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忆?国际结算的含义什么是代理行银行处理国际业务机构设置的主要类型什么是账户行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法票据法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第四节第四节 本票本票第五节第五节 支票支票 Key WordsIn this chapter,you will learn:三种重要的流通票据 The three important negotiable instruments流通票据的功能 The functions of a negotiable instruments每种
2、票据的特征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instrument 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纽约 商品 现金 巴黎 美国商人A 法国商人B 现金 商品美国商人D 法国商人C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一、起源起源 世界世界:古希腊、古罗马出现古希腊、古罗马出现“自笔证书
3、自笔证书”,是票据的雏,是票据的雏形。形。意大利于公元意大利于公元12世纪,出现世纪,出现“兑换证书兑换证书”17世纪,支票起源于荷兰世纪,支票起源于荷兰中国中国:唐朝唐朝:柜坊业;:柜坊业;帖帖=支票;飞钱支票;飞钱=汇票;汇票;明末:庄票明末:庄票 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二、二、what is a negotiable instrument?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票据是国际结算中用以抵消国际间债权债务的,具有流通及支付手段的
4、信用工具,它的产生和普及开启了非现金结算的历史。现代国际结算的基本方法是非现金结算,票据在非现金结算中担任着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角色。在商务实践中,它又被赋予了可流通转让的功能和反映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功能。它被誉为“有价证券之父”,在它之后,又衍生出一系列代衍生出一系列代表商业上的各种权利的凭证,表商业上的各种权利的凭证,如商业发票、货运单据、股息凭证等被称为是广义的票据。我们在本章中要讲述的票据则是狭义的票据。第三章第三章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三、票据的基本特征三、票据的基本特征 (一一)设权性设权性(right to be paid)票据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和义务便票据
5、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和义务便随之而确立。随之而确立。(二二)无因性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指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指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三三)要式性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要式不要因。要式不要因。第三
6、章第三章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四四)流通性(流通性(negotiability)票据的流通性,是指在法定的合理时限内,票据经过背书,交付而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后手,手续简便但效力明确。首先,票据转让不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其次,票据受让人取得票据全部的权利。善意的并给付对价对价的受让人的票据权利优于先手。再次,强调的对受让人票据权利的保护,在对票据偷窃以后受让人权利保护方面尤为突出。可以支持一项简单交易之物第三章第三章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 (五)文义性(五)文义性 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均以票据上记载的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均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依据,不受票据上所载文字以外
7、的事由影响。字为依据,不受票据上所载文字以外的事由影响。(六)提示性(六)提示性 票据权利有票据本身所证明。当债权人行使票据权利有票据本身所证明。当债权人行使票据赋予他的权力时必须出示该票据。票据赋予他的权力时必须出示该票据。(七)返还性(七)返还性 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后,应将票据返还给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后,应将票据返还给付款人。付款人。(八)金钱债券(八)金钱债券 票据的给付标的物是金钱。票据的给付标的物是金钱。(九)债权证券(九)债权证券 反映了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的债权关系。反映了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的债权关系。Chapter 3 Credit InstrumentsChapter 3
8、Credit Instruments四、票据的作用四、票据的作用 1、支付功能(、支付功能(As a means of payments);2、信用功能(、信用功能(As a credit instrument););3、流通功能(、流通功能(As a transferable instrument).请依据票据的性质,分析:案例一:2019年2月20日,新时代服装厂与大福布料厂签订了购销40万元布料的合同。新时代服装厂向大福布料厂出具了一张以工商行某分行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00883109号。该汇票的记载事项完全符合票据法的要求。大福布料厂将该汇票贴现给了建行某分行。在建行某分行向承兑行提
9、示付款时,工商行某分行拒付。理由是:大福布料厂所供布料存在瑕疵,新时代服装厂来函告知,00883109号汇票不能解付,请协助退回汇票。建行某分行认为,工商行某分行拒付违反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1)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票据的无因性,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建行某分行并不知大福布料厂违约供货的事实通过贴现善意取得00883109号汇票,该汇票是具备票据法上规定票据记载事项的有效票据,工商行某市分行在审核背书连续及持票人合法身份后就应该予以付款,而无权以大福布料厂与新时代服装厂之间购销合同具有瑕疵而拒绝付款。(2)我国(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
