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田凤英田凤英l 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教学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教学工作者必须遵循的规则,体现工作者必须遵循的规则,体现了国家对学校、教育管理人员、了国家对学校、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开展教育活动,学生、家教师开展教育活动,学生、家长、社会参与教育活动的基本长、社会参与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要求。一、现代教育者为什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二、我国现行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三、教育法的法律责任;四、中小学校园法律法规的几个问题;l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必要性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必要性1、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需要、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需要2、是树立权利义
2、务意识(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利和明、是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利和明确自身义务的需要确自身义务的需要3、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需要需要4、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守法公、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守法公民的需要民的需要 5、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上好法制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上好法制教育课的需要。课的需要。1、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2、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意识 3、运用教育法律法规的能力和遵守、运用教育法律法规的能力和
3、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习惯教育法律法规的习惯 l现代教育者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现代教育者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1、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学习有关理论知、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识和教育法律法规2、提高对教育法律现象的敏感度、提高对教育法律现象的敏感度3、开展案例研究,在实践中提高教育、开展案例研究,在实践中提高教育政策法规的适用能力政策法规的适用能力 二、主要教育法律二、主要教育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年9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年年9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
4、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07年年6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年1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4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门规章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门规章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
5、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小学管理规程小学管理规程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等 l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的历史历史时期时期先先 后制后制 定、颁定、颁 布过布过 4 部宪法部宪法。l 第一部宪法于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年9月月20日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是一部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
6、法。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是一部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l 第二部宪法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第二部宪法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75年年1月月17日日,由第四,由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l 文化大革命结束一年多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文化大革命结束一年多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次会议于1978年年3月月5日通过了第三部宪法。日通过了第三部宪法。l 1982 年年4月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经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经宪法修改委员会拟定的宪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宪法修改委员会拟定的宪法修改草案
7、,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同年同年12 月月4日宪法草案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宪法草案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通过。l 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过,并经过了1988年、年、1993年、年、1999年和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年四次修正。l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l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
8、展学前教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育。l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l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l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l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l
9、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1.1.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1818岁以下:未成年人岁以下:未成年人2.2.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1 1)1 1岁岁1010岁:无行为能力人岁:无行为能力人(2 2)1010岁岁 18 18岁:限制行为能力人岁:限制行为能力人(3 3)参加劳动的)参加劳动的1616岁岁-18-18岁:可视为完全民岁: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事行为能力人u 0 0岁岁1414岁:无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岁:无刑事责任行为能力;u 14 14岁岁1616岁:限制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岁:限制刑事责任行为能力;u1616岁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岁
10、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u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u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责任。u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在
