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看录像应注意观看录像应注意1、火灾惨烈场景;2、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数量;3、相关人员被追究的法律责任.近期火灾案例 2009年6月5日,成都9路公交车火灾,造成28人死,73人受伤。近期火灾案例2009年6月21日3时17分,安徽省凤阳县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43人受伤。近期火灾案例 6月21日清晨8时,我市南屏泰桦广场小区配电房发生火灾爆炸;同日香洲实验学校对面,因工人接驳燃气管道时,不慎将有气的燃气管道挖破,喷射而出的燃气被点燃,火焰喷出3米多高;6月23日,拱北莲花路木棉酒店一工人在电焊时,火花引燃地沟内不明液体,该焊工被烧伤。近期火灾案例 2009年年7月月
2、11日日11时,时,南屏一轮胎店突发大南屏一轮胎店突发大火,火,店中新进货的店中新进货的新轮胎半数化为乌有。新轮胎半数化为乌有。轮胎修补店的熊熊大轮胎修补店的熊熊大火也殃及到隔壁店铺火也殃及到隔壁店铺及二三楼住户。及二三楼住户。南屏一轮胎店突发大火南屏一轮胎店突发大火 店中半数新轮胎化为乌店中半数新轮胎化为乌有有7月15日凌晨,位于河南偃师市顾县镇的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我国火灾最突出的特点和根本原因(一)火灾最突出特点:“三多一少”1、火灾次数多 2、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多 3、人员伤亡多 4、后人吸取教训的少(以下火灾案例,都是因为燃放烟花引起)案例1:深圳舞王歌舞厅火灾 深圳龙
3、岗2019年“920”火灾造成44死亡,88人受伤,火灾是由于舞台上燃放烟火所致火灾是由于舞台上燃放烟火所致。当晚该俱乐部内约有近千人,事故亡者多为浓烟烟熏、踩踏致死。深圳舞王歌舞厅火灾案例2: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火灾 月31日23时55分,一些年轻人在“拉丁”酒吧内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所致。酒吧建筑面积198平方米的,过火面积30平方米。案例3:中央电视台在建建筑火灾 2009年2月9日20时27分,中央电视台新址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位消防人员牺牲,6人受伤(其中5名消防员,1名为央工作人员)。原因:中央电视台雇用了湖南某烟花公司
4、,擅自在失火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擅自在失火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数百枚礼花弹放了数百枚礼花弹。中央电视台在建建筑火灾我国火灾的特点和根本原因(二)根本原因 1、社会总体的消防意识和法规意识淡薄 2、公民的消防知识缺乏 要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必须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必须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律意识;二是要让公民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第一节 消防法律责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负以下责任:一、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三、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四、民事责任第一节 消防法律责任一、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 7 种罪)1、放火罪(刑法114条、115条)2、失火罪(刑法115条)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刑法397条)4、消防责
5、任事故罪(刑法139条)5、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134条)6、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136条)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刑法146条)1、放火罪(刑法114条、115条)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2、失火罪 失火罪失火罪 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
6、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限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谢锡光为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
7、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限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4、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违反爆炸、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限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8、(刑法第134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在期徒刑。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9、: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据本条规定处罚。第一节 消防法律责任二、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4、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
10、停业 5、行政拘留第一节 消防法律责任三、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引咎辞职、开除公职、撤职、降职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等(惠来县隆江镇各级领导干部为例)第一节 消防法律责任 四、民事责任:因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物损失要承担经济赔偿五、火灾的四种责任 1、直接责任 2、间接责任 3、直接领导责任 4、领导责任典型案例典型案例 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恶性火灾 2019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恶性火灾,死54人,伤70人。基本情况 吉林市中百商厦位于吉林市解放大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共有五层楼。商厦的第一层和第二层是商场,第三层是洗浴中心,第四层是台球厅,第五层是歌舞厅。起火地点在商
11、场二层。火灾起因20192019年年2 2月月1515日日9 9时许,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的时许,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的于于红新红新将柜台内的纸包装箱送往将柜台内的纸包装箱送往3 3号仓库的途中号仓库的途中点燃香烟。当其到达点燃香烟。当其到达3 3号仓库内放纸包装箱时,号仓库内放纸包装箱时,不慎将吸剩下的烟头掉落在地上,不慎将吸剩下的烟头掉落在地上,随意踩了两脚,在并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离开了仓库。当日11时许,烟头将仓库内物品引燃,火势蔓延到吉林市中百商厦楼内引发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余人受伤、财产损失400余万元。(负直接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时定为失火罪)火灾经过当时,负责消防监控
12、室监控的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擅自离开值班室,未有监控,因而未及时发现起火并报警,延误了报警时机。火灾发生后,两人违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中规定的紧急通知浴池和舞厅人员由边门疏散的要求,未能及时有效组织群众疏散,致使顾客及浴池和舞厅人员在发生火情后未能逃生。(负间接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时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造成火势蔓延根源 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长马春平在任职期间,于2019年12月29日收到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消防科向该商厦下达的公消限(99)第21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当即召开会议研究改正落实措施
13、,但对该通知书第八条即库房有电缆线穿过、与商场有窗户连通、货物超储的改正要求未落实。由于这一失职行为,致使“215”火灾,由起火点仓库与商场窗户连通,蔓延至楼内。(负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时定为消防责任事故罪)审判现场责任认定 在这场火灾中,7人被提起公诉,6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直接责任 于红新 商场雇员 犯失火罪 判刑7年2、领导责任 刘文建 商场总经理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 判刑6年3、直接领导责任 赵 平 副总经理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 判刑5年4、直接领导责任 马春平 保卫科长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 判刑4年5、间接责任 陈 忠 副保卫科长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刑3年半6、间接
