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1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五、车辆有损坏、有故
2、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5、局领导冬
3、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2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
4、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
5、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3一、用车原则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
6、支,严禁公车私用。二、用车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三、开车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
7、。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四、车辆停放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
8、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五、油料管理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六、车辆维修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
9、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4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
10、寿命,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
11、批准修理。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12、。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第三章 车辆修
13、理费用及报销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共同确定。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第19条 车辆在中途
14、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15、第四章 附则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第二章 岗位职责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16、(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五)负责车辆年检。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第八条 车辆维修
17、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
18、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第四章 费用报销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
19、的;(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第五章 其它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
20、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6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的安排车辆维修,减小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按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月按 车号轮转每台车有四个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例保,例保内容:发动机及各种油液及各部件的固定情况。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情况。检查调整皮带
21、紧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航固定情况,检查补充机油、检查补充冷却液、检查补充电解液、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清洁散热器外表、巡视全车灯光、轮胎、吹空滤、打黄油,调整制动并检查蹄片磨损情况等。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1000013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燃油滤清、油水分离内放水、储气筒排气。4、车辆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却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须经公司同意,方可外出维修。5、每天维修和保养车辆。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车辆的保养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由维修人员为您提供的强制保养。另一方面就
22、是车主司机作的一些日常保养,车辆的正常保养关系到车辆的使用寿命和司机的安全。若保养或使用不当会引发车辆故障,带来安全隐患。所以除了按时进行强制保养外,还应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有益于车辆的“健康”。才能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一、发动机油量检查二、发动机冷却液液面检查三、脚制动、手制动的检查四、离合器总泵液面的检查五、蓄电池的保养检查六、轮胎的检查七、皮带的检查八、空气滤清器的检查九、燃油滤清器的检查十、各润滑部体点的检查汽车保养、车辆更换周期(KM)1、发动机部分传动三角皮带 4万 检查必须时更换机油及滤清器1万1.3万防冻液2年燃油滤清器1万1.3万空气滤清器1万1.3万 每1500
23、KM吹空滤一次。燃油箱2年冲洗,放出沉淀物。燃油软管2年冲洗,放出沉淀物。2、底盘及车身部分制动刹片,每5000KM检查制动液 2年动力转向油液2年变速箱油 年差速器油 年轮胎花纹深度不小于 mm离合器摩擦片1万KM检查,换铆钉深度不小于0.3mm3、电器及其他附件蓄电池每周检查补充电并液,液面高出极板1015mm通气孔畅通。起动机8万KM解体检查,更换损坏部件。发动机8万KM解体检查,更换损坏部件。空调机干燥罐8万KM解体检查,更换损坏部件。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7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适用
24、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
25、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第11条 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第12条 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
26、并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第13条 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第14条 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第15条 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
27、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第21条 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第四章 附则第22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23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第24条 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 机务特车室
28、制定并解释。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8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二、驾驶员职责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5、负责车辆年检。三、车队长职责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
29、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四、行政主管职责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五、维修与保养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
30、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9、车辆原则
31、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七、费用报销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八、其它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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