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创建工作,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作用,实现基层“救早、救小、救初期”的目标,经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我市实际和灾害事故特点,抓基层、打基础,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抓好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积极适应“全灾种”,构建“大应急”,实施“大救援”,确保“大安全”,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
2、导,全民参与。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统筹资源,积极开展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建设,务求实效。调动各方面力量,营造以专(兼)职救援队伍为主,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建设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规律,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三)动态管理,优进劣出。对挂牌的市级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取消示范点资格。对挂牌的市级示范点,市安委会将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三、建设内容(一)创建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镇街建设内容1.组织机构机制方面。示范点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
3、人。建立以镇街为重点,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底座,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基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同时,应建立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应急保障制度等方面工作制度,要摸清辖区内风险数量和分布,形成动态管理清单,定期分析研判,严格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充分发挥基层优势。2.应急预案及演练方面。示范点要充分结合地域、行业特点,按照规范要求编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使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措施简明扼要、真正可用,并组织开展预案专题培训。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两次以上专项应急预案演
4、练,演练要有记录、有评估),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3.应急队伍方面。示范点要建立微型应急救援站点,要科学规划布局,镇街应急救援站点设置和建设要与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既要防止重复建设,又要合理布局,防止有效服务半径过大。原则上要能实现“十分钟到达,十五分钟内开展施救”。要科学设岗,合理分工,强化训练,加大宣传,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平时能宣传,战时能应急”,确保微型应急救援站点有效运转。4.装备配备方面。装备配备应结合本区域实际,满足本区域内一般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有限空间救援等应急救援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鼓励有条件的示范点配
5、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包等医疗救援设备装备。要与深化民兵调整改革工作同步推进,统筹安排民兵装备建设与微型应急救援站点装备配备工作,杜绝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效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5.宣传培训方面。示范点要至少建设一个应急文化广场(有条件的示范点可再建设应急(安全)体验馆),指导督促村居(社区)应急文化一条街建设。经常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知识宣教活动,做到辖区人员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应急疏散路线清楚、风险隐患区域明确、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方面的培训。(二)创建基层应急
6、救援示范点村(社区)建设内容1.应急设施方面。示范点要结合自身设施特点,本着“一专多用、专兼结合、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安排各类基础设施。(至少包括:应急机构办公室、应急值班室、应急器材室、应急避难场所。)2.工作制度方面。应急值班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度健全。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有人员负责值班,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3.应急队伍方面。示范点要建立微型应急救援站点,要科学规划布局,原则上,社区救援站点救援覆盖范围达到“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达、五分钟开展施救”的标准。应急站点设置和建设要与镇街专职消防队建设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既要防止重复建
7、设,又要合理布局,防止有效服务半径过大。4.装备配备方面。示范点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应急物资,至少落实一处消防所用水源,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满足应急需要。四、工作安排(一)发动阶段(4月1日-4月20日)各镇街、开发区要成立创建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要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单位及村居社区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任务及目标;要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标语、利用宣传车、村喇叭,大力宣传创建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实施阶段(4月20日-8月30日)1.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各单位要根据规范要求,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应
8、急救援示范点创建办公室,建立规章制度,并悬挂上墙,保障工作的顺利运转。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协调会议,统筹部署、全面指挥应急救援示范点工作,积极做好综合协调体系建设工作。2.积极摸底,科学规划,以点带面,全面达标。各镇街、开发区要摸清辖区村居、社区应急救援情况底数,科学规划首批创建单位,形成样本点,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加大村居社区应急救援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设施,建章立制,规范运作。要建立基层救援队伍,制定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3.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通过新建、加固或确认等方式,建设完善街道、村(社区)应急救援场所,按照应急救援示范点建
9、设基本规范的要求,逐一进行落实。4.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抽调应急办、派出所、综治办、卫生院、水利站、民政所、人武部、城管和镇(街)内设机构负责人(例如管区、站所)等部门单位骨干组建镇街层面不少于2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各村居(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由村(支)两委成员和各小生产队队长组成,有物业的社区由物业管理人员组成,人员不少于10人。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从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理论及实战水平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疏散演练,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适当增加演练次数,提高应急避险和抢险救灾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有效联动
10、、紧密协同。5.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强化救援能力。各创建单位要按照滨州市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建设标准规范要求,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建立装备台账,定期检测维护,保障装备的可用性。要强化应急联动建设,利用移动网络,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建立“应急呼叫平台”,实现“一呼百应、越级呼叫、就近呼叫”的功能。确保在专业救援队伍到达前控制态势,将险情处理在萌芽状态。6.整理创建活动档案材料。按照实施方案、创建标准要求和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准备好创建活动所需的档案材料,明确目录分项,建档立卡,做到文字、照片、音像资料真实齐全,数据准确可靠。(三)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长山镇、青阳镇、
11、黛溪街道、黄山街道、好生街道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交验收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创建单位提交的报告,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工作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迎接滨州市对我市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四)典型示范、全面开展。为做好应急救援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防范突发事件能力,在首批创建单位开展的同时,其他镇街、开发区也要不等不靠,提前谋划、及早部署,积极开展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创建工作,力争2022年年底全市各镇街、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应急救援能力都达到示范点水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
12、组织领导。为做好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市安委会将成立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基层应急救援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计划,分期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二)落实保障资金。要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力量,鼓励企业投入,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保障创建工作有效开展。(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积极创建氛围。各镇街、开发区要尽快部署安排,发动辖区内企业村居社区积极创建,充分认识创建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培训会、宣传栏、标语横幅、新闻媒体报道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促进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四)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将基层应急救援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加分项纳入年终考核范围,明年始,作为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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