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经济法概论课程代码:00246笫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一)【选择】国际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一国家的志人与自然人间经丑立;系(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二)【选择】国际经济法的对象狭义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乔关系广义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经乔关系;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凭间的经济关系。(具有多层次性、立体性的特点)【选择、简答题】原因:1.从国际经济关系自然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住。的产生和发展来看2.从当代的客观实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跨国经济交往,愈来际来看愈占有重要地位
2、。3.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国际经乔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性。(三)【简答】国际经济法的范围1调整归国际经,乔交往的止巨归1合同去等;2.国家政府管理甡外经济交往的去律规范关税,去、税法等;3.调整国家间经乔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四)【简答】国际经济法的特征有关的多边条约、双边条约等;1国际经济,去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2.国际经济去所调整的对象不仅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而且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仅包括经乔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
3、律法规。二、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一)【选择】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1.商人习惯法的发展和内容(1)最早出现在地中每沿岸国家威尼斯;(2)内容包括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条款、两合公司、每上运输与保险、汇票以及破产程序等;(3)跨越国界普遍适用于各国商人,由商人直已选出的法官来执行;(4)后被吸收到国内的氐商丑泛:P,并逐渐失去作用。2国际商事法律规范出现的原因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必须制定赁二咱勺国际贸易去律规范;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有些国际组织已经开始编纂和制定统了的国际商事法律和惯例。(二)【选择】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1.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后,其国内和国际经乔关系发生改变的
4、主要表现;(1)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2)国家干预经,乔。(3)国家间经乔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三)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2 1.【选择、简答】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项协定(三大支枉)(1)国际货币基金协定(2)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3)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意义:以此为挂点,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新阶段。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选择】国际经济法的渊源1.国))未!源国际经骨条约(1)普遍性国际公约: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等(2)专门性国际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
5、合同公约联合国每上货物运输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国际惯例华沙牛津规则国际贸易木语解释通则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约克安特卫昔规则 等;(有强制性规范或任意性规范,具有法律拘束力,一种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习惯国际法,一种是调整私人经济又往的国际贸易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应具有法律效力)。2.国内法提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法方面(3种)国内法3国际经乔条约通常以协定或公约结尾,惯例通常以规则、通则或惯例结尾四、【论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简答】具体表现: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国家有权对其拷内的外国投
6、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公平:公正平等和公平合理,不仅要求形式平等,史要求实现突质上的平等。(二)公平互利原则互利:是核心和基础。(三)国际合作以谋发展1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杯和共同义务原则要求:促进所有国家的经乔发展,首先必须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乔发展,要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杯,只有承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才能实现真正的国际合作。提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遇到简答答三个原则即可,遇到论述则需要适当进行拓展4笫二章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一)自然人与法人1.【选择】自然人资格:必须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一般依其易人洼确定),而且应该具有能从事国际经开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必须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2.【选择】法人(1)概念: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依其毋人注确定。(2)资格:应有缔约能力和履约能力。(3)【选择】确认法人国籍的标准:成立地说去人具有登记地(或批准地)国的国籍。住所地说法人住所在哪一国家就具有哪国国籍。(住所指管理宁心地)控制说即法人的资本控制在哪一国国民手中就具有哪国国籍。(成员国籍说资本控制说)复合标准说把去人的佳所塾和去人的成立地结合起来确定法人国籍。(4)【选择】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一般许可