10、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因此,本案中,建行某分行再遭拒付,其有权向出票人新时代服装厂行使追索权,也可对工商行某市分行提起民事诉讼。五、流通票据的当事人(Parties to a negotiable instruments)(一)基本当事人:1、出票人(Drawer):签发汇票或支票的当事人。A drawer is the person who draws a bill of exchan
11、ge or a check upon the drawee for the payment of a certain amount of money.2、付款人,受票人(Drawee):接受票据提示之人。A drawee is the person upon whom a bill of exchange or a check is drawn.He is also known as the addressee of a draft.3、收款人(Payee):有权收款或有权指定他人收款的当事人。A payee is the person to whose order the drawee is
12、 to make payments or to whom the money is to be paid.(二)其他当事人(Other parties):1、承兑人(Acceptor):如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如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字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的指示在一约定的时间票上签字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的指示在一约定的时间对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对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即承兑。作出承兑之人为承兑人。即承兑。作出承兑之人为承兑人。If and when the drawee agrees and assents to the order in wri
13、ting addressed to him on a bill of exchange by signing his name on its face,indicating that he will pay on due date,the drawee will become an acceptor.2、背书人(Endorser):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以转让票据权利的原票据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及持有票据的人。When a payee or a holder signs his name on the back of an instrument for the purpose o
14、f transferring it to another person,his endorsee or any subsequent holder of the instrument。3、被背书人(Endorsee):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中记明的受让人。An endorsee is the person to whom an instrument is endorsed,he is the holder of an instrument,which has been transferred by the endorser.4、持票人(Holder):占有票据的当事人。A holder is th
15、e possessor of an instrument,namely the payee,the endorsee or bearer.He may sue,if needed,on the instrument in his own name.收款人收款人 被背书人被背书人 执票来人执票来人 拥有请求付款和承兑权利;追索权利;转让票据权利。第三章第三章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持票人分为对价持票人与正当持票人 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在获得票据时支付了对价或已由前手支付过对价的持票人。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善意持票人,即为一持
16、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票面完整合格 (2)未过期 (3)善意的支付了对价 (4)获得票据时未曾获悉其转让人对该票的权利缺陷正当持票人的权利: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其他权益或请求的约束。不受其他权益或请求的约束。A以一张以其本人为收款人的汇票转让给B,B以此汇票为礼物赠送给C,C转让给D,D付了对价,可以成为正当持票人,则其权力可以优于_;当汇票遭到拒付时,D可以向任何人进行追索,而C不能向_追索,因_没有付对价。不受相对抗辩的约束。不受相对抗辩的约束。抗辩: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以各种合法的事由而拒绝的行为。分为相对抗辩和绝对抗辩。相对抗辩: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绝对抗
17、辩:因票据本身缺乏有效要件而形成的抗辩。第三章第三章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相对抗辩主要有三种:对价欠缺;对空白票据或要件票据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的补齐行为;票据未经合法交付。绝对抗辩 当事人无行为能力 伪造或未经授权的签字 重大变造第三章第三章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5、保证人(Guarantor):对汇票债务人的债务做担保的当事人,按常规应有非票据债务人担任。A guarantor is the person who guarantees the acceptance and payment of a bill of exchange,though he is not a p
