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白江白江副教授副教授支付结算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2022-10-292支付结算的管理制度支付结算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
2、付结算纠纷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2022-10-293支付结算的法律体系票据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商业汇票承
3、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10-294结算账户特征人民币业务账户活期存款账户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2022-10-295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主体资格申办材料程序2022-10-296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
4、、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2022-10-297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基本建设资金.(二)更新改造资金.(三)财政预算外
5、资金.(四)粮,棉,油收购资金.(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六)期货交易保证金.(七)信托基金.(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十一)住房基金.(十二)社会保障基金.(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2022-10-298临时存款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
6、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设立临时机构.(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三)注册验资.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或境内单位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证明文件,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单位存款人因增资验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持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2022
7、-10-299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022-10-2910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与人民币储蓄账户的比较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的区别主要有三点。账户开立的目的不同个人开立储蓄账户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的需要,开立结算账户的目
8、的是为了满足其“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账户服务的功能不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账户资金的存取工具不同储蓄账户的存取工具主要体现为卡(不包括信用卡)、存折、存单等,结算账户的存取工具主要体现为卡(包括信用卡)、票据、电子支付指令等。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也有一些相似之处:都可以存取现金并接收存款人的合法收入款项;所有人都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获得商业银行支付的利息;开立账户时均需向商业银行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使用实名;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将该储蓄账户转为结算账户。2022-10-2911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
9、十六条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2022-10-2912银行账户的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
10、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2022-10-2913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2022-10-2914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撤销事由 有
11、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撤销程序2022-10-2915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
12、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中国人民银行应将开户许可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开户许可证的印制、保管、领用、颁发、收缴和销毁制度2022-10-2916票据结算广义票据:各种商业活动中与权利结合在一起的有价证券和凭证,包括商品证券、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等狭义票据:仅指货币票据,即出票人依票据法规定的法定条件,签章于票据上而发行,并以其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法律特征:设权证券债券证券货币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流通证券文义证券占有证券提示证券返还证
13、券2022-10-2917票据的种类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022-10-2918票据法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特征:强行性技术性国际统一性2022-10-2919票据行为广义票据行为:以产生、变更和消灭票据上的权利义务管理为目的的法律行
14、为狭义票据行为:发生票据上债务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保证、承兑、参加承兑、保付六种法律特征:要式行无因性文义性独立性连带性2022-10-2920票据行为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参加承兑是指参加承兑人承诺在汇票不获承兑时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充当保证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保付是指作为支票付款人的付款银行,在支票上进行保付文句及保付日期的记载,完成签名并将支票交付持票人,从而保证支付票款的行为。为支票独有。2022-10
15、-2921票据行为的要件实质要件票据行为能力票据意思表示形式要件书面记载事项签章交付2022-10-2922票据法律关系票据法律关系,简称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过程中,依据相应的票据法律规范所形成的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客体内容2022-10-2923非票据关系广义:与票据和票据行为有密切关系,但不是基于票据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狭义:由票据法规定,与票据行为有联系但不是由票据行为本身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正当权利人对于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
16、请求权而发生的管理票据付款人付款后向持票人行使交出票据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2022-10-2924票据基础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也称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民法上与票据有关但非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预约关系2022-10-2925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特征证券性权利单一性权利二次性权利种类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022-10-2926票据权利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消灭行使保全补救挂失止付公式催告普通诉讼抗辩2022-10-2927汇票法律特征基本当事人委托付款承兑付款日分类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即期汇票、远期汇票记名汇票、指示汇票、无记
17、名汇票一般汇票、变式汇票2022-10-2928主票据行为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2022-10-2929从票据行为背书的分类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委任背书设质背书一般转让背书特殊转让背书背书的格式背书的连续背书的效力2022-10-2930从票据行为承兑的效力承兑的分类承兑的程序承
18、兑与拒绝承兑的格式2022-10-2931从票据行为付款的效力付款的程序2022-10-2932追索权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