11、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l(一)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l(二)违反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l(三)违反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由于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属于行政法,因此,行政法律责任就成为最主要的一种教育法律责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具体方式主要是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撤消违法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撤消教师资格;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
12、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的行政制裁。行政处分是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其所属人员予以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和开除。行政处分有时也称纪律处分。两者有较大区别,主要表现在:行政处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属于外部行政行为,其处罚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处分对象只能是作为公民的个体。案例案例1以以“罚罚”治校合法吗治校合法吗?某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这样的规定:学生迟到每次罚款某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这样的规定:学生迟到每次罚款1 1元,旷课一次罚款元
13、,旷课一次罚款2 2元,不上课间操一次罚款元,不上课间操一次罚款1 1元,不交作业元,不交作业一次罚款一次罚款1 1元,打架骂人罚款元,打架骂人罚款5 5元,吸烟罚款元,吸烟罚款1010元,损坏桌椅元,损坏桌椅罚款罚款1015010150元,损坏玻璃罚款元,损坏玻璃罚款520520元,损坏门窗罚款元,损坏门窗罚款5050100100元,迟还图书罚款元,迟还图书罚款5 5元,乱放自行车罚款元,乱放自行车罚款1 1元。元。这些规定无一例外都是违法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是这些规定无一例外都是违法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而学校却没有法律的授权,无外部行政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而学校却没有
14、法律的授权,无外部行政行为能力。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能力。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者所实施的财产罚,一般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自行设罚者所实施的财产罚,一般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自行设罚和自行罚款。该校所设定的罚款属于和自行罚款。该校所设定的罚款属于“乱罚款乱罚款”。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 3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学校对学生进行罚款无法定依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学校对学生进行罚款无法定依据,因此该种罚款无效。行政处罚法第据,因此该种罚款无效。行政处罚
15、法第5555条还规定,行政机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l 1997年年4月月30日,某校初中部二日,某校初中部二(3)班学生给学校写来匿名班学生给学校写来匿名信,反映该班班主任在管理中采取罚款做法的情况:在本学期信,反映该班班主任在管理中采取罚款做法的情况:在本学期一开学,班主任在班上收取每人一开学,班主任在班上收取每人“守纪保证金守纪保证金”20元。班纪规元
16、。班纪规定,凡与出勤有关的迟到、早退、旷课,与学生学习成绩有关定,凡与出勤有关的迟到、早退、旷课,与学生学习成绩有关的名次下降、作业漏做,与思想品质有关的班级卫生检查、宿的名次下降、作业漏做,与思想品质有关的班级卫生检查、宿舍管理、早餐纪律等都在可罚之列。经过调查,学生反映的情舍管理、早餐纪律等都在可罚之列。经过调查,学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学校经研究决定,责成该班主任立即将况基本属实。学校经研究决定,责成该班主任立即将“守纪保守纪保证金证金”退还给学生,要求这位班主任老师在班主任工作会议上退还给学生,要求这位班主任老师在班主任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并对其予以行政警告处分。作检讨,并对其予以行政警
17、告处分。l 班主任、教师行使的管理学生的权利实质上是学校的管理班主任、教师行使的管理学生的权利实质上是学校的管理权利,班主任作为学校的代表来行使学校的职权。如果学校不权利,班主任作为学校的代表来行使学校的职权。如果学校不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那么,班主任和班级就更不具备行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那么,班主任和班级就更不具备行政处罚的资格。尽管罚款是违法行为,但一些教育工作者对此政处罚的资格。尽管罚款是违法行为,但一些教育工作者对此却无明晰的认识,甚至还认为罚款利于鞭策后进。却无明晰的认识,甚至还认为罚款利于鞭策后进。l学校和教师均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和教师均不具有行政处罚权。l民事法律责任
18、是指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l 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l 我国教育法对教育刑事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教育法对教育刑事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教育法第我国教育法第7171条、第条、第7272条、第条、第7373条、第条、第777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对挪用克扣教育经费,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校舍、对挪用克扣教育经费,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场地及其他财产,明知校
19、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在招生工作中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等,且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私舞弊等,且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责任。l l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根据义务教育法第1616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扰乱教学秩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禁止侮辱、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违反此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殴打教
20、师,禁止体罚学生。违反此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 l 根据教师法第根据教师法第3535条、第条、第3636条、第条、第3737条、第条、第3838条之条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 1)侮辱殴打)侮辱殴打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 2)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击报复,构成犯罪的;(3 3)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的;(4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21、,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5 5)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作,拖欠教师工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一)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三)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类型及分析(三)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类型及分析(四)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四)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五)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五)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六)学校常见事故的预防对策(六)学校常见事故的预防对策学校的权利学校的权利l教育法教育法28条
2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
23、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依法接受监
