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大学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某外科医生与一农村女子李某相爱,为了使李某的户某外科医生与一农村女子李某相爱,为了使李某的户口能够得到解决,外科医生主动要求支援三线调到一个小口能够得到解决,外科医生主动要求支援三线调到一个小城镇,李某的户口得以解决,但李某忘恩负义,另找了一城镇,李某的户口得以解决,但李某忘恩负义,另找了一个领导干部的儿子结了婚。某日,李某患急性阑尾炎入院,个领导干部的儿子结了婚。某日,李某患急性阑尾炎入院,正巧该外科医生值班,只好由他主刀做手术。术中,他在正巧该外科医生值班,只好由他主刀做手术。术中,他在切除了阑尾后,顺势将双侧卵巢切除。术后李某闭经并切除了
2、阑尾后,顺势将双侧卵巢切除。术后李某闭经并长期不孕,经反复检查,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长期不孕,经反复检查,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问:该外科医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问:该外科医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案例讨论案例讨论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第五讲第五讲 医疗损害及处理法律制度医疗损害及处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医疗损害概述医疗损害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医疗损害的预防医疗损害的预防第四节第四节 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 第六节第六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三节第三节 医疗损害的处置医疗损害的处置 第五节第五节 医疗损害的处理医疗损害的处理LOGO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郑州大学
3、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案例案例 某护士因急于下班,而将本该给甲床注射的某护士因急于下班,而将本该给甲床注射的80万单位青万单位青霉素误给乙床无此医嘱的患者注射,同时交叉地将应给乙床霉素误给乙床无此医嘱的患者注射,同时交叉地将应给乙床注射的注射的8万单位庆大霉素注射给了甲。用药后发现有错,紧万单位庆大霉素注射给了甲。用药后发现有错,紧急报告医师,并立即进行抢救乙脱离了危险。但是,乙的家急报告医师,并立即进行抢救乙脱离了危险。但是,乙的家人找医务人员理论!人找医务人员理论!问:是否问:是否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或或医疗损害医疗损害?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一
4、)相关概念辨析(一)相关概念辨析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v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Medical dispute)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的一致而发生的医患纠葛医患纠葛,并向卫生行政部,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纠纷案件。纠纷案件。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医疗差错医疗差错(Medical Error)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护人员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或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
5、,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或是级水平低而发生差错,但经及时纠正是级水平低而发生差错,但经及时纠正未造成任何未造成任何后果或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后果或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纠纷。的医疗纠纷。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又可将医疗差错全分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又可将医疗差错全分为为一般医疗差错和严重医疗差错一般医疗差错和严重医疗差错。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Medical Accident)是指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6、规范、常规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过失造成患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主体: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洗衣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洗衣工/救护车司机)救护车司机)2.客体:客体:具有生命健康权的自然人具有生命健康权的自然人(不包括胎儿)(不包括胎儿)3.主观方面:主观方面:主观过失主观过失(粗心大意(粗心大意/盲目自信)盲目自信)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
7、卫生法案例案例 某女,某女,2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10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问题:是否医疗事故?问题:是否医疗事故?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医疗损
8、害(医疗损害(Medical Damage)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有过错的诊疗行为有过错的诊疗行为或者或者有缺陷的产品以及有缺陷的产品以及不合格的血液不合格的血液造成造成患者的损害。患者的损害。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异同医疗损害的异同相同点:诊疗活动中;损害;因果关系相同点:诊疗活动中;损害;因果关系不同点:责任人;不同点:责任人;造成的损害后果(人身造成的损害后果(人身/其它)其它)过错的主观态度过错的主观态度(过失(过失/故意)故意)一、医疗事故概述一、医疗事故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v医疗事故处理
9、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987年年6月月29日日 国务院国务院 v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和和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1988年年 卫生部卫生部(二)医疗损害相关立法(二)医疗损害相关立法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v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年4月月4日日 国务院国务院2002年年9月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主要法律依据。v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10、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会议于2009年年12月月26日通过,日通过,2010年年7月月1日起实日起实行。行。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公民、法人违反合同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
11、民事责任的,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三)医疗法律关系的性质(三)医疗法律关系的性质 1.合同或契约法律关系:违约责任合同或契约法律关系:违约责任 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 要约和承诺要约和承诺 特殊的合同关系特殊的合同关系 2.侵权法律关系:侵权责任侵权法律关系:侵权责任 侵害生命健康权侵害生命健康权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四)医疗事故的分级(四)医疗事故的分级 1.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
12、指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二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 功能障碍的。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3.三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患者轻度残疾
13、、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障碍。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4.四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
14、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五)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五)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 疗规范的诊疗
15、规范的诊 疗;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 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v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有过错的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概述一、医疗损害概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1.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
16、培训培训和医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教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 2医疗机构应当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作,检查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接受患者对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17、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严格遵守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和诊疗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v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57条)条)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4.4.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的预案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18、减轻医,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疗事故的损害。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5 5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门诊病历:门诊病历:即时书写即时书写 住院病历:住院病历:24小时内小时内 急诊病
19、历:急诊病历: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患者有损害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推定医疗机医疗机构有过错:(构有过错:(推定过错推定过错,侵权,侵权,5858条)条)1.1.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疗规范的规定;2.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
20、法卫生法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如实如实告知的义务告知的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侵权,其书面同意。(侵权,55条)条)v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
21、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7.7.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8 8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施不必要的检查。二、医疗损害的预防二、医疗损害的预防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2、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质量监控部门质量监控部门机构负责人机构负责人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患者通报患者1 1、执行、执行报告制度报告制度三、医疗损害的处置三、医疗损害的处置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三、医疗损害的处置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2.2.防止损害扩大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损害,防防止损害扩大。止损害扩大。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3.3.按法定要求封存病历和现
23、场实物等证据按法定要求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证据(1 1)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三、医疗事故的处置三、医疗事故的处置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2 2)疑似由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疑似由输液、输血、
24、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政部门指定。三、医疗损害的处置三、医疗损害的处置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3 3)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行封存保留的,医
25、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现场派人员到现场。(4 4)当不良后果的发生原因还不能明确时,)当不良后果的发生原因还不能明确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述实物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述实物进行封存、保管和检验。行封存、保管和检验。三、医疗损害的处置三、医疗损害的处置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4 4遵守尸体存放、处理和尸检的规定遵守尸体存放、处理和尸检的规定 (1 1)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尸体存放时间一般间。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周周。逾期不处理的尸。逾期不处理的