18、arty liable thereto.第三章第三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二节 票据法票据法第三章第三章 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法票据法一、票据法的含义 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种类、票据形式及票据当事人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种类、票据形式及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票据法有广义和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票据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法,又称实质意义上的票据法,包括以各种法规表现出来的关于票据的规定,包括专门的票据法,也包括民法,刑法,诉讼法和破产法等法规中有关票据的规定。比如刑法中有关于伪造有价证券的规定;民法中有关于民事代理,票据资金,票据原因等规定;破产法中
19、涉及票据出票人,背书人受破产宣告的规定等等。我们常讲的票据法,是狭义的票据法,指的是关于票据的专门立法,是形式意义上的票据法。第三章第三章 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法票据法二、票据法调整的对象二、票据法调整的对象 票据法调整的对象是票据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票据法调整的对象是票据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在开立,交付流通直至最后票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在开立,交付流通直至最后票据款项得以给付,完成其债权债务清偿的整个过程据款项得以给付,完成其债权债务清偿的整个过程中,各自承担票据责任或取得票据权利的各种关系中,各自承担票据责任或取得票据权利的各种关系人。人。票据的基本当事人(票据的基本当事人(
20、immediate parties)有三)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又会引出一系列附属当事人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又会引出一系列附属当事人(remote parties):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持票人,: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持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在一定情况下,同一主体可能承兑人,保证人等。在一定情况下,同一主体可能具备多重的当事人身份。具备多重的当事人身份。第三章第三章 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法票据法三、西方国家的票据法体系三、西方国家的票据法体系 (一一)法国票据法体系法国票据法体系 (二二)德国票据法体系德国票据法体系 (三三)英美票据法体系英美票据法
21、体系 在以上三大票据法体系中,法国票据法后来经过在以上三大票据法体系中,法国票据法后来经过修改转向了德国票据法体系,不再作为独立的票据法修改转向了德国票据法体系,不再作为独立的票据法系存在。一般认为,目前国际上尚存的票据法体系只系存在。一般认为,目前国际上尚存的票据法体系只有两个,即欧洲大陆票据法体系和英美票据法体系,有两个,即欧洲大陆票据法体系和英美票据法体系,这两大票据法体系在实质上并无大的不同。这两大票据法体系在实质上并无大的不同。第三章第三章 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法票据法四、国际票据法四、国际票据法 进入进入20世纪后,票据法的国际统一问题世纪后,票据法的国际统一问题被正式提上日程。票据
22、法的国际统一经过了被正式提上日程。票据法的国际统一经过了三个阶段,并产生了三个国际票据法三个阶段,并产生了三个国际票据法(草案草案)。1、海牙统一票据法、海牙统一票据法 2、日内瓦统一票据法、日内瓦统一票据法 3、联合国统一票据法、联合国统一票据法 第三章第三章 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法票据法五、中国票据法五、中国票据法 1988年年12月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了银行汇票、商业制定了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了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等六种信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等六种信用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并对票据的
23、签发和使用做用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并对票据的签发和使用做了具体的规定。了具体的规定。2019年年5月月1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真正规范的票据法。至此,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真正规范的票据法。至此,我国的票据法体系终于形成。我国的票据法体系终于形成。2019年年8月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进行了修员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进行了修正,使其更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生活的需要。正,使其更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生活的需要。一、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及分类票据权利的概念及分
24、类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是一种金钱债权,包括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是一种金钱债权,包括两种权利,两种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是指票据的债权人依法要求票据的是指票据的债权人依法要求票据的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人按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付款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人按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的权利。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是指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25、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其他费用的权利。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而追索权一般是在行使付款请求权后才使用的权利,而追索权一般是在行使付款请求权后才使用的权利,故称第二次请求权。故称第二次请求权。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票据权利及票据抗辩(二)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二)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1)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 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受取得。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这种取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