8、制(英、美等采取)特别许可制(戎国采取)相互承认制(二)【选择】跨国公司1概念:由分设在两个及坚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属于国内去人)2.【选择、简答】特征:(1)跨国性(2)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3)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母公司制定全球战略,具有高度集中的管理权)3.【选择】法律地位国上子公司的地位:(1)依东道国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律人格;(2)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能些主进行诉讼,承担民事责任:(3)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提示:子公司一般是东道国的法人,同其他法人组织一样是主体;分公司才是办事机构、营业机构,没有独立法律地位和人格,属增设部分。二、国家与单
9、独关税区(一)【选择、简答】国家1.国家豁免主要内容:(1)萱辖豁免: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他国法院对其起诉。(2)执行豁免: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对财产加以扣押或执行。2.联合国国家及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规定了8种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1)商业交易;(3)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5)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2)雇佣合同;(4)财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6)参加公司和其他集体机构;(7)国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8)仲裁协定的效果。3 联合国国家及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确认限制豁免的做去,体现了各种利益之间的妥协和平衡,我国2005年签署该公约,对此表示肯定和支持。(二)单独关税区1.【选择】概念:依据关税及贸易
10、总协定(简称坠叮)及随后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简称WTO协定),在对外贸易关系和GATT或WTO协定所规定的其他事项方面具有完全自主权,可成为上述协定的缔约方的韭国家实体。2 2.【选择、简答】四个单独关税区(1)欧盟(2)中国香港(3)中国奥门(4)中国台湾提示:单独关税区由GATT创设,不步及政台独立性和主权问题。可以以中国香港为例子记这些知识点。3.【选择、简答、论述】法律地位(1)欧盟:里斯本条约明确赋予其独立的法律人格。(2)【简答、论述】中国三个单独关税区:是中国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国际法律人格:只是在对外贸易和WT0所步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方面,享有和承担WTO有关协定璧发觉
11、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能力范围文簦;WT0所涉协议事项使用范围内,中国内地与香港、奥I1、台湾作为WTO缔约方,应是一种平等关系,而不是中央与地方或其组成部分间的隶属关系。三、国际经济组织(一)【选择、简答】基本法律能力1.缔约能力;2.座得和处置财产的能力;3.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包括起诉与应诉)。(二)选择、简答】主要特征1.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参加者是国穿;2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设立的机构,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组织;3.以国家间的正式协议为基础的,这种协议性质上属于国家间的多边条约。(三)【选择、简答、论述】三大普遍性经济组织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主要职能1制定规章的职能(确定和实
12、施国际全融和货币事务中的行3为准则)和全融职能(向成员国提供资全)(2)主要机构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2.世界银行集团三个集团职能国际复兴开发对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政府所担保的私人企业发放月银行(又称世界于生产目的的长期贷款,提供技木援助。归)国际金融 公司在需要政府担保的情况下,专对成员国的私人企业发放贷款,并与私人投资者联合向成员国的生产企业投资。国际开发协会专向较贫困的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提供条件较宽的长期贷款。主要机构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5)宗旨:以提供贷款和投资的方式,协助成员国解决战后恢复和发展经乔所需要的资金,促进其经济发展,提高 生产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
13、.世界贸易组织(1)主要机构部长会议、总理事会、秘书处等。(2)职能是为世贸组织协定和若干单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提供方便和共同机构的框架,为各成员方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提供场所,对争端解决谅解规则程序进行管理等。(3)决策程序和适用协商一致的决策程序,协商未能一致则各成员方均有表决制度一票投票权。提示:【简答】国际经济法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在组叁,国际经,乔法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4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相关规则(一)选择、简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概念:萱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协议。2.【
14、选择、简答】特征:(1)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即合同具有国际性。(不考虑国籍)(2)合同内容的复杂性。(3)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动产。(4)合同的主要特征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5)合同是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整据。3.【选择、简答】适用法律:(1)可以选择当事人的国内生、也可以选择第三国去律;(2)可以是与合同有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没有联系的;(3)可选择适用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可以适用其他国际法律文件,如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提示:适用很宽泛,选择遇到字眼“只能”是错误的(二)【选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则统一实体法规则包括: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 公约、
