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处置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的发生和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依照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为指导,贯彻统一指导,分级负责,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防治机制。二、适用范围凡在本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三、组织指挥体系和业务工作体系(一)、组织指挥体系:根据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的不同级次,在处理过程中,统一
2、领导、统一指挥。(二)、业务工作体系1、日常管理机构。制订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处置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2、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3、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各有关专业机构成立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处置应急分队和日常预防、报告机构、做好各类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四、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分级根据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规定,我镇将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别重大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疾病事件:一次性发生群体
3、性原因不明疾病80例(含80例)。(二)重大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疾病事件:一次性发生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4089例(含40例)。(三)较大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疾病事件:一次性发生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839例;(四)一般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疾病事件;一次性发生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7例以下(含7例),未出现死亡病例。五、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预防监测报告与信息收集(一)预防。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二)监测。建立本辖区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开展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日常监测工作。(三)报告。发生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
4、时,应及时按规定时限向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四)预警。按照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其他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六、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应急反应和终止(一)应急反应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有效控制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减少危害和影响,应急处理时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二)应急反应措施:迅速控制事件态势;划定控制区域;实施控制措施;开展群防群控;开展技术培训;应急处置评估;开展科研与交流合作。若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相应指挥部领导本区域范围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组织人员疏散安置,依法进行污染、区域的确定,封锁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