14、责任 曹明君 科 员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刑3年7、李爱民 商场防火员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吉林市中百商厦“25”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吉林省委同意刚占标引咎辞去吉林市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的请求。(行政处分)第二节第二节 消防职责与义务消防职责与义务 新消防法的主要特点:、法律责任更为明确。“消防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鉴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松紧有度,更加有利于增强各单位以及全体公民遵规守法的自觉性。一方面,放松了对普通工程项目消防设计的规定,由原来的审核、验收变为备案、抽查;另一方面,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关违
15、法行为,由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才处罚,变为当场处罚(“三停”,不停者罚款30万;如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检查或查不合格即使用者责令停业并罚款。)、直接把各种违反消防法规的相应处罚以及罚款数额写进消防法(国家立法)。第二节第二节 消防职责与义务消防职责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年10月月28日由全国人大通过,日由全国人大通过,2009年年5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P1)共七章共七章74条条新消防法的方针、原则:新消防法的方针、原则: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防消结合(P1)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法监管、单位全面负单位全面负责责、
16、公民积极参与、公民积极参与(P1)(如如公共娱乐场所的消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应当由经营防安全,应当由经营者负责者负责)第二节第二节 消防职责与义务消防职责与义务一、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十六、十七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第3款)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一、单位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17、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P4)一、单位职责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单位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
18、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P5)一、单位职责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第四十四条第3款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二、消防责任人职责:公安部61号令第六条 单位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19、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公安部61号令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
20、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
21、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四、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四、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法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四、建设单位消防职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2、应当进行抽查。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四、建设单位消防职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四、建设单位消防职责(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
23、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职责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职责(P4)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
24、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职责 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2款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燃材料。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P9)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疏
25、散。六、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职责 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职责:消防法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六、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职责 消防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
26、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六、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职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P6)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七、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七、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消防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
27、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P2)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七、公民的职责和义务 消防法第四十四条消防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严禁谎报火警。禁谎报火警。(P9)第三节 对未造成严重后果
28、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设单位: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全
29、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P12)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建设单位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对违法
30、行为的处罚 对于建筑物使用单位、经营单位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P13)(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
31、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人员密集场所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
32、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P15)人员密集场所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P15)对电器、燃气用具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的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33、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三)谎报火警的;(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对违法个人的处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P14)对违法个人的处罚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
34、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对违法个人的处罚(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P14)(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公安机关
35、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36、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消防法第七十条第3款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第4款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第5款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