15、国际商事 法律重述。1国际商事惯例(普遍性的通常做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少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选择】国际商事条约(书面协议)(1)按条约的缔约方数目划分可分为:簦也、区域性和普遍性国际条约。(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买卖)合同公约(统一法公约)适用范围主体范围:A.货物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即公约以合同当事人的萱业挫是否;处于不同的国家作为空了的标准。B.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及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即双方当事人的萱业挫所在的不同国家榄是公约的缔约国,或根据国际私去规则所确定的准据法是某一缔约国的去律。客体范围:有形动产。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A.以直接私人消费为
16、目的的买卖;B.拍卖;C.依执行令状或去律授权的买卖;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买卖;E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F.电力的买卖。提示: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虽然属于有形动产但是也不适用公约。3.国际商事法律重述(采用对国际商事合同的一般原则进行重述)(1)成果: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选择、简答】功能:可以作为国际商事合同的适四且豆可以作为解释和补充国际统一法律文件的工具;可以作为国内合同法的示范法。(三)【案例分析】主要国际贸易术语1.【案例分析】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语(采用最多):FOB、CIF、CFR(1)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FOB后要注明
17、装运港名称)概念: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上船时,卖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买方必须自该时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切的风险。(只适用务洼2 惑运输):才:二商业发票1::::全。以及合同所要求的其他证据。B.办理也旦1青关手续,支付卖方为买B.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和提供出口许可方办理进口手续所需文件所垫付的费证。月。C.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日期或期间C.自己承担费用办理运输,无办理保肉,按习惯的方式将货物装上买方指险的义务。定的船只。D在装运港挂些卖方所交付的货物。D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上船之前的一切E.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或双风险、费用,支付出口关税和费用。方约定的之货时间届满之后的一切
18、风E.向买方提供已交货证明。险、一切费用,负担因船舶迟到而造F.装船后必须给予买方关于已装船的成的相关费用,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充分通知。F.向卖方通知船舶的名称、装货地点、G.卖方必须支付质量桧验、度量、称和交货时间。重和计数方面的费用,并承担费用办G挂爱卖方提供的交货证明。理包装,适当挂起货物。H.必须支付装船前的检验费用,除非H.卖方必须在买方请求时提供买方办这种栓验是出口国当局所强制要求的。理进口或过境其他国家需要的冬什一,还必须提供买方办理保险所需要的信白,心。提示:买方承担费用办理运输,即由买方订立运轮合同;买方和卖方均无办理保险的义务,主意如果要办理保险,则由买方办理,但不是义务
19、(2)【案例分析】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C指成本,I指保险,F指运费,CIF后注明的是目的港名称)3【选择】概念:指夹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并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每上保险,但当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货物已装上船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直卖方转移至买方。(只能用于每运和内河运输)卖方的主要义务:买方的主要义务:A.负责办理也旦手续和提供出口许可A.向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价全。证,支付出口关税和费用。B.办理遮旦清关手续,支付
20、进口关税B.卖方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和保和费用。捡佥同并支付相应费用。C.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或双方C.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间内按习约定的交货时间届满后的一切凤险、惯的方式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一切费用,支付卸货费。D.负担货物在装运巷装上船之前的一D.在目的港接收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切风险、费用。【选择】CIF的主要特点:CIF条件下的交货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是卖方向买方提供适当的装运单据来履行其交货义务,西丕裴以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实物来完成其交货义务。(3)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FR后注明的是目的港名称)【选择】概念: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
21、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只用于每运和内河运输)【选择】CFR和CIF的不同之处: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投保手续和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除此之外两者买卖双方责任划分基本相同)提示:【选择】FOB与CIF的主要区别:41.费用构成不同。CIF费用FOB 费用运费保险费2保险办理不同。FOB保险由买方办理(但不是义务),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是义务);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是义务),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3.运输办理不同。FOB 中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承担费用(是义务);CIF中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承担费用(是义务)。【选择】FOB、CIF