26、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三、医疗损害的处置三、医疗损害的处置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如果对患者的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如果对患者的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可以延长至延长至7日。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
27、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三、医疗损害的处置三、医疗损害的处置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3)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
28、检过程。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三、医疗损害的处置三、医疗损害的处置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案例案例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 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纷的性质性质,即,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和其
29、他责任者。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医学会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专家库。
30、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1.鉴定的提起鉴定的提起2.鉴定的受理和收费鉴定的受理和收费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专家鉴定组的组成4.医学会调查取证医学会调查取证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6.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7.鉴定结论的审核鉴定结论的审核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3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期限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2.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
32、故)的处理(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3.及时、便民原则及时、便民原则 4.一次性经济赔偿原则一次性经济赔偿原则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二)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要求二)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要求1.医疗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医疗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度2.医疗机构应主动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应主动承担责任3.医疗机构应妥善处理死亡患者尸体医疗机构应妥善处理死亡患者尸体4.封存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由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封存
33、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由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情况下进行5.医疗机构向其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向其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三)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三)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1.要通情达理要通情达理,克制忍让克制忍让2.要按照医院规定要按照医院规定,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3.要及时处理死亡患者的尸体要及时处理死亡患者的尸体4.积极参与对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积极参与对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
34、法卫生法(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报告与受理报告与受理 (1)报告: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级报告制)报告: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级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告制度。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2)受理:)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v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v当事人当事人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五、医疗损
35、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调查与移交鉴定调查与移交鉴定 (1)调查: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位主)调查: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位主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求;三是当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求;三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2)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否属)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应当移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首次鉴于医疗事故时,应当移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郑州大学
36、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3、审核鉴定结论、审核鉴定结论 审核的时间: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审核的时间: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审核的内容: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例审核的内容: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别及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别及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三是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三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郑州大学郑州大学*
37、卫生法卫生法(五)医疗事故解决的方式(五)医疗事故解决的方式 1.医患双方自行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调解解决 3.诉讼诉讼方式解决方式解决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五、医疗损害(事故)的处理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v(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v(二)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v(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 1 1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规定,利
38、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程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39、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1)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组织调查的;(2)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3 3)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行为或者
40、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4 4)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情况上报的;(5 5)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事故等级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
41、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依法给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者纪律处分。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 6个月个月以上以上1 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2.2.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
42、责任的主管人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服务的;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病历资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43、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44、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资格证书: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尸检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六、法律
45、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书或者资格证书。3.3.违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规定人员的行政责任违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规定人员的行政责任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1.1.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
46、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其形式主要有以下10种:停止侵害;排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以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为主为主。(二)民事责任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2.2.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主要从第七章主要从医疗损害医疗损害的归责的归责原则、医疗技术损害(原则、医疗技术损害(Medical tec
47、hnology damage)、医疗伦理损害()、医疗伦理损害(Medical ethics damage)和医疗产品损害(和医疗产品损害(Medical products damage)等方)等方面对医疗损害责任作了规定。面对医疗损害责任作了规定。(二)民事责任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2.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54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
48、表明任。这表明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民事法律一样,确定了与其他民事法律一样,确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这与,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事故的构成保持了一致。中关于医疗事故的构成保持了一致。(二)民事责任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2.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推定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58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
49、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定过错责任原则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过错责任,但更加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过错责任,但更加强化了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强化了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二)民事责任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2.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是,对于因为医疗产品的缺陷造成的医疗损害则适用但是,对于因为医疗产品的缺陷造成的医疗损害则适用无
50、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有无过错,只要能证明产品存在,即无论有无过错,只要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且不存在免事由,则构成侵权。缺陷,且不存在免事由,则构成侵权。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并并未因医疗产品的特殊性而设置特殊的归责原则,未因医疗产品的特殊性而设置特殊的归责原则,而是一般而是一般地适用产品责任的规定。地适用产品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59条对此作了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相应的规定。(二)民事责任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卫生法卫生法 2.2.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民事责任的主要方面:(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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