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要求。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3.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挡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4.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内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等设施,并采用明显记号标识。严禁在离地下管线、承压管道1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5.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6.机械运行中,不得接触转动部位。在修理工作装置时,应将工作装置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将悬空工作装置垫上垫木。7.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
2、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掩埋深度和土质情况由技术人员确定。8.机械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9.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土体有可能坍塌;(2)地面涌水冒浆,机械陷车,或因雨水机械在坡道打滑;(3)遇大雨、雷电、浓雾等恶劣天气;(4)施工标志及防护设施被损坏;(5)工作面安全净空不足。10.机械回转作业时,配合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需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必须将机械停止回转并制动。11.雨期施工时,机械应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位置。12.机械作业不得破坏基坑支护系统。13.行驶或作业中的机械,除驾驶室外的任何地方不得有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