22、和 CFR的主要相同点:1.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2.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方面相同,卖方承担的风险均在货物装上船舶时转移给买方。3.卖方均承担在货物装上船之前的费用和有关出口的手续和费用,买方均承担在货物装上船之后的费用和有关进口的手续和费用。2.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木语(1)【选择】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选择】概念:指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将货物交至指定的地点,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萱,履行其交货义务。提示:【选择】FCA(地点)这里的地点指的是承运人所在地。【选择】卖方的主要义务:【选择】买方的主要义务:A办理世尸手续和提供出口许可证。A.向卖方支付合同约定
23、的价金。B.在指定的地点按约定的交货日期或B.办理遮?清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期限以约定的方式或指定的地点、习和费用。惯的方式,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C.自己承担费用办理运输,但无办理运人或其他人照管。保险的义务C.负担在货物交付之前的一切风险、D.在指定的交货地点接收货物,负担5费用,支付出口关税和费用。货物交付之后一切风险、费用。(总结:FCA与FOB在价格构成上基本相同,两者都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选择】FCA与FOB的主要区别:FOB FCA 运输方式不同只适用在运和内河运输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风险划分不同在裴运港裴上轮船时风险转移货交承运人后风险转移。(2)【选择】CPT(Carria
24、ge Paid To):运费付至。(D【选择】概念: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由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文住至丞逗人照管之肘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选择】CPT与CFR的主要区别:CPT CFR 运输方式不同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风险划分不同货交承运人时转移货物装上轮船时转移(3)【选择】CIP(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付至。概念:指卖方支什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关于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 自货物交由承运人之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25、,自货物已交付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2)CIP与CPT的主要区别:CIP中增加了保险的责任和费用。CIP与CIF的主要区别:CIP风险包括各种运输风险,CIF只包括海运风险。提示:【选择】CIP(地点)这里的地点指的是目的地。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选择、案例分析题】要约1.【选择】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构成要件:6(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终。(2)向一个尽必上特定的人发出。(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三个要素:货物、数量、价格)(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爱约枣的意思。2.【选择、案例分析题】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终止(1)生效:要约达到受要约人时
26、生效。(2)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肘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可以在发出要约后,以更迅捷的通讯方式向受要约人表明其撤回要约的意思。(3)撤销: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承诺以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使其效力归于消灭。(4)撤销要约的限制的两种情形:要约自身表明要约不可撤销;(如写明承诺期限)受要约人对要约有理由信赖并已按信赖行事。(5)【选择、案例分析题】终止:即要约效力丧失,原因如下: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可撤销的要约于要约人撤销邀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时终止,但该通知的送达时间须予于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发出时间;要约于受要约人的担丝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终止。(二)【案例分析】承诺1.
27、【选择、简答】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3)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即对要约中所提出的具有确定内容的交易条件表示接受。(实质上不变更构成承诺,实质上则变更构成反要约。)7提示:【案例分析】承诺的构成要件中(1)必须是受要约人或其他授权的代理人。(2)公约规定,有效期届满的承诺称为迟延承诺,在两种情况下视为有效承诺:一是要约人在接到迟延承诺后毫不迟疑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接受受要约人的迟延承诺。二是载有迟延承诺的文件表明,它在传递正常即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迟延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但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
28、其承诺已经失效除外。(3)视为实质上变更要约条件的是: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争端解决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2.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的通知必须到达相对人即要约人时生效,合同即成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了到达生效原则)3.承诺的撤回公约规定,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用更为迅捷的方式将撒回承诺的通知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从而使承诺通知自始即不能发生效力。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以下内容均是公约规定)(一)【选择、简答】卖方的义务1交付货物(交货地点、时间)2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3品质担伈义务(1
