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接受服务方):_乙方(提供服务方):_甲乙双方就速录服务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地点和时间_二、价格及付款方式1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_%,即人民币_元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服务后_结清。服务费为人民币_元/7小时。4小时以内价格减半计收。4到7小时视为7小时。晚七点以后1小时算2小时。若服务时间超过1天,不同日期的小时数不累加。2需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元。三、甲方义务1保证乙方速录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使乙方得以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2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3甲
2、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通知乙方,否则甲方的预付款不予退还。四、乙方义务1速录员提前30分钟到达服务现场。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对此乙方保证尽量避免。)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即将文本资料以软盘方式交给甲方。乙方需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有必要乙方可在甲方的监督下当时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4乙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并全额退还甲方的预付款,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五、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甲方(盖章):_乙方代表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