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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2022《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要点内容PPT课件(带内容).pptx

1、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文学习 汇报:XXX时间:XX月XX日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行动计划解读行动计划全文学习010201为实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到,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535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123万户,年均增长14.9%,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1.7万

2、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省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4年力争达到53%。到2024年,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创业创新的主阵地、就业富民的主载体 行动计划明确,要大力引进省外企业和境外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存活率。通过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纳规入统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存量临退规企业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2024年,力争全省“四上企业”户数达到23241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5730家、规模

3、以上工业企业6500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1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911家。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园区等资源,加快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电商创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主体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积极自主创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高管等携成果自主创业;引导创业者抢抓机遇,大力开展新型创业;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裂变一批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

4、模式的创业企业。加速培育市场主体 在培优扶强工程方面,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设立专项资金,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技术进步与改造升级、产业链协同、供应链稳定等关键环节,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梳理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按照产业链组织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助力融入大企业产业链。推动大企业帮助配套中小微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巩固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引导大企业向民营、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

5、大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中小企业、商业综合体等探索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的新模式。鼓励各州(市)培育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创新平台、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行动计划显示,云南省将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和客户综合

6、贡献水平,优化定价模型,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聚焦企业反映的融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扩大信贷投放,促进产融结合。利用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加大对信誉好、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与银行合力增强企业获贷能力,提高企业获贷率。落实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支持省股权交易中心完善“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服务功能,发挥专业团队作用,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挂牌服务、上市辅导、直接融资培训、专场融资对接等投融资服务。在数字赋能工程方面,将加快产业园区通信网络、数字化终端、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园区要素资源的网络化

7、汇聚和高效配置。鼓励工业互联网进园区,实现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加力助企纾

8、困,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通过3年努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535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123万户,年均增长14.9%,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1700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省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4年力争达到53%。到2024年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对税收、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持续显现,以高技术制造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层次逐步升级,结构

9、更趋合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1.加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加快构建民营经济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培育体系,以更加便捷的注册登记让企业“生得下”,以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让企业“活得好”,以更加简易的注销流程让企业“退得了”。大力引进外地企业和境外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存活率。2.强化载体建设。推动各地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园区

10、等资源,加快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电商创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现有载体提档升级,提升专业化、集成化服务能力。支持搭建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市场推广等功能齐全、线上线下协同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科创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3.加强创新创业服务。高水平办好“创客中国”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扩大赛事影响,加强参赛项目赛后跟踪扶持,助力参赛企业全面提升能力,参赛项目尽快落地发展。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云南分会场活动,依托“云南

11、双创”等平台,加大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宣传力度。4.支持自主创业。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主体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积极自主创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高管等携成果自主创业;引导创业者抢抓机遇,大力开展新型创业;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裂变一批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5.推进“个转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主体自愿、依法登记,部门协作、高效服务”的原则,鼓励支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达

12、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4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7.5万户以上。6.加快“小升规”。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精准服务。通过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营业收入已达规模但未纳规入统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存量临退规企业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2024年,力争全省“四上企业”户数达到23241家,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57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500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8100家、规模以上服

13、务业企业2911家。1.实施企业培优专项行动。聚焦工业强基重点领域、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全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制定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到2024年,全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家,力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80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5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全面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与发展质量,推动产业园区加快培育一批

14、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2024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328户,较2021年净增1273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12490户,较2021年净增2800户。3.加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设立专项资金,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技术进步与改造升级、产业链协同、供应链稳定等关键环节,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指导民营、中小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练就更多独门绝技,提供更多市场占有率高、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化、项目

15、化等形式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供给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突出问题。1.推动重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积极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4年打造30个以上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60个以上示范性智能制造项目、6个以上示范性工业互联网应用基地。2.促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结合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园区通信网络、数字化终端、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园区要素资源的网络化汇聚和高效配置。鼓励工业互联网进园区,实现资源在线化

16、、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3.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产品和服务,提升民营经济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针对不同行业民营、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广应用集中采购、资源融合、共享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解决方案,以及线上采购与销售、线下最优库存与无人配送、智慧物流相结合的供应链体系与分销网络。1.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在技术研发、标准制

17、定、专利布局、绿色发展等方面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创新链。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成果库、需求库、专利库向民营、中小企业免费开放,探索开展供需双向“揭榜”。2.推广一批产业链融通发展模式。梳理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按照产业链组织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助力融入大企业产业链。推动大企业帮助配套中小微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巩固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引导大企业向民营、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大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3.推出一批“

18、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中小企业、商业综合体等探索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的新模式。鼓励各州(市)培育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创新平台、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力争每年推出10个左右融通发展典型案例。4.构建一批供应链金融解决典型模式。统筹发挥“政银企保”对接机制作用,组织产业链龙头企业学习商票保贴融资等先进经验,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典型引路。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将良好信用延伸至上下游民营、中小企业及配

19、套企业。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强化产业链整体融资支持力度,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1.实施融资便利专项行动。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政策联动、部门联动,构建较为完善的民营企业融资政策体系。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为地方法人机构扩大民营小微领域金融投放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支持。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尽职免责、内部转移定价等内部制度,持续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增量、扩面、降价”目标,持续提升续

20、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稳步增加首贷户数。力争到2024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和客户综合贡献水平,优化定价模型,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等政策,合理减少收费,多措并举提高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获得感。3.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年度普惠小微贷款增长目标,结合各项贷款投放安排,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