29、)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赏使用的目的;(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3)货物的质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担同;8(4)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4.【案例分析】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1)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其对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货物向买方主张权利。即使第三方就货物提起要求(如诉讼)但 并未荻得确定时,卖方也要承担买方因此而付出的费用。(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在买方所在地国家和货物转售或作其他使用的国家,第三人丕抒基于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对货物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义务;但
30、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木图样、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则卖方可解除对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担保义务。(二)【选择】买方的义务1.支付价款(履行必要手续、地点、时间)2.收取货物(三)【选择】货物风险转移: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四、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与救济(一)选择、案例分析】违约1.卖方I不交货、延迟交货、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不提交有关单证等。2买方1无理由拒收货物、拒不履行付款手续、不付款等。3.根本违约的条件:(1)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2)违约的后果是违约方可以预知或者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第三人处于相同情况下可以预知的。(二)【选择、案例分析】
31、救济方法买卖双方都可使用的主要有: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实际履行。(非根本违约一般不能解除合同)1.【选择、论述、案例分析题】解除合同9(1)情形(在对方构成根本违约时,受损方才可以宣布解除合同)在卖方构成楛本违约或者卖方不交货,具在买方所给予的额外时间内不交货(也视为根本违约),买方可解除合同。在买方的违约构成根本违约或者买方不在卖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履行支付价款 的义务或收取货物,卖方可解除合同。有预期违约的情形,即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之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宣告合同无效。对分批交货合同的宣告无效。(2)生效公约采取投邮生效原则(或发送生效原则),即只要宣告解除合同一
32、方发出通经,合同即告解除。(必须通知才能生效)(3)效果公约规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已全部或局部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归还他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或支付的价款(包括利间或利息);如双方都须归还,必须同肘这样做。2【选择、案例分析】损害赔偿(无过失责任原则)3【选择、案例分析】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三)卖方与买方其他的救济方法1.卖方:给予宽限期、订明货物规格。2.买方:(1)给予履行宽限期(2)接受卖方的主动补救(卖方发出通知只有在买方收到后才产生效力,买方有义务对通知进行答复,未在合理时间内答复,卖方即可按通知中提
33、出的时间期限进行补枚。)10(3)减价11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一)海运合同、海运单证及相关规则1【选择】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1)概念: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在路由一国港口运至另二:国港口的堕国性合同。(2)【简答】特征:合同具有跨国性或国际性。(不同国家)合同是提供劳务即运输服务的合同。合同的当事方往往及于缔约双方之外的簦三J、02.海运单证(1)【选择、案例分析题】提单概念:承运人接收货物或将货物装船后,由其本人或其授权的人或代表他的人向托运人签发的、用以往叨每上货物运输合同和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选
34、择、简答】作用:A.是承运人和托运人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尪明。B.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表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运。C.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是承运人承担保证向收货人或其他提单持有人履行交货义务的兑证。(2)【简答】提单的背面条款:主要规定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两个重要条款:管辖权条款,一般规定因提单产生的争议在承运人所在国法院解决。首要条款,该条款规定提单所适用的法律,通常规定,提单受每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或海上货物运输法 的调整。(3)【选择】提单的分类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按提单上收货人的抬头分类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A.记名提单,由
35、于是发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不能以背书方式转让。B不记名提单,由于收货人一栏内仅写“交与持单人”,故无需背书即可转让。C指示提单(经背书后发生转让),收货人一栏载有“凭某人指示,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货。按承运人在提单上是否对货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物的外表状态加列批注分类A.清洁提单,是承运人对货物的表面状况未加批注的提单。(表明货物在扶况良好的情况下装船的)。B.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对货物的表面状况加有不良批注的提单,如“包装不固、“沾有油污”等。按运输方式直达提单、每上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4)【选择】每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O概念:又称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
