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的逻辑体系劳动法的逻辑体系 法律责任 程序保护 法律关系 调整模式 内容与形式 原则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的特点二、劳动法的原则一、劳动法的特点o(一)劳动法的宗旨:劳权保障o 1、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o 2、劳权本位是劳动法律体系构建的基点与核心一、劳动法的特点o(二)劳动法的性质:社会法o 1、劳动法是社会法的基本构成o 2、劳动法对私法三大原则的修正o 所有权绝对-生存权优位o 契约自由-公权力制约o 过失责任-非过失责任一、劳动法的特点o(三)劳动法的地位:独立的法律部门o 1、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o 调整对象 调整方式o 2、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联系和区别o 宪法、民法、
2、经济法、o 社会保障法、行政法、刑法 劳动法的原则是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中概括出来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指导思想,它是把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和内容、形式联系起来的重要环节。劳动法的原则的作用劳动法的原则的作用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具体原则劳动法的调整原则(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o 1.劳权保障原则o 2.社会法治原则o 3.劳资自治原则o 4.三方协商原则o 5.合作共赢原则 平等财产平等财产 隶属人身隶属人身 实现:促进就业实现:促进就业 保护:社会保险保护:社会保险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劳 动动 关关 系系(二)劳动法的调整原则o 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原则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原则o 劳
3、动条件的基准化原则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原则o 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原则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原则o 劳动执法的规范化原则劳动执法的规范化原则o合同化o基准化o社会化o规范化劳动法的调整原则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合同化合同化平等财产基准化基准化隶属人身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基准化基准化工时、休假、工资、劳动工时、休假、工资、劳动 安全卫生、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等安全卫生、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等企业的用人自主权 劳动力需求自主劳动者择业 自主权 劳动力供给自主合同化合同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调整劳动关系:社会化社会化促进就业促进就业 社会保险社会保
4、险规范化一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律责任合同化合同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基准化基准化工时、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工时、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卫生,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社会化社会化促进就业,社会保险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规范化规范化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律责任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律责任劳动法主要内容劳动法主要内容劳动法的调整原则o 私法性质私法性质 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原则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原则o 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原则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原则o 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原则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原则o 公法性质公法性质o 劳动执法的规范化原则劳动执法的规范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5、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第一条o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节 劳动法的形式和内容o 一、劳动法的内容o 二、劳动法的形式o 三、劳动法的体系o 四、劳动法的调整模式一、劳动法的内容o(一)劳动法的宏观内容o(二)劳动法的微观内容劳动法的宏观内容:劳动法的宏观内容: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合同制度基准制度保障制度执法制度劳动法的劳动法的调整原则调整原则劳动关系协调的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合同化劳动条件的劳动条件的基准化基准化劳动执法的劳动执法的规范化规范化劳动者保障的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社会化 促进就
6、业促进就业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律责任合同制度基准制度保障制度执法制度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 劳动条件劳动条件 行为模式:假定处理保证手段:假定行为法律后果劳动法的微观内容:劳动法的微观内容:劳动法律规范劳动法律规范o任意性规范o强制性规范o禁止性规范o命令性规范法律规范的分类任意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可以不得(不作为)应当(作为)任意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合同制度基准制度保障制度执法制度原则规范制度o合同化o基准化o社会化o规范化o任意性o禁止性o命令性o程序性合同制度基准制度保障制度执法制度二、劳动法的形式o.法律法法规规章基本法律单行
7、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规章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o 1994年7月5日八届八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以121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o 1995年1月1日实施宪法劳动法律劳动法 实体法 公法 基本法劳动就业促进法 实体法 公法 单行法合同法 实体法 私法 基本法劳动合同法 实体法 私法 单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程序法 公法 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行政法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o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o 集体合同规定o 关于确立劳动关
8、系有关事项的通知o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o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o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o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o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o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三、劳动法的体系o 1、劳动市场法o 2、个别劳动关系法o 3、劳动基准法o 4、集体劳动关系法o 5、劳动行政法o 6、劳动争议法o 见教材第38页四、劳动法的适用范围o(一)空间适用范围o(二)时间适用范围o(三)对人的适用范围o 1、劳动者o 2、雇主(用人单位)o 3、政府o 4、工会五、劳动法的调整模式五、劳动法的调整模式o 一、劳动基准法调整社会劳动关系o 二、集
9、体合同调整集体劳动关系o 三、劳动合同调整个别劳动关系劳动法的传统调整模式:劳动法的传统调整模式:劳动力资源行政配置劳动力资源行政配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命令与服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命令与服从劳动者劳动者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劳动者劳动者 劳动者劳动者 劳动者劳动者伞状结构的调整模式劳动力是计划配置劳动力是计划配置用工形式是国家用工用工形式是国家用工调整方式是行政调节调整方式是行政调节劳动管理是公共管理劳动管理是公共管理劳动力已从计划配置转向劳动力已从计划配置转向市场市场配置配置用工形式用工形式 已从国家用工转向已从国家用工转向
10、企业企业用工用工劳动管理劳动管理 已从公共管理转向已从公共管理转向经营经营管理管理调节方式调节方式 已从已从 行政调节转向行政调节转向合同合同调整调整 劳动行政关系(前:促进就业;中:劳动监察;后:社会保险)国家机关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工 会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总结o 微观:劳动合同 调整个别劳动关系中观:集体合同 调整集体劳动关系宏观:劳动基准法 调整社会劳动关系o 这是一种“法定优先法定优先”的调整模式,微观: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P 139)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劳动者个人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中观:集体合
11、同由一个或几个雇主或其组织为一方与一个或几个工人的代表组织(不存在这种组织的,应由通过按照国家法律或法规由工人正常选举产生并认可的工人代表)为另一方所达成的,涉及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任何书面协议。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组织为工会与劳动者组织为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涉及劳动者整体内容涉及劳动者整体内容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o合同主体不同o合同内容不同o合同效力不同o合同作用不同基准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最起码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而规定的最低的措施。o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宏观:劳动基准我国大陆与香港劳
12、动基准比较按按80%工资发给工资发给工资照发工资照发产假工资产假工资10周产假周产假统一产假为14周加计划生育另有产前假,哺乳假规定产假产假有协定按协定(不少于7天)无协定按一个月计30天天提前通知提前通知月薪月薪2/3年资年资月薪年资月薪年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与平时工资类似与平时工资类似加点150%的工资报酬加班200%的工资报酬节假日加班300%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12日日11日日节假日每周每周1天天每周每周2天天公休假日公休假日每周每周44小时小时每周每周40小时小时标准工时标准工时香港香港大陆大陆内容内容1、传统调整模式中低工资、高福利体制的延续。2、过于强调劳动关系中人身关系的影响我国大陆劳动标准过高的原因劳动标准过高的弊端1、企业规避法定标准2、政府法不责众(严立法、宽执法)3、执法者寻租我国劳动法的调整模式中存在的问题o劳动基准法o集体合同o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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