21、放,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不断完善针对首贷户的专属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案,构建“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的递进式金融服务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设立首贷服务中心,推广已取得成功经验的模式和案例。4.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新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逐步建立省、州(市)、县(市、区)“政银企保”对接机制,聚焦企业反映的融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扩大信贷投放,促进产融结合。利用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加大

22、对信誉好、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与银行合力增强企业获贷能力,提高企业获贷率。5.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加快推进云南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及执行等公共信用信息,逐步将纳税、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等充分开放信息,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深化企业征信替代数据开发利用,逐步丰富云南省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地方征信平台推广运用,鼓励金融机构使用地方征信平台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技术,改进信贷审核和信用评价模型,增强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合理提高对

23、民营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款、首次贷款发放比重。6.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落实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支持省股权交易中心完善“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服务功能,发挥专业团队作用,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挂牌服务、上市辅导、直接融资培训、专场融资对接等投融资服务。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上市培育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民营、中小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力争到2024年,全省上市公司数量排名与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相匹配。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兴滇英才支

24、持计划”,全职或柔性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国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产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以及顶尖团队、创新团队。鼓励州(市)建设“人才飞地”,支持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创建海外研发基地、离岸创新中心。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劳动者在工商联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兼职。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创造条件选派优秀企业家出省、出国交流学习。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好各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等资源,根据劳动者文化素质、年龄结构,

25、合力匹配培训项目,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到2024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1万人次。3.健全人才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各类成果持有人(单位)以科研成果作价入股企业,鼓励企业推行面向高层次人才的股权激励制度。加大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的分配激励,推动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申报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人员招收培养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引进省内外知名专家,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搭建专家与企业联系平台。4.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加大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

26、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注重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企业家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典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提升企业诚信建设水平,共创诚信营商环境。5.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健全人才引进、培育、发展服务保障制度,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提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体检、就医、疗养、出行、考察学习、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各类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优

27、质化服务。深入落实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购租市场房源、盘活政府存量房源等方式,在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业、产业园区推行人才公寓供给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加强民营企业用工保障,及时提供咨询、招聘、人才专引等服务。1.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优化提升云南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指导符合条件的州(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一批产业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民营企业提供物流、通关、结汇等综合服务。大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前店后仓”、“体验中心展示+线上商城销售”等模式,促进民营企业商务模式创新。加强商务、海关、税务、交通等部门联

28、动,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通关便利等政策措施。持续提高“中老班列+跨境电商”运营服务能力,推动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商集聚效应。2.推动企业跨境合作。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聚焦中缅、中老经济走廊,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产业合作园区,积极开拓南亚、东南亚、中东等国际市场。聚焦沿边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重点布局边境贸易、口岸物流、大健康、旅游等特色产业,集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及国内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特色产品专业市场。3.支持开拓国内市场。支

29、持民营企业开展市场对接和产业经贸合作交流,参加南博会、商洽会以及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全国市场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市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1.推动政策落实。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谁更新”要求,通过大数据技术,汇聚各级惠企政策信息和市场主体数据,实现政策整合、数据挖掘、企业画像“三位一体”,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落实。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及时发布实施举措,明确政策联络员,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强化政策落实评估督导,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分级开展政策落实评估工作,公开发布评估结果,督促落实

30、各项政策措施。2.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着力解决重视不够、协同不畅、约束不硬、导向不明等突出问题,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涉企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3.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壁垒,

31、坚持民营和国有一视同仁,切实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1.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办案始终,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2.实施清欠活企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保

32、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存量,严防新增,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明确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健全完善通报、督查、约谈制度,强化追责问责,着力提高化解率,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工作目标。3.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健全完善维权联系协调机制,拓宽受理民营企业诉求的渠道。推进各级法院和工商联合作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在依法办案、平等保护的基础上,强化司法公开,加强依法诚信经营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编撰案例汇编、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

33、,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内部合规体系建设。1.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认定一批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创业创新基地,完善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为紧密层以及各级示范性基地(平台)为散点层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汇聚行业协会商会等资源,通过举办系列“助企政策大讲堂”在线视频、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微课”等方式,为民营经济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开拓、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权益保护等共性需求服务。2.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开展

34、“三进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工作闭环,切实提高服务市场主体效能。推动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组织全省公共服务机构选派“助企服务员”,实地遍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每家企业至少解决1项困难。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继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

35、门工作,加强评议数据分析,运用好评议结果,凝聚各部门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作用,聚焦“两个健康”精准发力,开展经常性调研走访,及时了解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人士成长状况,与政府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助力党委、政府了解掌握企业意见需求。充分发挥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受理民营经济投诉事项,调处、移送并监督有关单位依法解决。对投诉中心移送事项,有关单位要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回复。各州(市)、县(市、区)每年召开12次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5.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

36、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评价体系,构建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探索制定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分类和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探索建立激励评价机制,促进服务机构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提升服务人员专业化能力,鼓励服务机构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基地,通过育才和引才相结合,建立高素质服务人员队伍。充分发挥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交办、承

37、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对解决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诉求有政策依据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要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在法治轨道上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助企发展。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各类涉企专项资金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州(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探索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完善“投贷补”联动机制,带动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和产业投资建设。强化用地

38、保障,鼓励各地区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允许民营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强化用电保障,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进一步规范清理转供电加价,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强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用水保障。建立健全适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统计制度,完善企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持续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测支撑服务子平台)监测范围,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省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依托高校、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等,逐步建立重点领域民营经济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储备。大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细。组织开展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优秀先进典型,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获得感和荣誉感。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加大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汇报:XXX时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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