36、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特征:具有快速提货的优点,不具有流通性,不能凭以提货。(5)【选择、简答】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则每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未生效)(二)【案例分析】承运人责任1.【选择、论述】每牙规则主要内容(1)重要内容:规定了不得由提单条款加以排除的承运人的最低责任。2(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任何缔约国所签发的任何提单;不适用于租船合同,但如果在租船合同项下签发了提单,则提单 应遵守本公约的规定。(3)【选择】承运人的基本义务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开船前和开船时,能载货,船员健康,谨慎处理)适当和谨慎地管理货物。(装载
37、、处理、积载、运输、保管、照朴、卸载)(4)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货物装到船上时起至货物卸下船时止。(5)【简答、论述、案例分析】承运人的免责事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驾驶或管理船舶中行为的疏忽或过失;各种灾难或意外事故;火灾、每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天灾。(没有承运人本人实际过失与参与)战争或公敌行为(如,每盗)、暴动和骚乱;栓疫限制;国王、统冶者或人民的扣留或限制,或司法扣押;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货物固有缺陷、品质或不良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害;货物包装不充分,标志不清楚或不适当;吵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
38、船舶潜在缺陷。提示:总结:和承运人无关的各种问题。(6)诉讼时 效:l乎,自交什货物或应交付之日起算。2.【选择、简答】维斯比规则主要内容:(1)承运人的赔偿限额(2)提单 的证据效力(提单是承运人已收到所记载货物的最终证据)(3)非合同之诉(4)承运人的社员或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喜马拉雅条款”规定承运人的雇3 员或代理人可以援引承运人的免责和责任限制)(5)诉讼时效(1年可约定延长;对笫三人追偿诉讼1年期满可有3月宽限期)(6)适用范围:货物从缔约国起运的提单,以及提单受每牙规则或赋予每牙规则以法律效力的国内去约束的提单,均受每牙规则调整。3【选择】汉堡规则(联合国每上货物运轮公约)(1)缔
39、约国:由发展中国家主导拟定,且缔约国均为发展中一国家。(2)【简答】适用范围:两个不同国家之间的海上运输合同需满足:装运港、卸货港位于公约的缔约国;在选择卸货港的情况,实际卸货港位于公约的缔约国;提单或其他证明每上运输合同的单证是公约绩约国差发的;提单或其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单证规定由本公约或赋予本公约效力的国内法调整。(3)【选择】承运人的归责原则海牙规则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汉堡规则采用推定过失责任制度。(4)【选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装运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5)【选择】诉讼:货损为非显而易见时通知期限为15天;诉讼时效为2年。提示:及堡规则大大增加了承运人的责任。二、国
40、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选择】承保的风险(1)自然灾害1与航行有关的每啸、地震、吧风、雷电等(2)意外事故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搁浅、碰撞、沉没等4(3)外来风险1如偷窃、受朝、串味、战争、罢工、暴动等2.【选择】承保的损失(1)区别于一般财产保险的特征:把货物的损失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A实际全损,指货物在发生保险事故A.共同海损,指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后灭失,或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有形体、效用,或不能再归被保险人理地作出的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牡别拥有。贵圃。B推定全损,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B.单独每损,是指货物因承
41、保风险造实际全损已经被认为不可避免,或为成的丕易于共同每损的部分损失。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C.单独费用,只有在保险单予以承保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时才能向保险人索赔。过保险价值的。3.【案例分析】可保利益:指被保险人对货物具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将因被保险标的发生灭失或损害而遭受损害,或因其安全运到得到利益。提示:谁担风险谁具可保利益,有可保利益可找保险公司索赔。(二)常用保险条款1【选择、简答】海上货运保险(基本险和附加险)(1)【选择】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承保范围由小到大)小平安险:单独海损不陪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遇自然灾害造成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B.由
42、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c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在每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呼分损失;5D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茎衿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E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危险的货物进行施救的费用,但以丕超且该: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F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念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G.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技助费用;H.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水渍险:单独海损包括在内责任范围是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捚损失。一切险