24、督。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教师法第现。教师法第7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教师享有以下权利:了具体规定。教师享有以下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
25、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
26、训。(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 教师应当履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
27、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某校化学教师赵某参加了县教育学会组织的为期一天
28、的学术某校化学教师赵某参加了县教育学会组织的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会。事先未向学校请假,也没有和教同班课程的其他教师调研讨会。事先未向学校请假,也没有和教同班课程的其他教师调课,致使他所任教的两个班各有一节化学课没有上。学校按旷工课,致使他所任教的两个班各有一节化学课没有上。学校按旷工论处,按照本校的有关规定,扣发其当日的工资和本月全勤奖,论处,按照本校的有关规定,扣发其当日的工资和本月全勤奖,并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教师赵某依据教师法第并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教师赵某依据教师法第7 7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
29、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认为教师参加的是认为教师参加的是县教育学会学术活动,学校对其进行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对县教育学会学术活动,学校对其进行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这所学校的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诉。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这所学校的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诉。要求返回扣发的工资和奖金,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取消对其所做的要求返回扣发的工资和奖金,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取消对其所做的批评。批评。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教师所述情况基本属实。但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教师所述情况基本属实。但认为,教师既享有法
30、律赋予的权利,也应当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认为,教师既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应当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法第教师法第8 8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赵老师只强调了权利的方面,而没有遵的义务。赵老师只强调了权利的方面,而没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教学计划,没有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教学计划,没有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校做出的决定符合权限和程序,使用法律法规正确
31、,作任务。学校做出的决定符合权限和程序,使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因此决定:维持学校原处理结果。事实清楚。因此决定:维持学校原处理结果。l 张某为某校一位老师,多次申报高级教师未果,认为张某为某校一位老师,多次申报高级教师未果,认为是学校在故意为难他,遂对学校产生意见。他开始上课经是学校在故意为难他,遂对学校产生意见。他开始上课经常迟到、早下课,并有一次故意旷课常迟到、早下课,并有一次故意旷课3 3天。学校对其进行天。学校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其警告处分。但张某没有吸取教训,反了批评教育并给予其警告处分。但张某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更加与学校作对,又一次旷课达而更加与学校作对,又一次旷课达2
32、2周之久。学校最后将周之久。学校最后将其解聘,限他其解聘,限他3 3月之内自寻出路,否则停发其工资。张某月之内自寻出路,否则停发其工资。张某对学校对其解聘的行为不服,认为自己是国家事业单位人对学校对其解聘的行为不服,认为自己是国家事业单位人员,自己没有触犯法律,学校不能将其赶出校门,最多也员,自己没有触犯法律,学校不能将其赶出校门,最多也是由学校另行安排其担任其他工作。他向上级有关部门提是由学校另行安排其担任其他工作。他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出申诉。l (1 1)学校对张某的处理是符合教师法的规定的。)学校对张某的处理是符合教师法的规定的。教师法第教师法第3737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对教师条第
33、一款规定:学校对教师“故意不完成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学校可以给,学校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张某两次故意旷课,且时间较长,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张某两次故意旷课,且时间较长,故学校处理正确。故学校处理正确。l (2 2)申诉受理机关对张某的申诉做出维持学校处理)申诉受理机关对张某的申诉做出维持学校处理的决定。因为没有法律或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后的决定。因为没有法律或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后还要为其安排工作还要为其安排工作。l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组织的校外
34、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中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事故。l学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根据主体对象不同,学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根据主体对象不同,可分为可分为学校过错责任学校过错责任,学生过错责任学生过错责任,家长过家长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和和其他过错责任其他过错责任等类型。等类型。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5、:(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学生使用的学)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疏漏,或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
36、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关标准、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人参
37、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生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育教学活 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导致不良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学生,或者在履行职
38、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危险性,但未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
39、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发生伤害的;(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案例一:学生因病死亡,学校是否担责?案例一:学生因病死亡,学校是否担责?吉水县南方少林武术学校是一所实行军事化封闭式吉水县南方少林武术学校是一所实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的学校。管理的学校。2003年年11月月20日晚,杨朝晖向查房的班主日晚,杨朝晖向查房的班主任谭老师反映头痛,但校方对其病情未加过问。任谭老师反映头痛,但校方对其病情未加过问。11月月22日,杨朝晖到校医处诊治,但校医诊断不出病情。当晚,日,杨朝晖到校医处诊治,但校医诊断不出病情。当晚,杨朝晖的班主任查房时见杨身
40、体不适,仍未采取任何措杨朝晖的班主任查房时见杨身体不适,仍未采取任何措施。施。11月月23日,杨出现呼吸困难,校方才派人将杨送去日,杨出现呼吸困难,校方才派人将杨送去医院救治。第二天晚上,杨朝晖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医院救治。第二天晚上,杨朝晖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原告将校方告上了法庭。原告将校方告上了法庭。吉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吉水县南方少林武术学校吉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吉水县南方少林武术学校延误了杨朝晖的救治时机,在杨病情极为严重时才将杨延误了杨朝晖的救治时机,在杨病情极为严重时才将杨送往医院救治,导致杨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被告校送往医院救治,导致杨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被告校方有明显过