26、这种取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因公司合并而取得等。取得,因公司合并而取得等。第三章第三章 补充补充从票据取得的主观状态看,分为从票据取得的主观状态看,分为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和和恶意取得恶意取得。持票人在善意和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依持票人在善意和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依照票据法规定方式,支付对价后取得的票据,照票据法规定方式,
27、支付对价后取得的票据,为善意取得。持票人善意取得的票据,应当为善意取得。持票人善意取得的票据,应当享有票据权利。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人明知转让票据者无处分或交付持票人人明知转让票据者无处分或交付票据的权利,或者虽然不是明知但应当或者票据的权利,或者虽然不是明知但应当或者可能知道让与人无处分权而由于过错或疏忽可能知道让与人无处分权而由于过错或疏忽大意未能得知而取得票据,为恶意取得。持大意未能得知而取得票据,为恶意取得。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人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的取得有两项限制:的取得有两项限制:第一,
28、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第一,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或者有重大过失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或者有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第二,以无偿或者不以相当对价,第二,以无偿或者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据权利。第三章第三章 补充补充(2)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票据债权人请求票据债务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票据债权人请求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行为。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人履行其
29、票据债务行为。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债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债务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务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据债权人为防止其票据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据债权人为防止其票据权利的丧失,依票据法规定而采取的行为。例如,权利的丧失,依票据法规定而采取的行为。例如,为防止追索权的丧失,采取作出拒绝证书的方式。为防止追索权的丧失,采取作出拒绝证书的方式。(三)票据的丧失及票据权利的补救(三)票据的丧失及票据权利的补救票据丧失:灭失、遗失或被盗的等原因而使持票据丧失:灭失、遗失或被盗的等原因而使持
30、票人脱离了对票据的占有。票人脱离了对票据的占有。票据权利的补救:公示催告制度;普通诉讼制票据权利的补救:公示催告制度;普通诉讼制度度(四)(四)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权利时效 票据上的权力将因为持票人提示付款,票据上的权力将因为持票人提示付款,而付款人根据票据记载支付票据金额而消而付款人根据票据记载支付票据金额而消灭。但若持票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票据权灭。但若持票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票据权利,也会导致票据权利的消灭。各国票据利,也会导致票据权利的消灭。各国票据法规定不一。法规定不一。二、利益返还权二、利益返还权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因票
31、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金额相当的利益。三、票据抗辩三、票据抗辩(一)(一)票据抗辩的概念票据抗辩的概念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二)对票据抗辩的限制(二)对票据抗辩的限制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2、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除外。回忆:票据的概念票据的概念票据的特性票据的特性票据的功能票据的功能票据的当事人票据的当事人票据法的概念票据法的概念第三章第三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三节 汇票票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一、汇票的含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19年年5月月10日八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日八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解释:的解释:“汇票是出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33、人的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据。”英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是:英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是:“汇票是由出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令向来人无条件支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令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 1、汇票是出票人的书面命令 汇票就是出票人签发的,命令付款人向收款人付款的书面指示。汇票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否则就无法签字;汇票是一种命令,而不是请求,商量,或者征求意见等。2、汇票的付款命令是无条件
