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题:犯罪心理画像专题:犯罪心理画像一、定义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Criminal Profiling)是一门为了满足现代犯罪侦查的需要而综合了多种学科领域的科学如犯罪侦查学、法医学、病理学、精神医学、犯罪学、被害者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的知识,并将这些知识运用于协助警方办案的一种特殊侦查技术。美国联邦调查局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作出的定义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一种刑事侦查的技巧,从犯罪人所做的犯罪行为寻找其主要的人格特质或行为特质,协助警方侦查犯罪,从而达成破案的目的”。二、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历史演进在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相关研究领域中,一般都认为美国联邦调查局 FBI 侦查实务运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
2、术是当代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起源。严格来说,最早出现在刑事侦查实务上所谓“犯罪者的描绘(profiling of the offender)”是 James Brussel 博士在1940 至 1950 针对“疯狂炸弹客(The Mad Bomber)”案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相关分析。三、犯罪心理画像的理论基础(一)犯罪现场反映犯罪者人格 犯罪者与一般正常人在人格形成的过程中都是一致的,人格是个人成长过程中与周遭环境、人物互动的结果,包括生物遗传、文化环境、社交环境以及共同的生活经验等,而人格产生后即不易改变。一般而言,只要周遭环境没有产生太大的变化,其人格特质通常会一直持续维持。相对而言,犯罪人
3、在遂行其犯罪行为时,也会产生某些特殊个化的犯罪行为特性,此乃犯罪心理画像所持的基本论点。此外 Holmes等认为,个人的人格缺乏弹性,也因为人格不易改变,人格随时随地都在影响个人的外在行为,犯罪心理画像即利用此一行为特征做一合理的推论。(二)犯罪手法大致相同 犯罪人在遂行同类型犯罪行为时,其整个活动过程中会有其共通或一致性,如犯罪人所使用之犯案工具、时间、场所与被害人的选择,使用的语言、暴力行为或犯罪现场的处理等,而这些共同的特征形同个人签名,只要犯罪人连续犯案,就会留下一系列相同的签字,犯罪心理画像乃藉由这些行为签字提供办案人员正确、可靠的方向,进而找出犯罪人。(三)犯罪人的人格特征不易攺变
4、 犯罪者人格不易改变,犯罪者的人格特质也会影响犯罪手法;再者,犯罪手法有其系统性与一致性,这些犯罪行为的特质正是犯罪心理画像所依赖的利器,也是其所持的基本论调。四、犯罪心理画像适用案件类型 结合我国的犯罪现象和司法实践,以下案件特别适合运用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一)杀人和伤害案件 (二)性伤害案件 (三)爆炸、纵火和投毒案件 (四)抢劫案件 (五)绑架与敲诈勒索案件五、犯罪心理画像方法 目前,国外有各种不同的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方法。继传统的精神分析方法之后,现在比较流行的、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FBI 的犯罪现场分析法、David Canter的心理调查法、Brent Turvey的行为证据分析法等方法。五、犯罪心理画像方法 FBI 犯罪现场分析法 他们基于犯罪惯技和犯罪人个性提出了一种分类方法,即“有组织力与无组织力”的二分法。案例一 布鲁塞尔博士利用犯罪心理画像分析协助警方智破纽约炸弹狂一案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培养文学情趣;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鼓舞我们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