43、责任范围:平安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自考树提示:投保了一切险则包括了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或奥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牡殊附加险:战争险;罢工险。6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汇票(一)选择】汇票:是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工具。(二)选择、简答】票据行为1.出票出票人依照法定方式作成汇票,在汇票上填写必要项目,作成汇票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票据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行为3.提示执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兑或付款的行为。4.承
44、兑远期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接受出票人的指示承担付款义务的行为5.付款消灭票据权利义务的行为。6.汇 票包括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的拒付(1)含义:执票人在遭到拒付时,向其前手(出票人和背书人)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2)热栗人是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唯一债权人,被追索的对象查背书人、承兑人、出票人和其他债务人,这些人对执票人负有连带偿付责任。(3)正当执票人不用按照背书顺序,可以对佳何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金额包括:票面全额;从到期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作成拒绝证书、拒付通知所支出的费用。二、汇付与托收(一)选择、简答】汇付1含义:又称汇款,指汇付人主动把贷款通过银行汇交收款人的支付方式。2.【选择】种类:(
45、1)电汇。优点:收款速度快;缺点:费用高。(2)信汇。优点:费用低;缺点:收款时间长。(3)票汇。【选择、简答】票汇与电汇、信汇的区别:O票汇由汇款人购买银行即期工票,并邮寄给收款人或自带出国;票汇既不用加庄密押,也不要核对印鉴而是核对汇票;票汇买入的汇票可以经背书转让,而电汇、信,不能转让。3【选择、简答】完成电汇或信,E汇付的四个步骤:(1)正昙填写,E款重猜坐并签字盖章。(2)汇出银行收取汇款全额、手续费,办理汇款委托书。(3)汇入银行接受什款委托书,发给收款人收款通知书。(4)收款人凭收款通知书及其他适当的证明文件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汇入行领取汇款。提示:汇付参与人即步骤中出现的四个参与人
46、。(二)托收1.【选择】含义:由卖方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2.【选择】种类: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可分为:(1)付款交单。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付肴货款为条件,即卖方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款时,指示银行苤有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能向买方交出货运单据。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2)承兑交单。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承兑工票为条件,买方承兑工票后,即可向代收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凭此提取货物,待汇票到期时才付款。2 3.完成托收的步骤(1)在货物销售合同中双方垦定采用哪种托收。(2)委托人按合同规定装完货物后,到托收行填写托收委托书,开出跟单汇票
47、,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3)托收行将丞票及货运单据寄交代收行。(4)代收行收到汇票及货运单据后,向付款人作提示汇票。(5)即期,E票,付款人付,青货款,代收行交给货运单据;付款交单的远期,票,付款人承兑IE票,代收行保留,E票及货运单据,待工票到期时,付款人付清票款,代收行交给货运单据。(6)代收行电告或邮告托收行,贷款已收妥入账。(7)托收行将贷款交给委托人。提示:托收参与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提示行4【选择】托收统一规则的主要内容(1)委托人应受国外志律和惯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所约束。(2)银行除要栓查所受到的单据是否与委托人所列一致外,对单据内容并无审核之责,即付款人如
48、对单据内容提出异议拒付,代收行不负责任。(3)未经代收行事先同意,货物不能直接发给代收行或代收行为收货人,否则,该行无义务提取货物,仍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责任。(4)在委托书上必须指明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如未指明,代收行只能在付款后交单。(5)如被拒付,托收行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作进一步处理单据的指示;如代收行或提示行发出拒绝通知书后60天内未接到指示,可将单据退回托收行转告委托人。岱些行不承担向付款人直接追索的责任。(6)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如由于任何文电、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的硅送枣丢失所引起的后果,或由于电报、电传或电子通讯系统在传送中的延误、残3 缺或错误,或由于专门木语在翻译或
49、解释上的错误,不承担义务或责任。三、信用证(一)【选择】概述信用证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书面凭证,依据该证,银行保证在卖方提交给符合该证所规定的单据时向卖方支付货款。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是银行的一种付款承诺,属于银行信用。(由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调整)(二)选择】信用证参与人及其基本程序1【选择】参与人(1)开证申请人(2)开证银行(3)受益人(4)通知银行(5)议付银行(6)付款银行(7)保兑银行(8)偿付银行2.【选择、论述】程序(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2)买方向当地银行填写开证申请书,按合同内容填写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担堡,由开证行
50、开证。(3)开证行将信用证航寄或电传接受委托的卖方所在地银行即通知行。(4)通知行核对函开信用证签字、印鉴无误或电传信用证密押相符,判明信用证真实后,将信用尪转文受益人。(5)受益人核查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单据,开出跟单,仁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议付银行 议付。议付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6)议付行审核跟单工票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按,E票全额扣除信用证到期日期间利息,垫付货款给受益人,同时,将跟单,E票航寄付款行(通常是开证行)索什,如信用证含有“电报索什条款,议付行在议付货款后,当天可去电要求付款行偿付,再航寄跟单汇票。4(7)付款行审核“单证相符“无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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