41、错,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该校方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该校赔偿死亡学生亲属各种费用合计赔偿死亡学生亲属各种费用合计42175.80元。元。原告张帅系被告学校学生。上体育课时,原原告张帅系被告学校学生。上体育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其体育教师苗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其体育教师苗追过去用手拽住张的红领巾推搡,并捣其一拳。追过去用手拽住张的红领巾推搡,并捣其一拳。张帅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张帅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经鸡西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经鸡西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
42、佳,又先后去矿总院、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矿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向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未果,向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8038.68元元。l 被告学校及教师苗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被告学校及教师苗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因原告扰乱课堂秩序,苗只拽其红领巾不符。因原告扰乱课堂秩序,苗只拽其红领巾推搡两下,有在场同学及其他教师证实。原告推搡两下,有在场同学及其他教师证实。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就学期间一直治疗。患有先
43、天性癫痫病,就学期间一直治疗。l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认为:苗在任课期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认为:苗在任课期间先后三次对原告张帅进行体罚,致原告植物间先后三次对原告张帅进行体罚,致原告植物神精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神精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证。苗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证。苗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校承担,苗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校承担,苗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的证据,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的证据,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住院营
44、养费、伙食补助费、护理人员工资,费、住院营养费、伙食补助费、护理人员工资,外出治疗住宿费,交通费,药品邮资,总计外出治疗住宿费,交通费,药品邮资,总计5950.2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日内给付。学生过错责任是指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给自己或其他学学生过错责任是指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给自己或其他学生造成伤害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造成伤害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
45、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知道自己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学生知道自己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未告知学校的;(4)学生有其他过错的。学生有其他过错的。家长过错责任是指家长因未履行其监护职责而造成家长过错责任是指家长因未履行其监护职责而造成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伤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伤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种
46、情形:种情形:(1)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未告知学校的;(2)学生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学生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被学校告知而未履行监护职责。人知道或被学校告知而未履行监护职责。(3)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5其他过错责任其他过错责任 其他过错责任是指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其他过错责任是指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其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他人的过错
47、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上海青浦某中学生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上海青浦某中学生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6名同学一起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射箭游戏射箭游戏”,围墙边满,围墙边满地的植物杆就成了他们地的植物杆就成了他们“攻击敌人攻击敌人”的最好的最好“武器武器”。在嬉戏。在嬉戏中,同学庄某的中,同学庄某的“武器武器”正好射向吴某的右眼,班主任立即找正好射向吴某的右眼,班主任立即找来吴某的父亲,将其送至医院,吴某为治疗花费了一万余元的来吴某的父亲,将其送至医院,吴某为治疗花费了一万余元的医药费。后来因赔偿费用与学校及庄某家长没有协商一致,吴医药费。后来
48、因赔偿费用与学校及庄某家长没有协商一致,吴某家长将学校和庄某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某家长将学校和庄某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点评: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在校园伤害案中占有很大比点评: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在校园伤害案中占有很大比例。由于这类事故的加害人为另一学生,学校大多认为其不应例。由于这类事故的加害人为另一学生,学校大多认为其不应为这类事故为这类事故“埋单埋单”。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
49、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本案中,吴某在中午放学后,约了6名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同学一起来到学校最北边的围墙处,在那里玩“射箭游戏射箭游戏”,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都具有一定危险性,学校因疏于管理,未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都具有一定危险性,学校因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劝阻,结果导致
50、吴某受伤,法院审理后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劝阻,结果导致吴某受伤,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学校对围墙边的植物杆未及时清理,且在学生游戏认为,由于学校对围墙边的植物杆未及时清理,且在学生游戏时未及时制止,属管理不当,负次要责任,承担时未及时制止,属管理不当,负次要责任,承担20的赔偿责的赔偿责任。任。l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一、现场紧急处置二、向有关部门报告三、调查取证四、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五、协商六、调解七、诉讼八、仲裁九、保险十、处分 某小学下第二节课后,小学生王某冲出教室,准备到操场去上体育课,但因其下楼速度过快而失足跌倒,并将前面同时下楼的学生张某撞倒,造成张某前臂骨折。张某的父亲遂将学校和王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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