34、的 无条件意味着付款不能有限制或者附带条件,即不能有先决条件。如果付款命令附加了先决条件,则这张汇票就是无效汇票,不具备法律效力。3、汇票的三个当事人的关系 首先,是出票人,一般说即是出口方,向进口 商发出此付款命令责令后者付款。其次,是受票人,通常是进口方(或进口方的往来银行)。再次,是收款人,收款 人可能是出票人本人即出口方本人,也可能是出口方的开户往来银行。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二、汇票的内容 指汇票上记载的项目。按照其性质和重要性不同,可以分为三类。绝对必要记载项目绝对必要记载项目相对必要记载项目相对必要记载项目汇票的任意记载项目汇票的任意记载项目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
35、节 汇票汇票(一)绝对必要记载项目(一)绝对必要记载项目1、the word“exchange”2、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支付命令:支付命令:(please)pay to the order of would you please pay to the order of 无条件性:传达的付款命令不能以其他行无条件性:传达的付款命令不能以其他行为或事件为先决条件。为或事件为先决条件。Eg:pay to the order of a the sum of pound sterling one thousand only provided t
36、hat the good are up to the standard of the contract注:注:隐含的条件,即存在特别基金条款隐含的条件,即存在特别基金条款(明确规定汇票付款资金来源于某一特(明确规定汇票付款资金来源于某一特定帐户或某一特定的来源)。请判断下定帐户或某一特定的来源)。请判断下列是否有效列是否有效 pay a usd 100 out of the sales profits of cotton sweaters.pay a usd 100 from no.2 account.pay a usd 100,debit no.2 account drawn under L
37、/C no.2 dated issued by bank of china,shanghai 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绝对必要记载项目绝对必要记载项目3、Amount p32 是一笔确定的货币金额,而非其他形式的有价资产。是一笔确定的货币金额,而非其他形式的有价资产。要求大小写一致,否则按惯例以大写为准。但我国认要求大小写一致,否则按惯例以大写为准。但我国认为无效。为无效。(1)票面金额带有利息)票面金额带有利息:pay to the order of B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pounds plus interest calculated at t
38、he rate of 3%per annum from the date of payment.(英否英否)(2)带有分期付款记载)带有分期付款记载:pay to by ten equal consecutive monthly installments.(日否)(日否)(3)带有支付其他货币记载的)带有支付其他货币记载的:pay to.converted into US dollar at current rate of exchange 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绝对必要记载项目绝对必要记载项目4、name of drawee 即受票人,接受汇票无条件支付命令的人。即受票人,接受
39、汇票无条件支付命令的人。A和和B;A或或B5、name of payee汇票上记载的债权人,汇票上记载的债权人,“抬头抬头”。分以下几种:。分以下几种:(1)restrictive order:pay to the order of B co.only./not transferable(2)demonstrative order:pay to the order of B co.;pay A(3)bearer order:pay to bearer ;pay to B or bearer (我国及日内(我国及日内瓦不允许)瓦不允许)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6、Date of is
40、sue 是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汇票的签发日。是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汇票的签发日。目的:确定汇票到期日;确定汇票提示期限;确定票据权目的:确定汇票到期日;确定汇票提示期限;确定票据权利时效期限的依据;判断票据行为人行为能力的依据。利时效期限的依据;判断票据行为人行为能力的依据。7、Signature of the Drawer 确定票据债务人必须承担票据债务的根本依据。确定票据债务人必须承担票据债务的根本依据。注意:汇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票据的要式性)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二)相对必要记载项目1.Place of Issue 出票人签发汇票的地点。2.Pla
41、ce of Payment 汇票金额的支付地点。3.Tenor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的日期。分为即期和远期:即期付款:at sight.On demand.upon presentation 远期付款:出票人命令付款人在将来某个时间付款。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出票后定期:汇票的付款期限为出票日后的一个确定日期。30 days after date见票后定期:付款人第一次见票后的一个确定日期作为付款期限。90 days after sight确定日期:在某个确定日期付款。特定时间后定期。(英国)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注:(计算日期的方法)(1)算尾不算头:
42、起算日不包括在内,而最后一天是付款到期日。eg:出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于3.31出票,则到期日为_.(2)月为日历月:以月计算的不考虑每月的具体天数,一律以相应月份中的同一日期为到期日,若无同一日期则为该月最后一天。eg:1.31承兑的见票后一个月付款,则到期日_。(3)先算整月,后算半月,半月以15天。eg:8.31后一个半月为_。(4)节假日顺延。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 实际业务中,汇票上还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地点等内容。如果没有记载相关内容的处理方式:(1)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2)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3
43、)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三)汇票的任意记载项目1、出票条款出票条款2、“付一不付二付一不付二”条款条款:pay the first(second being unpaid);pay the second3、担当付款人(担当付款人(Person designated as payer)和预备付款人()和预备付款人(Referee in case of need)在出票时注明或付款人在承兑时指定代付款人执在出票时注明或付款人在承兑时指定代付款人执行付款的银行,行付款的银行,payable at bank of Europ
44、e;在汇票未获承兑或者未获付款时,持票人可以请在汇票未获承兑或者未获付款时,持票人可以请求承兑或者付款的对象,相当于第二付款人。求承兑或者付款的对象,相当于第二付款人。in case of need refer to ABC co.,London 4、“免作拒绝证书”,“免作拒付通知”和“免于追索”等。Notice of dishonor excused for A co.signed Without recourse to us For A company signed 汇票的样本汇票的样本Exchange for 1000 13th Dec.20-shanghai At thirsty d
45、ays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Pay to the order of B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pounds Drawn under Bank of Europe Irrevocable L/C No.205581 dated 20th Nov.To:C Company For A Company,shanghai signed思考2019年年4月月3日,百花商店与兴达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日,百花商店与兴达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其中约定:兴达公司在通化设立分公司,与百花商店其中约定:兴达公司在通化设立分公司,与百花商店联营
46、家用电器,兴达公司给百花商店的商品按进价供联营家用电器,兴达公司给百花商店的商品按进价供应,贷款结算办法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承兑期为应,贷款结算办法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承兑期为6个月,按实销售额结算贷款。合同有效期从签发汇票个月,按实销售额结算贷款。合同有效期从签发汇票之日起之日起 2000年年7月月10 止。止。2019年年9月月18,百花商店,百花商店经理持经理持“联营合同书联营合同书”至其开户银行通化信用社,请至其开户银行通化信用社,请求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通化信用社遂与百花商店签订求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通化信用社遂与百花商店签订了承兑协议,内容为: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为兴达公了承兑协议,
47、内容为: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为兴达公司,付款人百花商店,汇票金额司,付款人百花商店,汇票金额120万元,承兑银行万元,承兑银行通化信用社,汇票申请人百花商店。嗣后,百花商店通化信用社,汇票申请人百花商店。嗣后,百花商店签发了签发了 X11623567号汇票,因通化信用社不具有银行号汇票,因通化信用社不具有银行承兑资格,该社主任李某持承兑资格,该社主任李某持X11623567号汇票到通化号汇票到通化建行找到该行会计科长陈某,要求代盖通化建行章。建行找到该行会计科长陈某,要求代盖通化建行章。陈某就在该汇票签发栏内盖上通化建行公章,未在承陈某就在该汇票签发栏内盖上通化建行公章,未在承兑银行栏内盖章,该
48、栏空白。后交给李某,李某转给兑银行栏内盖章,该栏空白。后交给李某,李某转给百花商店经理。同年百花商店经理。同年9月月28,百花商店经理将汇票送,百花商店经理将汇票送交兴达公司。交兴达公司。请问:该汇票是否为有效票据请问:该汇票是否为有效票据?答:该汇票为无效汇票。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未记载其中之一的,汇票无效。本案中的银行汇票承兑栏内无承兑人签名或盖章,无承兑人即无付款人,欠缺法定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从申请承兑时当事人意思表示来看,通化建行经办人并没有承兑的意思表示,也未在承
49、兑栏内盖章。从票据实质要件而言,通化信用社不具有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以,其与百花商店所订银行承兑协议是无效的。由此可见,该汇票是欠缺付款人、出票人不合格的无效银行汇票,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节第三节 汇票汇票三、汇票行为 1、出票(issue)2、背书(endorsement)3、提示(presentation)4、承兑(acceptance)5、付款(payment)6、退票(dishonor)7、拒绝证书(protest)8、追索(recourse)9、参加承兑(acceptance for honor)10、保证(guarantee)出票(
50、Issue)Issue:To issue a draft comprises two acts to be performed by the drawer.One is to draw and sign a draft;the other is to deliver it to the payee.2.EndorsementIt is an act of negotiation.Prerequisites for a valid endorsement.endorsement就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就是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的被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在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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