建機械、捲揚機等機械設備本質安全之建置及推動。三、鋼鐵業、石化業、造紙業、樹脂業、營造業等關鍵危害工程改善措施及作業安全。四、新興科技勞工危害物質、生物性危害暴露調查與預防技術研究、輔導及推廣。五、安全衛生個人防護具之實務應用研究及推廣。六、職業疾病危害因
40、子之暴露評估及危害控制技術之開發。七、屋頂作業、入槽作業、堆高機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捲胴機械作業、化學管線維修作業及裝卸作業等職業災害頻率較高作業之安全作業標準、圖說、教育訓練影片與宣導短片之製作、教育訓練及宣導。八、全民安全衛生教育之推動及全民參與工安文化之提升。兩岸職災保險制度之分析十二、結論 不論我國的職災保險或大陸的工傷保險,均依據兩地社會不論我國的職災保險或大陸的工傷保險,均依據兩地社會經濟環境與條件設計建構而成,但都在追求經濟環境與條件設計建構而成,但都在追求擴大保障範圍擴大保障範圍與與提高給付水準提高給付水準的目標、給予職災勞工有個公平公正合理的目標、給予職災勞工有個公平公正合理
41、的補償制度。的補償制度。最近兩地都在研究改進職災保險或職災保險法令,在台灣最近兩地都在研究改進職災保險或職災保險法令,在台灣積極研商修正職災勞工保護法,而大陸亦在修正職災保險積極研商修正職災勞工保護法,而大陸亦在修正職災保險條例,且研訂社會保險法,將職災保險納入範圍,追求上條例,且研訂社會保險法,將職災保險納入範圍,追求上述目標。述目標。雖然如此,但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勞工職災問題亦是值得兩雖然如此,但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勞工職災問題亦是值得兩岸關切的問題,在大陸執行上容許不加入,在台灣可能不岸關切的問題,在大陸執行上容許不加入,在台灣可能不是勞保的保障範圍,因此自求多福。是勞保的保障範圍,因此自求多福。敬敬 請請 指指 教教敬祝工作愉快敬祝工作愉快網址:網址:職災保障,建立在職災預防基礎上職災保障,建立在職災預防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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