19、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2022-10-2933本票本票的分类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我国只承认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本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2022-10-2934支票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帐,用于转帐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现金支票:专门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专门用于转账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
20、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2022-10-2935涉外票据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票据债务人本国法律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出票地法律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行为地法律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出票地法律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付款地法律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付款地法律2022-10-2936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2022-10-2937银行卡银行卡,
21、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下同)、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2022-10-2938银行卡账户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
22、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发卡银行应当对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2022-10-2939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电汇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汇款人名称;(六)汇入地点、
23、汇入行名称;(七)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八)委托日期;(九)汇款人签章。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2022-10-2940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
24、收款人选用2022-10-2941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2022-10-2942电子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
25、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手机银行业务)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须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22-10-2943国际电子银行监管当前影响全球金融界最为深刻的风险管理原则,当属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塞尔委员会把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分为三个步骤:评估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实际包含了风险识别过程,不过,识别风险只是一个最基础的步骤,识别之后,还需要将风险尽可能地量化。经过量化以后,银行的管理层就能够知道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对银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风险发生
26、的概率有多大等等。在此基础上,银行的管理层要确定本银行究竟能够忍受多大程度的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各种各样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度的采用。监控风险是在系统投入运行、各种措施相继采用之后,通过机器设备的监控,以及人员的内部或者外部稽核,来检测、监控上述措施是否有效,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加以解决。2022-10-2944美国电子银行监管在电子银行方面,美国有如下监管措施:第一,制定了计算机安全法、数字隐私法、电子商务加强法和银行用户身份认证体系等法规,实施了ISO/IEC15408-1999 和ISO17799-2000 等信息安全国际标准。第二,监管内容制度化、规范化。美国联邦金融机
27、构检查委员会(FFIEC)颁布了一整套信息技术检查手册,共涉及12 个方面的内容,对监管者、银行机构和信息技术提供商应关注的风险,及如何识别、分析、预警和控制,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第三,银行业监管信息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化同步推进,并做到监管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第四,监管方式多样化,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分析和评级、技术提供商准入管理、发布IT 技术规章和指导、推动外部评级和审计、IT 风险信息披露等多种手段。如其他国家的做法一样,美国也将巴塞尔委员会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本土化,并制定出基本程序。如美国货币监理署负责监管美国的国民银行,随着大量国民银行采用各种各样的电子技术向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28、,国民银行将与技术有关的风险管理分成了计划、实施、检测与监控三个步骤。2022-10-2945欧洲电子银行监管欧盟对电子银行的监管主要目标有二:第一,提供清晰、透明的法律环境;第二,坚持适度审慎和保护消费者的原则。与电子银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电子商务指导、远程销售金融服务指导、布鲁塞尔公约和罗马公约等。欧盟各国国内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统一标准的实施。它要求成员国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保持一致,承担认可电子交易合同的义务,并将建立在“注册国和业务发生国”基础上的监管规则,替换为“起始国”规则,以达到增强监管合作、提高监管效率和适时监控网络银行风险的目的。欧洲对电子银行监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
29、区域问题,包括银行业的合并与联合、跨境交易活动等;二是安全问题,包括错误操作和数据处理产生的风险、网络被攻击等;三是服务的技术能力;四是随着业务数量和范围扩大而增加的信誉与法律风险。2022-10-2946欧洲电子银行监管在具体的规则上,英国金融服务局(FSA)的观点较有代表性。FSA 认为:第一,金融监管的基本准则不能随金融服务方式的改变而改变,电子银行虽然改变了银行业务的媒介方式,但并不意味着过去传统的金融监管基本准则会发生改变,资本充足率和适当的管理层要求,依然适用;第二,保护消费者利益是金融监管的根本所在,但监管机构不能因担心电子银行的安全问题而限制或阻碍电子银行的创新与发展;第三,在
30、网络时代,监管当局应努力保持监管的透明度和一致性;第四,监管当局的合作应当加强,以促进信息共享;第五,金融服务媒介仍可能发生变化,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留有余地并可进行相应调整。2022-10-2947我国电子银行监管我国的电子银行监管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电子银行的安全性和运营的稳定性是电子银行监管的首要目标强调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对电子银行监管的重要性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强调对第三方的监管注重对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的管理跨国监管2022-10-2948国内信用证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在我国,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只限于转帐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销合同的约束在信用证结算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及劳务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22-10-2949国内信用证法律关系: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管理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开证行与通知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的通知关系付款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无条件付款关系2022-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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